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不喜歡你,已經結婚了還值得愛嗎

2024-12-22 14:35:07 字數 5800 閱讀 6487

1樓:網友

這種情況不值得愛了。因為他不喜歡你,他已經結婚了。證明他一直都沒有喜歡過你。

如果他喜歡你的話,就不會和別人結婚了。所以不值得愛,也不能愛了。望你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和感情了。

找乙個愛你的,你也愛他的過好自己的生活。供參考。

2樓:是叫星星

不值得愛了。他不喜歡你,而且她還結婚了。說明他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要你呀,如果他也喜歡你的話,他就不會和別人結婚了,你不要為了他而耽誤自己的時間。你可以去找乙個更好的。

3樓:來自大聖寺塔現代的吉祥草

不值得,別人都不喜歡你而且已經結婚了,就不要去打擾,不要去喜歡了,不然也只會讓自己難過讓自己受傷,也更會讓別人看不起的。

4樓:相身亮

肯定不值得愛她了,況且她不喜歡你而且他也結婚了,你沒有機會又沒有希望了,別在浪費感情了,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努力的改變自己,提高自己的機能與素質,不遠的將來一定有個喜歡你的人和你白頭到老。

5樓:只自渡

不值得了呀!不僅不喜歡你,還已婚,肯定沒必要再繼續了呀!難不成還會為了另外乙個人離婚?

除非是她的另一半,把她傷透心了,離婚了,你的出現,可能,我是說可能還有可能在一起。其他的,估計就別想了!

6樓:祈杉

別人不喜歡你已經結婚了。我覺得不值得愛。那就跟你有緣沒份。

那不是你的菜?是別人的菜。你就不要惦記他了。

因為人家不愛你。你愛他,有用嗎?浪費自己的感情。

太不值得了。

7樓:琴晨曦

如果已經結婚了,是不值得你再愛了。應該趁早改變自己的觀點和想法,選擇乙個喜歡你的。去嘗試另一段的戀情。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值得的,第一不喜歡你的,第二她人已結婚,這就是告訴你沒機會了。何必傷害自己,放寬心,到處看看,還有很多美麗風景。

9樓:雨羽

不值得。你們的緣分盡了。在做情人沒有幸福。

10樓:萌萌

不值得了。別人不喜歡你的不值得愛,已經結婚了的也不能愛。

11樓:全明星宋義

人家都結婚了你還那麼痴情幹嘛呢,就算你深愛著對方也只是你的一廂情願而已,人與人之間尤其是親情與愛情最重要的其實就是緣分,此生無緣就不要奢望和付出更多的情感,因為沒有任何意義。仔細觀察真正走在一起的夫妻性格完全不同,多數都是相互互補互相磨合對方走完一生的。

12樓:緣來是我

無論是喜歡與否,既然是已經與別人結婚了,就是乙個渣渣了,絲毫不值得你去愛了,就是迎面而來看一眼都是浪費感情!

13樓:扈莞然

既然人家不喜歡你,已經結婚了,你就沒必要一直在愛下去了,還是放下這段單戀的愛情,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吧!

14樓:嚕嚕嚕那不勤務

如果別人都不喜歡你,而且已經結婚了,你還去愛他幹嘛呢?我覺得這樣的你是心理有問題哦,只要你好好的珍惜自己,總有人喜歡你,不要固執偏執的認為那個人就是你所最愛的,只有讓你自己更完美,才會有人愛你,珍惜你,那樣的才活的開心。

15樓:紫雲曉

對方不喜歡你且已經結婚了,那就沒有必要再傻傻的自欺欺人地等待著所謂的愛情。

16樓:亮哥

你將你心照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

這雙棲雙飛,愛不能一廂情願。你喜歡他(她),他(她)卻不喜歡你;你愛他(她),他(她)卻不愛你。那你對他(她)的愛就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無從談起,沒有一點意義。

更何況,人家木已成舟,已經是為人夫和為人父了,這個還有什麼意義去愛呢,也還有什麼理由值得你愛呢?

別人不喜歡你,自有人會喜歡你,要把愛獻給喜歡你和愛你的人,不要在不喜歡你和不愛你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和感情,畢竟你的愛和你的感情也是十分珍貴的。

親,ok?

