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的司機沒有開車在休息突發心肌梗塞僱主有責任嗎

2021-03-04 03:26:20 字數 2936 閱讀 8289

1樓:匿名使用者

不承擔,但站在人道bai主義的立場du應該給與相應補償一zhi、勞動關dao

系和僱傭關專系二者之間有屬

質的區別,不具有可比性。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私人僱的大車司機開車途中突發心肌梗塞死亡的,僱主需要承擔的責任

2樓:陳波重慶律師

不承擔,但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應該給與相應補償

一、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二者之間有質的區別,不具有可比性。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僱傭關係是指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傭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

僱傭關係是僱主和受僱人達成契約的基礎上成立的,僱傭合同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二者區別:1、主體方面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僱傭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範圍相當廣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

(2)主體地位不同。僱傭關係中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僱人甚至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僱傭方提供勞務。

而勞動關係主體雙方具有行政上的隸屬關係。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僱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僱人。

受僱人只需要按照僱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僱傭人的其他指示。僱傭關係強調成果之給付,而勞動關係則強調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的勞動過程。2、權利義務及國家對其的干預程度不同 。

僱傭關係是一種私法上的關係,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規範。 而對於勞動關係則有大量的勞動法規予以規制,比如勞動法對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等。調整其權利義務法律是介乎公私法之間的混合法——西方法學界稱之為「社會法」。

3、處理機制不同。僱傭關係中發生的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爭議的解決則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

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式。 4、發生損害事故時法律適用不同,僱傭關係發生損害事故適用《侵權責任法》;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是故第一種意見錯誤。

二、本案中,僱主應否承擔責任,實際上是法律責任的歸結問題。法律責任的歸結,也叫歸責,是指由特定國家機關或國家授權的機關依法對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和確認。在我國,歸責的原則可以概括為:

責任法定原則、公正原則、效益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其中責任法定原則是指,法律責任作為一種否定的法律後果應當由法律規範預先規定,包括在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之中,當出現了違法行為或法定事由的時候,按照事先規定的責任性質、責任範圍、責任方式追究行為人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案中,王某的死亡是疾病的自然轉歸,不是因勞務而受到傷害,且僱主也沒有過錯,故根據責任法定原則,王某的僱主不應承擔責任。

聘用的駕駛員修車過程中突發心肌梗塞,搶救1周後死亡,車主(僱主)是否需要賠償?

3樓:豬豬力力

如果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而不是僱傭關係,那麼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內來認定的。

根據工傷容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因此如果你所說的情況屬實,那麼可能不是工傷。

車主的法律責任,要看你和駕駛員到底是什麼關係,如果是勞動關係,你可能要承擔一些工傷以外的責任,比如一定的撫卹金 適量的喪葬費。

如果是僱傭關係的話,除非事情是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否則應當由你承擔。

4樓:沙漠清源

1、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對認定工傷的規定,你所說的情況應該不屬於工傷。

2、作為車主的你應該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出於道義的角度,給予適當的慰問或一定的補償也未嘗不可。

5樓:張勇律師

在僱傭關係中僱員遭受人身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工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心梗死亡僱主有沒有責任請律師回答

6樓:一隻男神經

沒有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已負主要責任的事故.才能認定為工傷.而僱工在回家途中突發疾病死亡.,僱主並沒有任何責任。

僱傭有心肌梗塞的員工,如果員工在職期間心肌梗塞**,我作為僱主有沒有責任? 50

7樓:sca尼古丁

怎麼說呢,在農bai村的情況不太du

一樣,如果說是籤合同

zhi那麼這dao個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但版是在農村權有時候他不認合同,他只是一口咬定人死在你這了,你就要負責。就是讓**調停那麼肯定也會讓你出一部分錢的。在農村好多事情都是私下調節,如果出事你那合同說事,當地人就會說你沒人情味。

估計那地方你的形象就不太好了。所以呢最好還是讓人家回去,誰也圖個心安不是嗎。要不然你也會提心吊膽的。

僱司機我在副駕駛他開我的車撞死人我判刑嗎 ,或者我有什麼責任

你負連帶的經濟賠嘗責任,又不是你開的車,作會判你的刑呢?再說了,只要不是違法肇事,撞死一個人也不一定會判刑的。受僱司機從事僱傭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

我在企業工作中突發的心梗請問算不算工傷

如果只是生病了 沒有死亡時 只能按生病對待。但要是當場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則可以視同工傷。雖然聽起來不人性化,但法規就是這樣規定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

請問在工地上沒有休息的人是怎麼過來的,本人22女,有男朋友,月沒有一天休息在工地做

當時追我的時候感覺他很憨厚,長的也不好看,第一次他自己悄悄給我買了一件衣服拿給我的時候,我心裡想怎麼這麼醜,不過還是挺感動的,他也從不掩飾對我的喜歡,慢慢的就在一起了,現在在一起3年了,我發現他挺聰明長的也好看的 工資高就好了,如果你實在受不了就換一個工作 沒休息日肯定是犯法的,辭職再找吧 你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