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條真還不好找對應的罰則,把以下幾條綜合一下看能否找到答案。
第十九條 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電梯製造單位委託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後,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除錯,並對校驗和除錯的結果負責。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技術規範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效能,並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效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八十一條 電梯製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未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校驗、除錯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八十八條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九條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國家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原則是什麼
2樓:王利輝
第五條 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
特種裝置的含義是什麼,《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所規定的壓力容器含義是什麼
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險性較大的鍋爐 壓力容器 含氣瓶,下同 壓力管道 電梯 起重機械 客運索道 大型遊樂設施。其中鍋爐 壓力容器 含氣瓶 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裝置 電梯 起重機械 客運索道 大型遊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裝置。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第一章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較大事故由誰調查
你好,是這樣規定的 一 發生一般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內 二 發生較大事故容,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 發生重大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特種裝置安全法 第九十條 發生事故,對負有責任的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 發生一般事...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調整的特種裝置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2009 所稱的特種裝置是指 涉及生命安全 危險性較大的鍋爐 壓力容器 含氣瓶,下同 壓力管道 電梯 起重機械 客運索道 大型遊樂設施和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本條例所稱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險性較大的鍋爐 壓力容器 含氣瓶,下同 壓力管道 電梯 起重機械 客運索道 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