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分手了,自願給一萬的分手費,寫了從此以後再也不聯絡再也沒有糾葛,我可以告她勒索嗎

2021-03-20 19:37:13 字數 4580 閱讀 3570

1樓:陌上花開

都說了是自願給的,為什麼還要告她?再說沒憑證拿什麼告她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她逼你給錢的,你可以告她!但是都說了是自願給的分手費,所以這樣是不能構成犯法的!

3樓:緣桃夢

你都說了是自願的 憑什麼告她勒索

4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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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朋友分手了,給了她一萬塊錢,寫字據了,我可以告他勒索嗎

5樓:塵緣盡了

只要是你自己答應了 而過程中她又沒有威脅你或者是她過程中威脅你了 而你有沒有留下這方面的證據 那就不可以

6樓:至青

她威脅你了嗎?如果有威脅,保留證據,可以去上訴

分手我要了八萬塊錢分手費,還能複合嗎

7樓:大家和睦小家親

不能了,分手費用就是錢的事

8樓:熱心網友

很難複合了。好馬不吃回頭草!

9樓:環保快裝

分開了就不要回頭了

畢竟心裡有隔閡

再回來只會更傷心

我跟女朋友分手了 她說以後也不要有聯絡 為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她那麼決絕斷然的和你分手,說明她已不愛你了;不要問為什麼?沒有任何意義,首先你要從自身找原因,好好反省、是否自己做的不夠好,並從中吸取教訓、哪方面不足努力改進。。。你若足夠優秀還愁找不到女朋友嗎?

11樓:黑水財富

對你很失望,分手後怕在聯絡尷尬,所以不要有聯絡了!

12樓:包包上仙

因為不想藕斷絲連,想要重新開始,忘記傷心事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的意思就是你的事情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了,所以還聯絡幹嘛

14樓:鈾涗墿璇

她認為既然分手了,就跟你斷絕來往不再聯絡了唄。就是不會和你複合了

15樓:開心快樂的琳琳

因為你們已經分手了,就不要再聯絡了

和情人分開後,她要分手費,來勒索我,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多少了?

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就給,畢竟人家是女孩子,相比男人來說還是弱勢的。

如果超出你的承受範圍,可以跟她商量一下,必要時也可以找點材料。

既然是情人,說明你本身也有錯,一個教訓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情人?是你的**嗎?如果是這樣,我只能說你自求多福吧

給女友分手費,今後會不會引出什麼法律責任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

我國的原則是婚姻自由、戀愛自由。

你同意給她分手費,在法律上視為贈與,受贈人無權再主張其他權益的。

建議能夠一次性的解決,否則,影響以後的正常生活就不好了。

發生關係,只要女友年滿14週歲並且是自願的,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19樓:大豐來客

1,她沒有依據要你承擔法律責任。

2,戀愛不受法律保護。

3,給分手費是你的自願行為,否則法律是不支援的。

4,戀愛中一定要相互尊重、自尊自愛,否則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而影響人生。

如有幫助請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了個去~給jb毛的分手費

你給了說明你還對她有感情~她呢?真的拿錢就能讓她不痛苦嗎?還是壓根就不在乎你了?

當然我不瞭解具體情況別介意!我、

至於法律責任~我就是學法律的!她為什麼要讓你承擔法律責任?你把人家咋的了?就算咋的了~她有證據嗎?中國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你要是在不放心就去消滅證據~!

還有~一個分手都要錢的女人肯定要面子~既然要面子還會把你們的事公諸於眾嗎?

兄弟別怕~嘛事都沒!

