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不包括民族鄉。
2樓:匿名使用者
民族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3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但是民族鄉不屬於民族自治機構,他跟一般的鄉鎮差不多,沒有自治權力
民族鄉有民族自治權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的民族自治
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這包括民族自治區5個,民族自治州30個,民族自治縣旗,116個自治縣、3個自治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序言寫道:「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所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就是實行區域自治的主要內容。
民族鄉不同於以上的這些,它之所以這樣稱呼,僅僅是因為它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鄉而已,它不享有以上這些權利,不是民族自治地區。
民族鄉為什麼不屬於民族自治地方?
5樓:常山趙子龍
我國對於有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設立自治機關的,通過在這些地區設立民族鄉的辦法,使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也能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民族鄉是我國特有的、少數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內部事務、依法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一種基層政權形式,是解決我國散雜居少數民族問題的一種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一種必要補充形式,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6樓:abc高分高能
民族鄉不是民族自治的地方
7樓:銀俗金不庸
自治地方的「地方」是狹義的。
8樓:尹默
法律這麼規定的啊,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沒有鄉一級
自治州、自治區、自治縣、民族鄉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9樓:匿名使用者
自治州、自治區、自治縣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我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而劃分**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據是少數民族聚居區人口的多少、區域面積的大小。
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該地方的民族分佈狀況。在具體的設定規定上,相當於省的民族自治地方成為自治區,介於省與縣之間的稱自治州,相當於縣的稱自治縣。
只有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設區的市設立的區、在縣以下設立的民族鄉都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所以,自治州、自治區、自治縣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10樓:匿名使用者
前三者是,民族鄉不是。五四憲法頒佈前,中國曾經建立過鄉級自治區,後來沒有這種建制。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我國人口、資源分佈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
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1100多個民族鄉,這些民族鄉也是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嗎
12樓:小俠俠
民族鄉是我國在某些面積小,人口少,不具備成立自治制度的少數民族地區的一種補充方式。少數民族人口占全鄉30%或者以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就可以成立民族鄉,特殊情況比例可以略低。我國除了海南,寧夏,山西,陝西,上海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建有民族鄉,其中貴州最多(252個)雲南(180個)四川(99個)湖南(99個)
名詞解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什麼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抄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裡,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為基礎...
我國民族區域自治的特點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主要特點是
abd c不對在於一些漢族聚居區也有少數民族但不實施民族區域自治,e不一定,回族和滿族就沒有特殊的語言 同意選a,b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使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務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根據我國的民族國情制定的,因為我國自古就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親緣關係,又有 大雜居,小聚居 的居住特點,還有考慮到少數民族的傳統風俗習慣等 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國家的穩定。中國是個多民族 多地域 多文化 多樣性的國家,單一的行政體制難以滿足多樣性的要求,很容易造成不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