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的發展歷程,國際法包括哪些

2021-03-03 22:38:36 字數 1214 閱讀 2432

1樓:zbz天枰

在古代時期,出現了國際法的萌芽。主要是習慣規則,但也有成文的類似於現代條約的一些檔案(如公元前2023年埃及法老和赫梯王國皇帝訂立的同盟條約)。國際法形成於近代時期。

三十年戰爭之後的威斯特伐利亞和會可稱為國際法的轉折點。主權國家的出現與主權觀念的確立是國際法產生的社會基礎,羅馬帝國的「世界主權」已不復存在,國際社會開始探索在一個平行的國際社會,如何建立一種大家都需要的秩序(否則,像三十年戰爭這樣的災難會不斷髮生),於是,國際法應運而生,成為建立這種秩序的最為有效和可行的手段。國際法的原則與規則制度在這一時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

特別在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之後,一些反映資產階級要求的國際法原則與制度,如主權平等、國際關係民主、民族自決、不干涉內政、條約神聖、公海自由、尊重人權與人道主義等得到確認和發展。國際法的領域不斷擴充套件和充實,如外交法、戰爭法、條約法、國際人道主義法、國際人權法、海洋法、領土法、空間法、國際爭端解決法等領域,都出現了一些國際習慣法與條約法規則。也出現了一些像巴黎聯盟、伯爾尼聯盟、萬國郵政聯盟等專門性的行政聯盟,也可以稱為是現代專門性國際組織的前身。

但總的來講國際法的體系還不夠完整,相關的制度也不夠完善。而且,這一時期,作為國際法的主體的國家還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歐洲之外的國家大多還被排斥在國際社會之外,或者是列強的附庸。一些原始而反動的原則與規則還保留著一些殘餘,如武力征服的合法、勢力範圍、領事裁判權、殖民地、不平等條約等還是較為普遍存在的。

國際法包括哪些

2樓:謝寶朝

國際法,從學科分類上講,是一級學科,下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三個二級學科。

一般意義上的國際法,即我們通常所稱的國際法乃是指國際公法,即「國家之間通過協議形成的,或者在國際交往中各國公認的,協調各國意志的,由國家單獨或集體的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的總體」。

從內容上看,現代國際法主要內容包括調整下列國家間關係的規則:

(1)領土法

(2)國際海洋法

(3)國際航空法

(4)外層空間法

(5)國際環境法

(6)外交關係法

(7)領事關係法

(8)國際條約法

(9)國際組織法

(10)國際人權法

(11)國際刑法

(12)國際爭端解決法

(13)戰爭法

國際法的內容有不斷擴張的趨勢,現有的國際法制度也在不斷完善,規則數量不斷膨脹,細化程度不斷提高。

國際法的與國內法關係,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國際法二元論 自從19世紀末葉以後,在國際法學界流行的是二元論,即認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 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9666666,兩者沒有隸屬關係,而處於同等的地位。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彼此 轉化 採納 接受 等。他們認為,兩者的主體 物件 淵...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法律分析 國際法基本原則有國家主權平等原則 互不侵犯原則 互不干涉內政原則 平等互利原則 和平共處原則 民族自決原則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 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原則。國際法基本原則,是指那些各國公認的 具有普遍意義的 適用於國際法一切效力範圍的 構成國際法的基礎的法律原則。法律依據 國際法院規約 第一條...

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的關係

一 國際法包括後抄三者。二 襲國際私法主bai要是解決各國du民商事關係中發生的各種法律zhi衝突。以選擇dao性的條款居多。三 國際公法則涉及國家主權方面的內容,如領海的劃分,各國權力的行使之類的。四 國際經濟法顧名思意是調解國際經濟 中的各種法律關係。五 三者肯定有重疊的地方,若有衝突一般是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