21樓:地主不幹活

所謂的分手費沒有什麼法律依據,不過既然你們雙方都願意,法律也不會禁止。為防止以後有不必要的糾紛,可以寫一份協議。主要寫明以下內容:

雙方在某時間段內系男女朋友關係,在此期間雙方無任何借貸等財產往來,現雙方因感情原因分手,對此雙方均無任何過錯。

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南方自願贈與女方分手費若干。

如果確實不放心的,可以請見證人見證並簽字。

22樓:八三老人

沒有法律責任,至於分手費除非是你的自願行為,否則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23樓:空空鬼

要是真怕有什麼後果,最簡單的辦法,兩人去律師樓弄個共同協議,分手費多少,女方不得怎樣怎樣。樑洛施和李澤楷分手時就是這樣的,人家共還有三個兒子呢。

24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不能成為法律依據的 又沒有籤合同等文字證明 而且就算你們在一起做了什麼 也是在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 所以沒有什麼法律責任可言 如果你是覺得良心不安 給她點也沒關係 其實說實在的 真的沒必要給她 他這樣做完全是敲詐 利用你對她僅存的一點感情來了勒索你 發生關係又怎麼了 你敢保證你是他的第一個男人嗎?像這樣的女人看重的是錢而不是感情 誰敢保證她之前有沒有做過**膜修復啊?談了多少男朋友?

和幾個男人上過床?如果你只是其中一個,冤死你了……鬧不好還是她賺了你的身體呢!!清醒點吧!!

這樣的女孩子離她遠點好。否則被盯上了你就不好脫身了…… 當然,也可能是她對你還有感情呢吧,一時氣話而已。畢竟是你提出的分手……她這樣做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我不明白,為什麼你和人家發生關係了卻提出分手呢?

這樣對女孩子確實不怎麼公平。如果你不能給她未來,就不要解開她的衣服,解開了,再想什麼事都沒有的給她再穿上,性質就不一樣了哦~~你好好想想吧,真的就不能在一起了嗎?那麼深的交往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什麼東西欠她麼?還是什麼把柄啊?

和女朋友分手一週了,大家也再沒有聯絡,她就這麼容易放下嗎

26樓:沒點悲傷

也許是需要一段比較長時間的冷卻期 說不定過後會聯絡你 但也不排出你們交往的時間其實並不久 感情不夠深

27樓:有沒有真的

你還希望她聯絡你幹?既然分手了你就該放下從新開始新的生活,如果你還愛著她就把她找回來,好好愛她不要傷害她。

28樓:我是挽尊的男人

基本算分手。「她又說沒這麼容易放下一段感情」說的不是你別多心

29樓:村裡的姑娘芳

我和我男友分開兩年,期間也是我一直不放棄斷續給他回簡訊。然後上個月我們和好了。 感情不能勉強,祝你幸福。

30樓:匿名使用者

決定分手再聯絡就是糾纏不休~如果有感情就不要輕易提分手~感情是兒戲麼?

31樓:諦聽者

那是人家的事情,咱管得著嗎?這裡沒有人是您前女友,猜測是最沒有意義的事情。

32樓:名字都否了

你不是也沒聯絡嗎 你心裡怎麼想的 她就不是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喜歡,為什麼要放手

分手了,要一萬分手費多嗎? 100

34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的 不是都有共識嗎 那用什麼錢 女人應該自立 自強用自己的雙手賺一些心安的錢 這樣的錢花的安心 雖然社會充滿這銅臭 但你一定要把握住自己 女人更應如此

35樓:風_拂曉

對有錢人來說一萬算什麼?他不想以後彼此再有糾纏自然會給你!拿了錢以後做點小本生意慢慢發展,畢竟做這行越早收手越好,等年齡大點了,就算再有錢,青春也買不回來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好聚好散!他也不在乎那一萬!他只是怕你的糾纏

37樓:匿名使用者

一萬太少.就算一次二百,五個月就150天左右,一天五次.保守估計十五萬!

38樓:匿名使用者

去你女馬b,分手還要錢,我艹,你tm一個月就拿一萬了,還想怎麼樣,你tm想錢想瘋了吧

39樓:匿名使用者

要吧,他給你嗎?給就要唄。

女友出一萬塊做分手費 我該不該分手呢?

40樓:江郎才盡

你被你女友的1萬塊錢玷汙了

愛情本來很純潔的,

怎麼能拿錢來衡量呢

分手也要分的硬起一點

除非你是吃軟飯的

4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她對你沒有了信心,就跟她分手吧。

42樓:黨適縱真如

女人的青春沒幾年,補償不叫做分手費,在我們家那邊女的和男的分手也會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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