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飯店因客人丟失東西被客人錄了監控卻侵犯別人的肖像權怎麼辦?

2025-01-11 00:35:14 字數 3624 閱讀 5016

1樓:可愛的

就當破財擋災吧,就算你找****也沒用,**也不會只相信你單方面的話,就算能幫你採訪一下,但報道絕對不會超過15秒。餐廳方面就一句沒撿到或表示遺憾就可以了應付過關了。餐廳是公眾場所,財物需自行保管,餐廳方面只需做到有張貼小心財物等提示語言就可以了。

除非你有很確鑿的證據證明是因餐廳的過失而導致你財物上的損失,否則真的沒有什麼方法能把**拿回來或獲得賠償。你找警察也沒有用,因為你不能假定是誰拿了你的手機,法律只相信證據。餐廳的攝像頭壞並不是你丟失手機的原因,而且法律上也沒有規定餐廳必須要安裝攝像監控,所以沒什麼好說的。

就像我們在公車上被小偷掏了錢包也不能去找公交公司賠償一樣,別相信那些叫你找**的話,我可以保證到到時候覺得麻煩的是你自己,樓主你的事我見多了,真的只能表示同情,下次小心點吧。《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2樓:熱過火啊

就描述,不算啊。只要不用於公開場合,如發社交軟體,就不算侵犯肖像權。

不懂繼續問,滿意。

有顧客在我們飯店吃完飯拿錯了別人東西,第二天我們將監控截圖發朋友圈才找到他。他卻說我們侵犯肖像權?

3樓:大愛天蠍卻下無情雨

你們沒有侵犯他的肖像權。因為你們沒有將他的**用於商業利益的行為,不符合侵犯肖像權的犯罪定義,所以不構成犯罪。

有顧客在我飯店門飯後錯拿別人東西,次日發朋友圈才找到他。他卻說我們侵犯其肖像權,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雖未經本人同意,但並非以營利為型擾目的,不構成侵罩租搭犯肖像權物拿。

可以昂首挺胸的對他說:去法院起訴吧。

5樓:網友

一般不構成侵犯肖像權,除非以營利為目的。但如果未經他人同意好慶在網路釋出他人**並進賣襪肢行侮辱的,同樣屬於侵權行為。中世。

餐廳客人丟失東西正好攝像頭壞了該如何處理

6樓:網友

先報警 飯店要配合**辦案 再破按之前沒有賠償的義務。

7樓:葬在高崗上

讓他有招想去,沒招死去!吃飯不帶腦袋的,又不是被搶的!

侵犯了他人肖像權但沒用於商業用途會怎麼樣

8樓:慕竹青將卯

沒事,侵犯肖像權要滿足以下條件:為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惡意毀損,玷汙,醜化公民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你的同學不構成上述條件,不算侵權。

再說,那老師也是的,就一張**,那別人明星怎麼辦,天天被亂說呢!你們可以找老師說說,告訴老師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為小事發脾氣,氣死自己誰如意。

被他人侵犯肖像權怎麼辦?

9樓:李公尺格

賣方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所以不構成侵犯肖像權。但是上傳你的肖像並作辱罵,侵犯你的名譽權,可向法院起訴,提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等請求。

顧客在店裡丟了東西,法律怎麼受理?

10樓:網友

找店家看一下監控到底是什麼原因?丟了東西,店家應該配合你,或者是你應該報案,讓警察叔叔來給你解決這個問題,看看都是誰的責任,以後出門在外的時候千萬要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免得,讓自己的錢財受到損失,希望你能早日找到屬於自己的財產,祝你健康,祝你快樂,祝你幸福。

11樓:建冷雁

這種的可以調取監控,一般店裡都是有監控錄影的,我見過錄影可以得知到底發生了什麼情況或者進行走訪。

12樓:東東小帥

1)服務員一旦發現有客人遺失物品,應馬上向領班彙報,並及時安慰客人,幫助客人回憶丟失物品的大致經過。

2)查詢客房系統,掌握客人資料及開門記錄,如無開門記錄,則檢查清潔報告上的進出房時間。

3)值班主管和保安員一起檢視門鎖有無問題,檢視房間有無被盜跡象,並填寫遺失報告。

4)詢問客人是否能提供任何線索,如是否去過其他地方、有沒有收拾過行李、有沒有人來訪過、有沒有可能無意中遺失到什麼地方等。

5)詢問客人是否願意讓酒店人員幫他再次在房內尋找。如客人同意,值班主管、保安員、客房領班一起當著客人的面在房間內查詢,尋找時應注意床墊、床底、椅墊、衣櫃、洗手間、垃圾桶、房務車上的垃圾袋等地方。

6)如果仍找不到客人財物,詢問客人是否願意報警。如果客人同意,由保安員陪同客人去最近的派出所報案。

7)如果客人在房內遺失的是信用卡、護照或機票,由值班主管幫助客人與相關機構聯絡掛失。

9)如果客人提出賠償要求,應向客人解釋酒店的相關規定,並按規定處理。

10)做好記錄以備事後核查。

在酒店公共區域遺失物品。

1)先去前廳或客房服務處檢視是否已經有人上交了客人報失的物品。

2)通知保安部協助客人再去可能丟失財物的地方尋找物品。

3)如果沒能找到客人報失的物品,必須記下客人的詳細資料,如姓名、聯絡**、房號、位址等,以便日後找到該遺失物品時與客人聯絡。

4)酒店不承諾賠償客人在酒店公共區域遺失的物品。

5)做好記錄以備事後核查。

如果客人丟了東西在飯店,飯店應該怎樣處理

13樓:調情神的舍友

飯店是不會賠償的,丟了貴重物品報警都不一定找的回來,飯店只會道歉,鬧大了丟的是名聲不是實際利益,不會賠錢給你的。

14樓:糊塗人生

利用監控等多種手段積極為客人找尋,若極其貴重就報警。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聯絡客人啊,告訴客人的物品遺留在店裡。 另外,實在沒有辦法,可以報警處理。

被人侵犯肖像權怎麼辦?

16樓:王敏

可以要求對方為自己恢復名譽,而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印肖像權受損受到的損失。如果對方不同意上述解決措施的,可以起訴維權。

17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意義上,也算是侵犯肖像權,先協商刪除。

在肖像權侵權的確認上,根據民法通則100條「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只有兩個構成要件,第乙個條件在實務上有時保護過寬,似乎任何時候都要經本人同意,增加一條不具「阻卻違法事由」三個。關於「阻卻違法事由」,它是指雖然實施了法律原則上規定不得實施的行為,但是卻具有法律特別規定的不構成違法的事由,因而使實施的該行為成為合法的行為,因而阻卻了違法性。主要包括:

公益性:為維護社會需要,如先進任務**展覽,不文明行為拍攝並公佈批評,通緝逃犯;

本人利益:刊登尋人啟事;

新聞性:新聞報道,肖像權淹沒於集合、佇列、儀式中,不得主張肖像權,同理集體**中的個人不得主張**肖像權;

為記載特定公眾活動,使用參予者肖像,參予就等於承諾肖像權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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