17樓:爽朗的

我真不懂,別人都已經結婚了,更何況還不喜歡你,你還惦記著人家幹嘛?我要是你的話,我會盡快忘記她,把她從我的記憶中刪除,儘快過好自己的新生活,把時間用在自己值得做的事情上,好好提公升自己,爭取讓自己變得優秀起來,只要自己優秀了,何愁沒有優秀的女生來找你?所以你要想明白,現在重要做的事情是什麼。

別沉浸在過去的陰霾中不可自拔,美好的前景在前面等著你,好好努力,人生自然更會精彩。

18樓:遨遊世界

不是很值得,除非他們夫妻感情破裂,那你才可能有機會。

19樓:活潑又昂揚灬行家

結婚領證了已經受法律保護,不喜歡的話最好堅持一段時間,雙方好好去培養感,看看有好的感情雙方再去相愛。

20樓:網友

如果別人不喜歡你 ,你已經和他結婚婚了 ,這樣的感情是在慢慢的培養的 ,日子久了 慢慢的都會培養出感情來 。

21樓:網友

如果別人不喜歡你的話,已經結婚還值得愛嗎?兩個人長期在一起會產生感情的值得去尊重,值得去愛。

22樓:最燦爛的笑

如果對方已經結婚了,不建議再去追求,你可以追求其他人。你可以對他保持尊敬就可以了,做乙個朋友還是可以的。

23樓:可馨

我的建議是有種愛是默默的,既然對方結婚了,你也應該從感情中走出來。不要傷心,重新來過,以後的道路上你會遇到乙個更好的值得你去珍惜。

24樓:簡

人家已經結婚了,既然當初沒選擇你,說明你們不合適,你就想開點不要去打攪別人的生活,你也應該再找個適合自己的重新開始。

25樓:網友

已經結婚了那你就祝福他吧,強扭的瓜不甜,明明知道他不喜歡你就不要再想再念了,過好自己的生活吧。

26樓:網友

已經結婚了就不要糾纏,不然就是破壞別人婚姻了。

27樓:煙懷桃

人家不喜歡你又結婚啦,還值得你愛嗎?你這不是自找沒趣兒嗎。

如果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你還會結婚嗎?

28樓:遊戲小能手丶

會選擇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有以下特點。

第一,分工明確,矛盾不多。

正是因為兩個人之間沒用什麼感情,所以女性對丈夫就會沒有什麼期待,其實婚姻中很多矛盾都來自於妻子對丈夫的期待和要求,女性一味地要求被愛她才會有許許多多奇怪的要求。

所以當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 對於妻子來說,丈夫更多是乙個合作伙伴,他不會對丈夫有什麼期待,這樣的話兩個人婚姻矛盾點也會大大減少,很多時候雙方反而會感激合作伙伴偶爾的互幫互助。

第二,情緒價值的自我滿足。

女性很多時候總是在考慮另一半愛不愛自己,感覺到自己被愛她就會覺得幸福,反之覺得難過。

其實情緒價值是最沒用的東西,太陽不會因為你情緒低落就不公升起,夜幕也不會因為你今天很開心而晚一點到來。

所以開心與不開心又有什麼重要的呢?

最重要的或許是實現一種1加1大於2的婚姻關係,當你把自己的幸福寄託在自己身上的時候,你就會恆瑞得到它。

如對於妻子來說情人節丈夫的花沒什麼值得期待的,她認為自己買的花花了100元,丈夫買的也是值100元,所以自己購買的和丈夫購買的毫無區別,此時她的幸福可以自我滿足,她就會成為乙個更強大的人。

第三,男人更容易成功。

男人的風骨,應該是不卑不亢。我對你好,你對我好,我視之如珍寶。 我 對你好,你不對我好,我棄之如敝履,尋找下乙個。

總有有女人會欣 賞你的。然 後,你娶妻生子,努力工作,讓家庭更好。

你是你父母生的, 窮了幾十年,但骨 頭不能軟啊。軟骨頭,從來沒有好下場。

當你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你不需要滿足他奇奇怪怪的要求,可以更專心地投入工作,不需要過各種亂七八糟的節日,不必面對妻子多變的情緒。

