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倆先領證,承諾給你的彩禮一分都不會少,你怎麼看?

2024-12-25 02:25:13 字數 5541 閱讀 4488

1樓:不著急上課

我覺得這種說法沒有一點誠意。有些男人領了證以後就不會給彩禮了。這只是他們的一種手段和套路。

2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覺得能夠說出這種話的人。他的想法一定不簡單,所以千萬不能夠聽信這種人的鬼話。

3樓:語雜說

不要相信男生的口頭承諾,這樣的承諾往往是不會實現的。不要把希望寄託在男人的承諾上,要堅守自己的原則底線,該有的一定要有,物質基礎是必要的。

4樓:勝利村寧

我認為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應該果斷的拒絕,因為有的時候他們這樣說很有可能就是想空手套白狼,畢竟結婚證已經領了,自己已經沒有反悔的餘地。

先領證再給彩禮的心態是什麼?

5樓:拾遺學姐

先領證後給彩禮,主要有以下幾個心態。

1、臨時沒有足夠的錢,想用領證緩緩時間,等籌夠了錢,就給彩禮。

2、怕女方因為彩禮錢分手,想先領證穩定關係。

3、擔心給完彩禮之後,女方反悔,錢和人都沒有得到。

4、想歪主意,先把關係確定下來,彩禮方面就佔主動權,甚至拿這個威脅女方,不給彩禮。

5、兩個人感情非常深厚,不在乎彩禮,只想要確定合法夫妻關係。

如果雙方的結婚流程中,有訂婚流程這一項,那麼一般是在訂婚當天,男方攜帶聘金和聘禮到女方家,把聘金和聘禮送給女方。

如果雙方的結婚流程中,是沒有訂婚這個流程的,那麼給彩禮的時間就會放寬鬆很多。男方只需要在達成結婚共識之後、舉辦婚禮典禮之前,把彩禮和聘禮送到女方家就可以了。

有些比較注重傳統的家庭,會刻意算個良辰吉日送彩禮,但最主要的還是要按照女方的意思來送彩禮,這樣既能體現出對女方的尊重,也會讓兩家的關係更密切。

6樓:唯獨你

如果當地並沒有這種婚禮習俗,其他人家都是先給彩禮再領結婚證的,那麼如果這樣操作就有失禮節,有些不妥當,不建議這麼操作,而且女方家裡可能也不會同意。

7樓:兒子的拼裝

先領證再給彩禮的心態,他們害怕這些前輩這個女孩兒帶走,然後以後不給他們了,可是就這麼不信任人嗎?有的女孩兒根本就不行。如果領了證地方不給自己錢了該怎麼辦雙方沒有信任的婚姻又有什麼繼續的可樂。

8樓:seven橙子姑娘

先領結婚證,你們就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妻關係,想跑也跑不了了,可能是擔心你會後悔,所以結婚後才給你彩禮。

先領證再給彩禮的心態是什麼?

9樓:

您好,一種就是兩個人感情特別的深,深到不在乎彩禮多少,又侍冊或老纖巨集者是絕對相信對方以及對方家裡。另一種就是被男方家所哄騙,想要先領到證,然後可以在彩禮上大打折扣。很多新人都會因為結婚彩禮的事情而大動干戈。

不過如果男豎宴方家人是個比較不錯的人那還是可以考慮先領證後給彩禮的,如果男方是個比較愛計較的家庭是就得深思了。不過還是得看現實生活中的發展,懂得隨機應變,什麼事情都沒有太絕對的。

先給彩禮在領證過分嗎 你的彩禮是借的你願意結婚嗎

10樓:呆萌小怪獸

給彩禮、領證,這兩個環節的順序,很容易御巨集誘發男女雙方的矛盾。那麼,先給彩禮在領證過分嗎?倘若你的彩禮是借的你願意結婚嗎?我們一起**一下吧。

一、先給彩禮在領證過分嗎

1、給彩禮和領證的順序如何安排,還是看大家雙方的協商了。嚴格來說,這兩者之間先做哪乙個都是沒有影響的,但在大多數地區,流行的依然是先給彩禮,再領證結婚。

2、畢竟,彩禮是鎮仔冊結婚前的禮儀往來環節,如果這個環節發生了矛盾衝突,婚姻關係也是確定不起來的。但是倘若在領證之後給的彩禮,也不用過於擔心。

3、在我們的婚姻法中,針對彩禮的內容是比較完整的,無論是領證前還是領證後,都有相對的解決辦法,發生了糾紛後可以向律師提出求助。

二、你的彩禮是借的你願意結婚嗎

1、彩禮是我們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婚俗禮儀,但同時也是婚姻關係中最敏感的乙個環節。給彩禮,代表了男方求取女方的乙份誠意,是對新娘的看重表現。

2、但是,如果彩禮是借來的,那代表男方家裡是沒有承擔這份彩禮的經濟實力的,這個時候是否要結婚,是否要接受這份彩禮,女方是一定要想好的。

3、因為,接受了彩禮之後,婚後彩禮背後的債務同樣是你們二人共同承擔。建議在經濟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對彩禮就不要過於追求了,過好當下戚拿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有先領證再給彩禮的嗎

