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被人打傷造成輕傷一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內下有期徒刑,如果案件移容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可以向檢察院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樓:
取bai保候審與刑事拘留、逮捕一樣du,都是zhi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dao施,是有回條件的在外等待**審判,並不代答表案件了結、當事人無罪。取保候審也與如何判決沒有直接關係,但從司法實踐來看,能夠取保候審的,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爭取緩刑的機會也大。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3樓:風塵世射手
準備經濟賠償證據隨檢察院公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準備
致人輕傷,案件已移交檢察院,現已達成和解,辦理取保候審,如果再移交法院後還需要進看守所嗎?
4樓:貪戀妳的香吻
不用。輕傷害案件屬於輕微刑事案件,派出所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完全合法也算合理。所以只有一年的期限內,派出所的行為是合法的,不屬於不作為。
不宜到檢察院告發。最好到公安機關內部紀檢督察部門要求公安機關及時結案,移送審查起訴。如果取保候審期限已經過了,仍不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那麼可以向檢察機關控告。
這樣的控告更為理性。
被告把原告打傷,與原告把被告打傷雖然是同一事實中發生,但是其實是兩件案件,不一定要等在一起處理。公安機關說要等等,等原告把被告打傷的鑑定結果出來再處理,這不是法律的理由。但是兩件案件放在一起處理有好處:
第一,便於雙方當事人和解。因為互有損失、互有過錯,方便派出所辦案人雙方調解處理。第二,對於雙方都有利。
如果你是原告方,當然想盡快處理被告人,使被告人繩子以法。但是被告人被判刑後,如果鑑定出來原告也把被告打成輕傷了,那麼我想被告人也會以同樣的方法對待原告,繩之以法;即使不構成輕傷,也可以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對原告打架行為處以治安拘留,最終兩敗俱傷。如果原告原諒了被告,使被告判處緩刑。
判緩刑之後,再鑑定出原告把被告打成輕傷,而被告已經判處緩刑,倒過來不同意和解,要求法院判處實刑,最終可能你好心沒有得到好報,被判了實刑。
下一步,我忠告還是等一等,或者到公安機關紀檢督察部門反映一下情況。畢竟事情還不是很嚴重,最終的結果沒有出來,還很難說誰吃虧了,誰濫用職權或者瀆職了。
我曾經在檢察機關公訴科工作多年。案件當中有人打招呼也很正常,但是畢竟文明執法、依法執法、秉公執法的還是多數。你還是理性一些。
5樓:幸運的楓陽
讓對方撤訴,就沒事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要看法院判決結果,具體要看你的案子是否嚴重。一般取保候審的案子都不是很嚴重,可以儘量爭取緩刑。也就是在監外執行。
7樓:一棵大樹
依照法庭的判決之行。不管是初審還是終審,只要判決有罪則需回到看守所待完上訴期。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條件的話可以爭取緩刑
輕傷一級的量刑標準,輕傷一級量刑標準
輕傷一級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基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被打輕傷一級法醫鑑定派出所多月沒處理已立案多月打人者當天就被派出所放了出來,該怎麼投訴
己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z收費 向人民檢察院投訴。故意傷害致輕傷一級,加害者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機關長達五個月不處理,已經違法,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可以向人民檢察投訴,由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糾正。刑事訴訟法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
交通事故輕傷一級和重傷一級的區別
所謂傷情鑑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 功能障礙及心理 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傷情鑑定是通過公安機關進行的,目的在於確定受害人的傷害程度,是否需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鑑定結論分為不構成傷害,輕微傷,輕傷,重傷,如為輕傷或重傷,加害人涉嫌故意傷害罪,需追究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