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我領完證,16萬彩禮變3萬,我該離婚嗎?

2024-12-23 21:45:12 字數 1700 閱讀 5617

1樓:續白同學

應該離婚,這就是一種欺騙,如果連結婚都會欺騙你的話,他以後也不會對你好的。

2樓:雙子皮卡丘烏拉

我認為應該離婚,因為沒有做到之前的承諾,代表以後的生活也不會很好。

3樓:小燕子雜說

如果你還愛你的丈夫,想和他生活下去的話,就不要離婚。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十六萬退嗎

4樓:易美玲

法律分析:結婚半年離婚彩禮十六萬,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一般離婚是不用退還彩禮。除非是已登記結婚,這一年雙方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後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或是婚前支付彩禮的行為導致支付人生活困難,可以退還。在這裡確定「生活中困難」是絕對困難的,應該符合法律規定的困難標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十幾萬彩禮離婚時怎麼判

5樓:趙麗

十幾萬彩禮離婚時怎麼判是需要不同情況而定的,一般情況下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離婚後,彩禮款一般不需要返還。但是,如果因為男方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離婚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

另外,如果雙方結婚時間較短,沒有實際同居生活的。離婚後,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民法典》對於彩禮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攔棚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簡派則、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一羨宴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領了結婚證證之後要去女方家嗎?今天剛領完證。。老婆說一定要我

我是已婚人士,但是我們那裡沒這樣的規定,你 的我就不知道了。不管怎麼樣,拜訪就拜訪,又不掉肉,怕啥。也不一定,但你如果沒有大事情急著辦理,時間也很富裕的情況下,就陪老婆去岳父家道喜吧,畢竟人家將這樣一個大閨女都給你了,應該去的 各地的風俗不一樣的 既然都已經領結婚證了 那就何必不滿足一下老婆的小小要...

我和前妻今日協議離婚領完離婚證後女方沒按協議離婚書上的情況給

首先,可以告。離婚之後,對於財產分割問題起訴的,人民法院會受理。版 其次,離婚權 協議上約定,有效。雖然比是十分明確,但是依然是有效的。但是,你需要證明家用電器等具體的財物才行。你需要證明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裡面有這些電器,比如用發票,收據,送貨單,以前家電的 證人證言等等。總之,你需要證明你家電具體...

未滿16歲時我辦理了身份證,滿16歲後還需要再辦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未滿16歲時你辦理了身份證,滿16歲後,20年 不需要再辦了。滿意採納哦!看你身份證有效期多少年的,有效期以內都可以使用,好像十八歲以下的都是五年,五年過後你需要重新辦 身份證有有效期,有效期過了再辦就可以,有效期好像是十年,你16歲辦,有效期到25歲 不要,要五年到才期,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