11樓:普法小小

給彩禮和領證並沒有固定的先後順序,但是原則上比較建議先給彩禮再領證,因為彩禮一般是在訂婚儀式的時候就要給穗氏了,而猜正散領證大多在訂婚之後。

一、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

沒有固定要求的順序,但是更建議先給彩禮再去領證。

1、對於女方而言

對於女方而言,先領證再給彩禮會比較有保清昌障,萬一領了證,對方賴賬或者在彩禮金額上反悔,那就比較麻煩了,而如果尚未領證的話,女方可後退的餘地就會比較大,所以從這個角度考慮,建議女方先要彩禮再領證,畢竟要彩禮也不是真的圖錢,而是表示對女方的重視。

ps:怎麼婉轉的說結婚彩禮的事情 如何聰明地商談彩禮。

2、對於男方而言

對於男方而言,如果真心求娶,那麼先給彩禮再領證也沒有什麼,但有些小夥伴會擔心給了彩禮之後,婚事卻沒成,這樣彩禮豈不是打了水漂,如果是因為這個問題憂慮的話,那麼完全沒有必要,因為我國法律規定了以下三種情況,彩禮必須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所以如果你先給了對方彩禮,而對方最後沒有和你結婚,那麼你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彩禮的,既然這個後顧之憂已經解決了,那麼為什麼不給你的女朋友乙個安心的保障呢?

二、彩禮領證順序重要嗎

從理想主義的角度考慮,彩禮和領證的順序是不太重要的,畢竟都是結婚的流程,按照實際情況調整即可,但是這只是理想主義,畢竟現實生活中還是有許多問題存在,尤其是這種有金錢參與進來的事情,所以從各個角度考慮,我還是比較建議大家先給彩禮再領證。

1、正常順序

先彩禮再領證是正常的順序,因為結婚的順序一般是親家會面→訂婚→領證→結婚儀式,而給彩禮一般是在訂婚儀式上,所以正常的順序就是先給彩禮再領證的。

2、多方考慮

在第一部分的時候,我們已經給大家分析過,對於男女方而言彩禮和領證順序的情況弊端,相信他們也會有一給自己的判斷。

雖說愛情很重要,但是面對實際的婚姻,我們還是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為自己考慮一下,所以建議先給彩禮再領證會更好哦!

給了彩禮不領證誰吃虧

12樓:上海房產陳博揚

法律分析:結婚了不領證,吃虧的還是女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領證後給的彩禮問題

13樓:網友

結婚三年以內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三年以後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只有房子才分婚前婚後的。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我們的鄉俗裡,不管是男方出的彩禮,還是女方給你的,都算是女方的。

至於處理權,女方可以認為是自己的,也可以認為是雙方的,因人而異。

14樓:孟憲江法律**

夫妻登記並共同生活的,除非是造成給付方生活困難,否則作為個人財產,男方是不能要回的。

15樓:網友

1、不符合正常結婚流程。

正常的結婚流程,彩禮一定是在領證之前就給的,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比較傳統,就會認為先領證後給彩禮不符合正常規定,就會比較抗拒,自然也是無法接受先領證後給彩禮。

2、女方會變主動為被動。

不乏有男生有自己的小心思,想要先領證確定合法夫妻關係,這樣在彩禮方面就能掌握主動權,這種情況下,對女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多數女生會拒絕先領證後給彩禮。

3、容易留人口舌。

特別是在農村,人們的思想比較老舊,遵循一貫的結婚流程都成習慣了,所以一旦男女雙方先領證後給彩禮,就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舌,說女方上趕倒貼,甚至造謠女方已懷有身孕等,對女方的名譽是非常有害的。

希望以上對您有所幫助~

提問我彩禮要了13,過了4萬,因為買房加我名字必須領證,這樣情況了?

或者可以後面再把你名字加上去。

提問買房也要錢,在加彩禮沒有那麼多,而且後期如果不給加了。

夫妻在產權證中加名字,隨著時間的不同,申請流程也是不一樣的。要是房子是結婚前購買的,那麼房子是其一方的財產,婚姻關係期間加名,需雙方前往房管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這時需要繳納房屋契稅、個人所得稅等。

也可以先不忙領證,先把房子買了,然後再加名。

16樓:泰安法正所

我國婚姻法解釋二對關於彩禮退還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其中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徐州結婚的習俗(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

我認為啊,夥計,你們兩個商量好了,那就先去女方家談好,先帶女方到你家見面,你們家要給見面禮 在傳簡 在結婚的。至於領證嘛,什麼時候領都可以的,農村的 不太正式這個的,也可以婚後領證,也可以在婚前領證。至於彩禮錢,要買的東西比較雜也比較多,要根據你們地方那邊的習俗,你家人都知道的,我是徐州銅山東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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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就很難說了呀,你們剛剛有了小孩,然後去先領證,我覺得先領證確實是可以的,但是過兩年再提親給彩禮辦婚禮的話,這個可能就有點不靠譜了,到時候兩年之後恐怕你都上第二胎了呀,還會給你們家彩禮嗎?恐怕那就不要想了呀,你父母肯定不會同意這個樣子的,所以說你如果家裡非常想要彩禮的話,恐怖還得先給彩禮先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