中國婚姻法有強制離婚的嗎,法院可以強制離婚嗎

2022-10-10 06:40:21 字數 5680 閱讀 7090

1樓:餅餅的豆沙包

沒有強制離婚

離婚一是協議 二是訴訟 法院都是不告不理。

訴訟離婚必須有感情不和的證據,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家庭暴力,吸毒賭博等等,這時候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沒有這些情況,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議達成就可,同時對子女和財產做了妥善處置。

根據你上述的情況,應該沒有訴訟離婚的條件,所以根本無法起訴離婚。只能想辦法協議,所以對方才會那麼說。其實只要你不同意他也沒有辦法的。看當事人的決定吧。

2樓:劉大來律師

1、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原則,法律沒有「強制離婚」這一說法。

2、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在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情況下,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來說,只要一方堅持要離婚,法院最終都是會判決離的。

3樓:

婚姻法中雖未有強制二字,但是根據相關的條文,如果提出離婚的一方有足夠的理由,法院就會支援。這裡邊已經包含強制性意味。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法院判決離婚就算是一種強制離婚。想你朋友這種情況,不太好辦,一方面要動員妻子的家人給自欺做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給你的朋友做工作。

5樓:中顧法律網法務

到法院去訴訟離婚就是以法律來強制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單方面堅持離婚的話,法院最終也會判處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強制離婚,法律依據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中顧網援助律師

沒有強制離婚的規定,如果沒有雙方的同意,一般會不會判決離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在應訴中提供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堅持不離婚。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9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確實感情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妻子有權去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可以強制離婚嗎

11樓:金果

只要有證據證明婚姻法第32條的情況,又沒有婚姻法第33、34條規定的限制離婚的情況,法院通常會判決准予離婚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婚姻法第32條的情況,通常不會判決離婚。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3、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帶上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只是你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就只能訴訟離婚,但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式複雜,並且如果不存在法定離婚的情形時,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訴訟才能把婚離掉。

法定離婚情形: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離婚手續: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登出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12樓:上海紀亮律師

如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應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的限制情況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只要有證據證明婚姻法第32條的情況,又沒有婚姻法第33、34條規定的限制離婚的情況,法院通常會判決准予離婚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婚姻法第32條的情況,通常不會判決離婚。

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俗話說沒有離不掉的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如果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原告撤訴的,通常情況六個月以內起訴,法院不予受理。但是過六個月以後可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判決離婚的。

13樓:希望社會的故事

法院會在事實上婚姻關係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某方拒絕出庭的話,還可以缺席判決。所以,有的人不要有僥倖心理,不去出庭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要出庭,如果不會說話的,請個律師代為處理。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法院不會輕易判決離婚的。

14樓:大雪吹散了故人

可以,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死亡或者失蹤十年以上,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15樓:dearest丶

不可以,除非雙方都同意。

婚姻法有強制離婚這個嗎

16樓:熱浪人間

沒有強制離婚這一說法。

所謂的「 強制離婚 」事實上就是法院判決離婚。

當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後,符合《婚姻法》離婚條件的,法院會判決離婚,不符合條件的,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17樓:正商觀察者

這裡提到的強制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強制離婚的條件

18樓:匿名使用者

半年後再次起訴,法院必須判決離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並沒有強制離婚的概念根據司法實踐,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會判決准予離婚.法院的判決有強制性

21樓:匿名使用者

法庭可以判決離婚,判決本身就帶有強制性。

新婚姻法有沒有規定強制性離婚

22樓:金華徐敏律師

結婚,離婚,都需要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願的。

換言之,結婚,離婚都取決於當事人自己的選擇。

沒有強制性離婚的規定。

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強制離婚嗎

23樓:巴巴拉小白兔

生活中,很多人都認為夫妻雙方如果分居六個月可以自動離婚,其實這是對法律規定的曲解。

首先,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離婚只能走兩種渠道,一是到民政局辦離婚手續,二是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在訴訟中只有兩個概念,法院判決離婚和判決不予離婚。在司法實踐中,如果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在沒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情況下,法院一般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

其中,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並非分居半年就可以自動離婚,而是第一次離婚訴訟後,原告六個月後才能提起第二次訴訟,而第二次離婚訴訟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雙方離婚。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對法律產生誤解,正確理解法律規定的六個月的概念。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

1、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2、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當事人到法院起訴離婚的,如果法院查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在進行判決准予離婚。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當事人因分居多年要求離婚的。

必須先到人民法院起訴。然後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再進行判決。

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但是,這裡的分居必須是由於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關的原因,否則分居就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了。

所以達到了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條件後,是可以離婚的,但還是要通過法院訴訟,並不是分居滿六個月就自動離婚了。

中國婚姻法離婚,中國婚姻法離婚

1全部你只要,有證據證明她和那男的同居,你就可以申訴,只要你們兩分居到一年以上,也可以提出離婚。不過我還是覺得沒必要,畢竟沒有什麼事情解決不了,我想你們兩還需要彼此瞭解,和溝通。什麼事情要自己看見了才算是真的,有些人就怕天下不亂,我看你還是想辦法聯絡上他,然後兩人好好聊聊,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是他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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