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學生掏鳥窩判刑11年,撞死人判刑6年,鳥命比人命貴嗎?還是根本原因沒錢

2021-03-21 08:35:41 字數 3398 閱讀 1215

1樓:瑞雪

大學生掏鳥窩判11年,因為他是故意的,是商業行為,撞死五個人判六年,因為他是過失,不是故意的,是交通肇事罪,並不是鳥比人命貴,當然,根本原因也有錢的因素,因為要取得被害人諒解,也需要很多錢。

2樓:杭州一絕律師

這個或許就是法律制訂的問題了,也是社會價值到底是什麼的問題?主要是人太多了,還沒列入保護範圍!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到底怎麼回事

3樓:醉意撩人殤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事件經過:

1、10只鳥賣給三個人

2023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村外樹林裡有鳥窩。於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鳥。飼養過程中逃跑一隻,死亡一隻。

後來,小閆將鳥的**上傳到朋友圈和**群,就有網友與他取得聯絡,說願意購買小鳥。小閆以800元7只的**賣給鄭州一個買鳥人,280元2只的**賣給洛陽一個買鳥人,還有一隻賣給了輝縣的一個小夥子。

2、再次掏鳥引來警察

7月27日,兩人又發現一個鳥窩,又掏了4只鳥。不過這4只鳥剛到小閆家就引來了輝縣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兩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

去年11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檢察院向輝縣市法院提起公訴。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三次公開**審理了此案。經權威部門鑑定,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今年5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閆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和5000元。新鄉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小閆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們已替孩子請了律師,希望能啟動再審程式。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人是慣犯,慣犯,慣犯,是個故意獵殺珍惜野生動物謀利的大專學生(成年人),還自己造槍,不值得同情!不要聽一些無良人的瞎逼逼!而且判罰有理有據,不存在什麼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有人不小心掏到珍惜鳥類了,會不會很倒黴,我還是覺得太殘忍了,十年出來人就廢了,而且還禍及子孫和旁系親屬,因為他進去就會有案底,案底在中國是永久的,他的子孫不能當老師,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與政審有關的工作無緣,他的旁系血親不能從事公檢法工作,即使他們很優秀順利通過筆試面試一路過關斬將但在政審的時候會被淘汰出局,希望國家加**制宣傳教育,讓公眾能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6樓:匿名使用者

看個電影吧,《無人區》。

7樓:卓無才

既然動物那麼重要:那中國為什麼還有好幾個狩獵場呢?只要錢到位幫你配專業獵槍配車配馬l這為什麼又可以呢

這個世界掏過鳥窩,判十年,殺死一個人,最多七年,人的命,還沒鳥值錢,這就是中國的法律!

8樓:匿名使用者

搞清楚事情再來說,什麼掏鳥窩,本質上就是盜獵國家保護動物,那貨明知那鳥是稀有保護動,特地去抓,然後拿去賣,網上說成掏鳥窩不過是別有用心的人在偷換概念,把盜獵保護動物說成掏鳥窩博取同情抹黑國家。我打了只大熊貓拿去賣,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只是進山打了點野味?

殺死一個人,最多七年?造謠也有個限度好吧。

9樓:南希的無垠夏天

掏鳥窩好像不判刑吧……

怎麼看待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刑10年半

10樓:不會受傷的影子

法律規定,這個在中國就是問題,實際國外很多類似情況,當事人被判處重刑。不知法,不是免除責任的條件。

11樓:左思苗

如果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來說,這個判決並沒有什麼不妥!

問題主要圍繞一個:大學生掏鳥窩的動機!!

如果大學生知道這個鳥可以賣出**錢、知道是國家級瀕危保護動物、以謀取利益為動機而去掏,那麼法院的判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而如果大學生不知道這個鳥的珍貴性,動機單純的話,這個案子可以按照觸犯此刑法的最低標準去衡量或從輕處罰!

12樓:卓無才

只要有你有錢有背景就算你把大熊貓殺來吃了也照樣沒有事\這就是現實的社會

13樓:王小鎮

怎麼說呢?這刑確實判的有點重,因為在農村,掏鳥窩這種現象很常見,也沒見那個被判刑了,最嚴重的就是挨一頓罵。不過這個大學生也確實挺,,,掏了一次玩玩算了吧,還拿去賣,現在的鳥兒明顯不比以前多了,應該愛惜鳥類!

個人認為不應該判這麼嚴重!

我就想摸摸的問一句中國有法律嗎?殺個人只要有錢死刑變無期,無期變幾十年,最後當人了,人家小夥掏個鳥

14樓:網商仁澤老師

關於你的這個問題,你首先要了解什麼的法律,法律是階級意志的體現,什麼叫階級意志。說的不好聽就是利益集團,或者官方意志。怎麼可能凡事往你平頭老百姓身上傾斜。

多少當官的吃過熊掌你看到過因為吃熊掌的被判刑了嗎?普通老百姓你運氣不好的話就是抓條蛇都要你命。知道自己平凡就儘量學會低頭。

不要期望**都可以說法。關於你說的我也看過報道。大學生掏鳥窩**家二級保護動物被判刑十年。

明明知道是隼還要到網上公開售賣。挑戰法律啊。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要等出事了說不知道,裝無辜。我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表法律給你寬恕。只能說自求多福了。

15樓:霸氣航行天下

這個社會是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

16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不就是這樣嗎,人不如狗,更何況這是珍惜動物。其實我也想呵呵

掏鳥窩抓16只鳥為什麼要判十年半 李剛之子李啟銘撞死一人撞傷一人都是判刑6年 兩個案子

怎麼看待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刑

17樓:

是燕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鷹科和隼科的鳥都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不是二級就是一級。判10年已經很輕了。7397

18樓:呢喏喔啫

客觀的來說,掏鳥窩被判刑真的太誇張了,總覺得很冤枉,但是我記得新聞上說的是他掏的是珍稀動物,感覺很嚴重的樣子,反正我是不懂法律的,但是用理智分析的話,如果這個大學生明知道它是珍稀動物或者就是為了它是個珍稀動物去掏的話那就情節嚴重,按法律來說是怎樣就怎樣,如果他壓根不知道那是珍稀動物只是一時衝動行事的話就太冤枉了,還是要透過現象看本質來判比較公正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 燕隼是什麼鳥,為啥這麼珍貴

19樓:匿名使用者

燕隼(學名:falco subbuteo)的體形比獵隼、遊隼等都小,為小型猛禽,上體深藍褐色,**白色,具暗色條紋。腿羽淡紅色。

繁殖於歐洲、非洲西北部、俄羅斯等,越冬於日本、印度、寮國、緬甸等地,在中國分佈幾乎遍及全國各地。

列入中國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關於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刑十年,對於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求一遍

是燕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鷹科和隼科的鳥都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不是二級就是一級。判10年已經很輕了。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到底怎麼回事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事件經過 1 10只鳥賣給三個人 2014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村外樹林裡有鳥窩。於是二人拿...

大學生掏鳥窩事件都可以有什麼觀點

此事件倒是發揮了法律的震懾作用,但是法律或者說法官的自由裁定權也太大了 平民的罪刑往往定在上限,而 卻儘量判為下限,從 許霆案 以及那些 案裡就可以看出些道道來。現在講究實施犯罪的 情節 有些罪名可以從三年十年直至無期徒刑 其中看重的就是情節,你一個農村大學生所犯的是危害極大的罪行就是 情節 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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