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看經營情況怎麼樣?如果經營盈利的話,他投入的那個錢應該給他,幹了這五個月應該給予適當的報酬。
兩人合夥開店現在打算散夥,請大家幫忙分析建議下!
2樓:ter貌不奇揚
既然你和他當初投入是一樣多,而且合作初期木有簽訂合夥協議,說明雙方都木有合法的法律保障。就算是鬧到法院,你們雙方的矛盾和經濟糾紛都是需要心平氣和的協商途徑來解決問題的。再者,雙方對於合夥經營奶茶店初期都是自願的,不存在借款經營的特點,而且投資份額都一樣,那麼站在公平和公正的角度來考慮,無論是經營虧盈,你們雙方都應該承擔相同的風險,這一點你們兩個在主觀上必須明白和支援,否則談散夥的事情等於空談。
目前個人建議2種調解方案:1,就現有的奶茶店轉讓,直到轉讓成功後對分資金。2,以現在奶茶店的情況兩個人結算餘額,誰願意單方繼續經營,則以收購的形式承擔對方的一半餘額,並簽訂合法收據。
3樓:草原牧歌
合夥生意最難作,世人一定要牢記,兄弟尚且心相背,何況對方是外人
我一朋友和別人合夥做生意,現在散夥不做,算完賬後,合夥人不給我朋友錢。 10
4樓:法工劉中原
可以憑藉有效的合夥解散協議及債權債務處理方案起訴要求對方支付
5樓:不離不棄
手上有對方出具的欠條,可以依據欠條起訴對方(出具欠條的人),要求還款。
起訴大概的程式如下:
6樓:匿名使用者
開始就沒打算給你錢啊,你到法律網上在看下。可能會拿到一半。最好的辦法是到他家去。
不是不給你錢嗎,他也別過日子了。盯住他,吃飯、睡覺、上茅房、見客戶。不叫他安生就好。
上法院你家有人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勝訴的希望很大,但是錢要不要得回來,要看被告有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與朋友合夥做生意,現在我要退出,應怎麼算?
8樓:江逸
按法律來講投資後不能撤資,除非有人收購你的股份、或申請公司註冊資金變更、版或公司撤權銷等情況下才有可能退出。否則是抽逃註冊資本,違法的。
微小企業相對來說簡單一點,但是可以參照正規公司的做法。如果你的合夥人同意收購你的股份,那你們應該計算公司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現金、債務、庫存,這樣就能夠計算出股份的實際價值,同時根據公司盈利能力,雙方協商股份的損益,也就是說盈利能力強的、有前途的公司的股份可以超出實際價值,反之可以低於實際價值,這個和商品買賣是一樣的。
所以你們不需要計算已經付掉的費用,只要知道公司目前的價值就行,當然,預付部分的房租,作為公司的預付款項、其它應收款,要計入公司資產。然後參照之前的盈利能力,給股份定價。至於利潤分不分是沒區別的,分了,公司的現金現金金額就會下降,股份價值就會下降。
不知道這樣說是否明白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做滿一年再說把,這樣的話不太好
我跟朋友合夥開店,現在要分開,怎麼分賬
10樓:匿名使用者
跟朋友合夥開店,現在要分開,怎麼分賬。這個要看你朋友或者叫合夥人的意思了。如果他也不想幹了,利用十天時間清貨,或者轉租,剩下的錢平分。
如果他想繼續做,你拿一部分錢走人,具體多少你倆商量。
11樓:匿名使用者
房租還有十天到期,那就趕緊做個大清倉把八千塊錢的貨處理掉。這樣平均一分,你倆基本不賺錢
12樓:zqc平安
把10天的房租交了,剩下的貨處理掉,餘的錢倆人平均一分就可以了。
13樓:歲月輕狂的歲月
你可以把十天房租跟進貨的錢均分開,賺的錢跟現金均分,他想**就拿錢,都不幹了就直接甩貨,幹到房租到期再均分,很簡單,誰都沒佔便宜。
我跟一朋友合夥開店,他不參加開店籌劃以及店正常動作後的管理
你好bai,開店要有基本的財務du管理,除掉成本 銷售後稅後淨贏利 zhi才是你們要dao考慮的,你朋友只出錢回,那麼管理的人答就要拿工資,如果你又是股東又管理和籌劃,你就是拿工資和分紅雙份贏利可以分為預流儲備金和股東分紅,你可以這樣計算 營業額10000元 成本7000 3000稅後贏利3000稅...
我和朋友合夥開店,營業執照上寫他的名字,那不就是等於他開的嗎
不是的,只要這個店其他人有佔股,這個店就是你們共同擁有的。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 企業名稱核准 工商局 2 辦私章,驗資報告 公安特行科 銀行 3 辦理營業執照 工商局 4 辦理組織機構 證 技術監督局 5 辦理稅務登記證 稅務局 6 開立銀行基本帳戶 銀行 7 申領發票 稅務局 營業執照上的名字叫法...
我一朋友與別人一起合夥做生意,他給了合夥人六萬塊錢,但對方又沒有給他寫任何收據,如今那個合夥人己
想盡一切辦法找證據,然後找律師 這個有點難度了 就算報案也追不回來了 很難證明你把這錢給他 報案找派出所經偵科就是了 要看是什麼原因聯絡不上,是被騙就一定要報警不過找回錢的可能性不大,告誡你的朋友以後做事長個心眼吧,記住親兄弟明算賬,這很正常,我與朋友一起合夥做生意,後來分了,合夥的時候他一分錢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