愛情是短暫的,荷爾蒙分泌也是暫時的,喜新厭舊是人類的本性,所以選擇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選擇乙個更合適的人結婚才能更大的體現婚姻的價值。

所以我會選擇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最好的結果就是你喜歡的人也是合適你的人,如果不是,或許選擇乙個合適的結婚物件更幸福。

那些當初和不喜歡的人結婚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29樓:當代教育科技知識庫

1、相處融洽、日久生情。兩個人在結婚的時候雖然沒有什麼感情,但是兩個人性格還是投合的,所以沒有什麼很大的矛盾,相處得很和諧,因此隨著在一起的時間長了。

兩個人也會產生類似於親情的感情,兩個人之間也會越來越親近。尤其是隨著孩子的出生,兩個人一起為了養育孩子付出自己的努力。這樣的婚姻雖然沒有那麼浪漫,但也是很美好,很令人羨慕的。

2、三觀不一致,日久生厭。在相處過程中發現自己和對方世界觀、價值觀十分地不一致,因此經常發生爭吵,再加上生活習慣也不一致,一方很不能容忍另一方的壞習慣,另一方也不因為對方的介意而改正自己。

仍然我行我素,這樣的話兩個人就會兩看相厭。從一開始的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到後頭的開始分房、分居,最後不可避免地會走向離婚這一條道路。

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

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

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

30樓:情感專家小鄭老師

你好,愛情這個事誰也說不準,如果嫁給不喜歡的人,但是他對自己好,兩個人好好一起過日子,日久生情也是可能會有感情的,還有一種情況是對婚姻不報有希望。那就有可能離婚。

你會和你不喜歡的人結婚嗎?

31樓:萬能高女士

我不會和乙個不喜歡的人結婚,結婚是人生中重要的決定,應該在愛情的基礎上做出,而不是鉛高隱因為家庭壓力或者其他外部因素而做出的。

和不喜歡的念皮人結婚這可能會是乙個痛苦的體驗,因為你必須每天和乙個你不喜歡的人在一起,這會讓你感到沮喪、憤怒以及沒有希望。你可能會對對方表達出不滿,但卻得不到任何改變,這會讓你感到更加痛苦。此外,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基礎的信任和理解,你可能會持續地擔心你所有的努力都會付之東流,這可能會槐廳讓你感到極度的孤獨。

你會和你不喜歡的人結婚嗎?

32樓:匿名使用者

前段時間跟乙個朋友聊天,朋友分手了,跟戀愛了5年多的女朋友和平分手。

因為家庭原因,租含因為經濟條件,因為異地,種種的矛盾與難題全部都暴露了出來;沒辦法,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就應該去直面這些矛盾與困難。

選擇跟愛情結婚,還是選擇跟合桐握適結婚,這是乙個太難選擇的問題;很多情侶在戀愛了幾年後,最終的結果還是沒有好下場,只能以分手告終。

於是,在經歷了一段漫長的弊輪笑戀愛後,想要再次戀愛直奔婚姻,大概只能找乙個合適的人湊合著結婚。

有的人群認為,婚姻跟喜歡,是可以分開的。 我們一生中或許會喜歡過很多人,但真正愛著的人,也許只有乙個;其實結婚就是這樣,能夠從始至終跟乙個喜歡的人共度餘生,從戀愛到結婚,再到滿頭白髮,這樣的例子能有多少呢? 大多數人的婚姻都是,兩個門當戶對,三觀差不多的人,組合成了一段差不多的婚姻。

有高達的人群認為,和諧的婚姻,能夠讓夫妻兩個人培養出來對彼此的喜歡。 婚姻的真相也在於此: 就算你們兩個人戀愛的時候特別恩愛,彼此相愛的人終於步入了婚姻;可結婚多年後,很難一直保持著對另一半的熱愛,會從愛情變成親情。

而兩個不怎麼喜歡的人結婚了,也不會影響兩個人產生愛情;也許,等過了幾年後,慢慢就會對另一半產生很深厚的依賴感,從而產生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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