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有效嗎,只有人證沒有物證的情況下能判有罪嗎

2021-03-04 04:42:46 字數 3774 閱讀 6107

1樓:五一三菜

不行,只有口抄供不襲得定罪。口供必須結合bai一定的物證或者其他證du明途徑才可以對zhi犯罪行為人進dao行處罰。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說甲殺了乙**也要找到譬如物證或者其他證明力比口供更強的證據才能定案。

刑事案件不同於普通民事案件,即便犯罪嫌疑人親**待也不能定罪。由於刑事案件中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行為之間的唯一確定性,而僅僅口供是不可能達到這種證明力度的。

和民事賠償不同的是,對某個公民進行刑事判決是對他(或她)最大力度的處罰,有時候還會判罰死刑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因此刑事案件的證據必須客觀、充分。這也是防止冤假錯案的有效手段。

從維護社會安定角度來講,防止冤假錯案比懲罰犯罪更加重要。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證據規則,人證的效力是不足以認定一個事實的發生的。必須要有物證,或各方面情況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只有人證沒有物證的情況下能判有罪嗎?

3樓:

不行,只有口供不得定罪。口供必須結合一定的物證或者其他證明途徑才可以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處罰。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說甲殺了乙**也要找到譬如物證或者其他證明力比口供更強的證據才能定案。

刑事案件不同於普通民事案件,即便犯罪嫌疑人親**待也不能定罪。由於刑事案件中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行為之間的唯一確定性,而僅僅口供是不可能達到這種證明力度的。

和民事賠償不同的是,對某個公民進行刑事判決是對他(或她)最大力度的處罰,有時候還會判罰死刑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因此刑事案件的證據必須客觀、充分。這也是防止冤假錯案的有效手段。

從維護社會安定角度來講,防止冤假錯案比懲罰犯罪更加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人證和物證都是證據的種類,法律只是規定不能輕信口供,以及在僅有被告人供述的情況下不能定罪,但並沒有否認人證的作用。如果能夠證明被告有罪,僅有人證也是可以的。物證中心原則作為證據中心原則的一種,具有一定的缺陷。

僅僅詐騙了一個人,數額百元左右可能不會立案。但如果很多人都被騙了,每個人都是百元左右,詐騙總額較大,仍然應當立案。較大的標準一般是兩千元。

5樓:水靈兒

法律上規定了幾個不能單獨據以定罪的證據,其中並沒有單獨證人證言,只是排除了跟被告有關係的證人證言,所以沒有物證只有人證應該可以定罪。但要看證人證言的證據有多大的證明力了。他認不認罪不是定罪的依據。

詐騙百元數額不大,應該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追究民事責任啊!

6樓:金陵國際

大哥,人證要過2個才行啊

民事訴訟沒有物證只有人證可以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證人復證言也是證制據的一種,只要查證bai屬實,可以

du作為認定事實的zhi根據。但人民法院可根據案dao件的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8樓:法律實務研究

只有人證也可以。只要能使法官形成傾向性(認為存在很大可能)意見即可。

至於對人證是否採納,則需要法官綜合案情及證人情況進行認定。可能採納,也可能不採納。沒有統一的標準。

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法院查清事實的,證人也是可以的。

縱橫法律網-上海凱曼律師事務所-周雪峰律師

沒有物證只有人證可以判刑嗎?

10樓:youth小杰

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沒有口供,但有其他證據可以相互印證,並且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也可以定罪量刑。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在司法審判中,據以認定案件情況的事實。又稱證據事實。證據事實的表現形式,如證人證言、物證等,也稱證據,又稱證據**、證明手段。

訴訟證據與科學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證據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納入國家訴訟活動的範圍,並受國家的訴訟法規範所調整和制約。

在訴訟中,證據是認定案情的根據。只有正確認定案情,才能正確適用法律,從而正確處理案件。因此,證據問題歷來是訴訟中的關鍵問題。

對證據制度的研究已經形成一門學科,稱為證據學或證據法學。

11樓:糖醋文字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

沒有物證也只要其他證據合法有效

認定那個人是**或者職務侵佔罪

那麼檢查機關可以對你以共犯提起公訴

因為你們事先合謀

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的犯罪行為

所以````````

可以起訴你

但是你有證據當然可以用來證明你無罪嘛

而且實際上來說

刑事案件

公訴機關起訴你

那麼就是由他們提出證據證明你有罪

如果他們提出的證據不能證明你有罪

那麼你就是無罪的

就這麼簡單

至於你說的只有口供的問題

那是你認為只有口供啊

檢察機關可能會調查出其他的能作為證據的東西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人證是定不了罪的。

我國司法制度不像以前了,只有人證是沒有用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他們有過節啊?幹嗎要指控你~?

拿錢就要拿的理直氣壯!怕什麼!

你可以改帳啊~

14樓:馬會金

問題不像你想象的那麼簡單,人證之間能夠相互印證,

發貨單據,出庫入庫單據,這些都是物證,不過這些調查起來也很麻煩,不過數額已經構成巨大,如果是追究刑事責任.也不輕.

如果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有效麼?

15樓:小包包3號

不行,只有口供不得定罪。口供必須結合一定的物證或者其他證明途徑才可以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處罰。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說甲殺了乙**也要找到譬如物證或者其他證明力比口供更強的證據才能定案。

刑事案件不同於普通民事案件,即便犯罪嫌疑人親**待也不能定罪。由於刑事案件中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行為之間的唯一確定性,而僅僅口供是不可能達到這種證明力度的。

和民事賠償不同的是,對某個公民進行刑事判決是對他(或她)最大力度的處罰,有時候還會判罰死刑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因此刑事案件的證據必須客觀、充分。這也是防止冤假錯案的有效手段。

16樓:匿名使用者

人證屬於間接證據 沒有直接證據有間接證據是沒辦法定罪的

你要收集有關的直接證據

沒有物證只有人證可以判刑嗎有人證但物證沒有了能定罪嗎

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 沒有口供,但有其他證據可以相互印證,並且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也可以定罪量刑。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在司法審判中,據以認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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