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糾結的打架問題
1樓:網友
事都出了,說啥都沒用,人家要錢也是宰你,況且多年的積怨不是那麼輕易化解的,記住慫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
你要慫了就叫人騎脖子拉屎。
去他媽的,愛誰誰,照準了丫的往死裡打。
打到他跪地叫爺爺,社會上的渣滓也就鬥個狠,其實怕死的厲害。
你來個不要命,早就嚇跑了,玩陰的堵你,叫丫的堵,撂下話,你丫不打死我,我就弄死你。
你怕事態發展嚴重,那你只能尋求法律的保護,報警。
可以保證他們老實段時間,日後找你麻煩,你可以去備案,生事也可從輕處理。
要我我就叫他揍,知道丫是誰知根知底的,還能怕他跑了,額丫醫藥費,叫你丫的打,額死你!
2樓:網友
建議你直接打** 把他約出來談 說你打他弟弟是你不對 可以賠償。
但是如果他要用暴力手段解決 也大不了兩敗俱傷 心平氣和的談如果他是聰明人就行。
3樓:厚秀穎
1、首先報警行不通的,除非你知道他什麼時候 要和你打,你提前通知**,否則你報了警也沒有用,人家講證據,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要打你呢?否者你能證明,但你能證明他是打你乙個朵光,還是要砍你手筯腳筯呢?
2.將此事通知父母。
告訴你爸媽,叫你爸媽和a的家人溝通,我想這是最有效的辦法,畢竟大人出面會比較好解決一點,而且你也沒什麼面子掛不住!
我想a也很難拒絕的他的家人的勸姐,而且找了個臺階下,不是他不幫他弟報仇,是家裡人知道了。再說如果真打,他也未畢能佔什麼便宜。
3.如果你不想告訴你爸媽叫長輩解決。
那麼只有靠你自己了,給人家道歉,真誠一點,畢竟是你有錯在先,當然道歉的時候,要注意形勢,多打聽一些他那邊的動態,如果他叫你乙個去,那裡見面在說的話,不要去!小心有炸,就算是真的只是叫你過去聊聊,也不要投這個險,不值! 當然你還是要拿出些誠意來,找a尊敬的人,或者你們市裡學校混的開一點的大佬,花點錢,買他乙個面子情。
4、如果以上都不通。
那隻好靠自己了,知己知彼 百戰不待 ,a什麼時候回來,a什麼時候要報復你,a是不是那種玩陰的人a的一切一切,你能瞭解到的資訊?
自己這方面,下課時候最好跟些好兄弟一起,書包裡要放點傢伙,出現情況第一先報警,如題--,案件正在發現,一般都會出警的,報警**110,不要一緊張就忘了。
如果有條件花幾百塊去槍網上,買一支防真槍。關鍵時候或許能幫你檔上一節。不到萬一,不要拿出來,如果一但等你拿出來的時候,下面幾個戲你要演,、
首先要裝出一副很緊張的樣子,手要不停的抖動,並大聲的亂叫,精神很緊張,做出一死的絕心,另外就是事先跟你旁邊的兄弟說好,也要裝成很緊張的樣子,並且拼命的攔著你,不讓你用槍。
相信如果達到了這種效果,估計a也不敢亂來了,最少a可不會因為面子,丟了命。
暫時想到幾點,不過最好是用第3種方法,簡單見效。而且無後慮!
歡迎各位百友新增。
4樓:網友
告訴你一句讓我從高中聽過了就受益匪淺的話:乙個對乙個,who怕who?
你既怕捱揍,又怕鬧大了被退學,還不敢動這個不敢動那個。還裝什麼橫?直接跪地求饒得了。
5樓:網友
打與不打你都不好辦!但他那邊找了人就不會善罷甘休,即使你去道歉也一樣!我不是慫恿你去打他,我想你應給先給他通通氣,或者是讓你的朋友轉達你的道歉,然後你在去當面向他和他弟弟道歉!
不過你也應當問好他是否接受你的道歉!
6樓:環賓實
報警--有點可笑,但也可行--呵~~
7樓:只為妳活一天
賠他弟弟點錢,有錢就行了。
打架事後的問題請教一下大家
8樓:葬心月夜
解決途徑。
1和傷者協商解決。
2如果1不行和警察說明當時情況,要求公平處理。
3如果2不行,警察仍叫你賠全部的醫藥費,你不服可以向警察的上級(派出所的上級是公安局)申請複議請求撤消下級決定。
3如果3不行,你對警察方面的處理和複議都不服的話訴訟法院。請求法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撤消警察的決定,並要求警察重新作出新的行政行為。
另外說一點。警察也是人,當傷者不斷的去找他時會很煩的,他會偏向傷者。儘快處理此事讓人別煩他。
9樓:dj520k吧
如果對方真的骨折(就是有證據的話),除非是他先動手,而且有證據!不然就你吃虧! 如果你沒證據,他真骨折的話!
10樓:謝霆沒有鋒
你把人家打進醫院了 先忍忍 給他點錢 等他好了再揍他一頓 記得你要先報案 這樣你還可以拿到撫卹金。
11樓:網友
看傷害程度鑑定,有可能會有刑事處罰(應該是造成輕微傷害以上不包括輕微傷害的)不夠刑事處罰的作為民事糾紛處理只賠償醫藥費,住院費就行,這位治安案件可能會有拘留的處罰。
關於打架的問題
12樓:枝海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罰款依據。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追溯期為6個月,如果公安機關沒有發現,不再追究。但有時也有例外,如果公安機關在違法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已發現,並已立案的,將終身追究法律責任。追究依據。
另外根據禁止重複追究原則,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則,如果公安機關已經對相關人員做出過相應的治安處罰,那麼不應當再次追究。不知道是不是其中的人又犯了其他什麼事···
13樓:最愛趙本
打贏了進局子,打輸了進醫院。
14樓:網友
輸贏重要嗎,友誼地久天長。
打架問題
15樓:網友
打架鬥毆輕者違法,重者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糾結的問題,有個問題很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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