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里碭
我認為既然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就應果斷離婚。人是感情動物,沒有了感情,一切都毫無意義。強扭的瓜不甜,**不成夫妻,剃頭挑子一頭熱,那是一廂情願,也是不理智.
不明智的。夫妻之間要的就是知冷知熱,噓寒問暖。既然沒有了感情,那就放對方一條生路吧。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有人說沒有感情,還有親情,還有共同的孩子。親情歸親情,感情歸感情,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在我看來,親情是指本人與父輩、祖輩、後代之間的紐帶,感情是指擬製血親間的共有屬性,一旦具備感情即同時有了親情,一旦失去感情,親情也無從談起,形同陌路。也有人說沒有感情,還有孩子,為了孩子湊合過吧。錯,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做馬牛。
還是應該主動從新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君不見,現如今高考過後,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人頭攢動。他們是為了子女能安心高考,一旦過了高考期,即雙方分手。
而且戀愛和結婚不一樣,結婚了兩個人在一起就必須經歷生活中菜米油鹽,有些人經歷不這些瑣碎事情,兩個人的感情都不去維護,就活生生被生活中瑣碎事打敗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有的人說,為了孩子就將就著過吧,其實是沒有勇氣面對新的生活,要面子。
最後,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老師,家庭教育尤其重要,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一個不幸福的家庭,家庭教育能好嗎?離開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是對的,既然沒有了相互支撐下去的希望,就不要再繼續折磨,應該在最好的時候離開,給彼此以前的回憶留下些許的美好,讓以後再回想曾經時不是彼此怨恨彼此糾結,而是真正的釋然。沒有感情的婚姻放手吧!
每個人都有尋找幸福的權利,
2樓:12色的女兒紅
當然不要在一起,這樣的婚姻會把人最終拖垮的。
3樓:我是職業老嫖客
沒必要了,各自放手吧,兩個人的分開可能會成就四個人的幸福。
4樓:敏
既然沒有感情了,而且分居那麼長時間,何必還要在一起傷害彼此。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在一起了,既然都沒有感情了,那還是放過彼此吧。
夫妻之間沒感情了,還有必要在一起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缺乏溝通沒結婚之前是激情,婚後就是感情了柴米油鹽會慢慢沖淡我們的激情,你可以有自己的空間這不妨礙你們在一起的,女人不管婚否有自己的圈子也可以保持住活力,也許是他大男人主義,給了你他想給而你不想要的,好好的多談談心,沒事兩個人多出去走走。你也可以放棄現在這段婚姻但你能保證下一段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嗎?所以還是用心好好經營,這是一份責任,除非兩個人都已經不在同一線上了,那也就沒辦法了....
希望你們幸福!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的你們之間似乎缺乏溝通啊,我說說話,談談以前,不有個故事麼:男的要離婚,女的同意了,但要求男的把他抱下樓,抱下去後男的不離了。你一定要找他談,切記,最好再去你們曾經去過的地方。
記住,這種悲劇原因往往是因為雙方沒有做好溝通導致的。
祝你幸福
多對話,你先試試,去看場電影?
放不下架子啊,那你試著內斂點唄?非誠勿擾有這麼個情節:男嘉賓:
如果路上你的高跟鞋壞了,你離你的車還有幾十米的距離,你會怎麼做?(我心想肯定是脫鞋走過去唄,這是問題?)女嘉賓:
當然是讓你背過去啦!於是他們牽手成功......我還要說什麼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沒必要,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這句話指的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沒感情了,可是家人就逼女方,這樣是不可的,一對夫妻生活了很多年,而日子過的跟白開水一樣
9樓:壞男孩林雨
沒孩子的話可以考慮,有孩子 就難了
10樓:飛一樣的夢
如果沒孩子的話,兩個人在一起沒啥感情了,還是分開的好, 如果有孩子的話那你們要慎重的考慮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想想吧,如果有孩子怎麼辦?你捨得嗎?沒有就分吧,對於生活要有希望!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他有孩子了嗎?有的話,就要為孩子想想哦
13樓:禮花彈我
要是有孩子建議還是為孩子著想,要是沒有,那還是分了的好。
夫妻之間沒有感情還有必要在一起生活下去嗎
14樓:
可以分居生活,其中一個願意出去租房住,這樣過一段時間獨居生活就能體會到是否需要婚姻了。並且也有了思考空間,最好不要馬上決定離婚,並不是多麼美好的事情。
15樓:~愛
沒有感情還有親情吧、只是平淡了,並不是沒感情,如果喜歡激情的日子、那就分吧、將來和下一個在一起還會這樣
16樓:匿名使用者
相處這麼久了難道就沒有一點感情嗎,可以挽回就儘量挽回吧
17樓:光纖熔接吳工
有孩子的話就要一起生活下去,沒有的話結束就可以了
18樓:要去想
如果有孩子,就有必要,但如果有一方出軌了,就沒必要了
19樓:在續今生緣
我覺得還是好好的溝通好了交流吧,既然已經結婚了,不應該堅持下去,多溝通,多瞭解,多培養感情
20樓:大帝
試著分開一段時間 再做打算
如果夫妻間妻子對老公沒有了感情,還有必要在一起嗎?
21樓:緣盾情感
聰明女人對付男人出軌
22樓:看看咯了
很簡單!你是為誰活著??
孩子?!自己?!
這裡不說家庭老人的看法,直說你們。倘若沒有孩子,自己找張白紙列列在一起或不在一起的優缺點。必須去寫,因為你只是想,會靜不下心來!!
僅此拙言,別在意
2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說呢,大部分家庭估計都會遇到類似與這樣的問題。
個人的看法就是,先看對方對你如何,如果對你不錯,那你就繼續過如果對你不好,那你就得離開他。
有一句話說的好,如果一個人給你帶來快樂那就親近他,如果一個人給你帶來痛苦那你就要遠離他。
可能你會考慮到孩子的問題,你也要對孩子做好思想工作。
24樓:王同建的
這個很難說,妻子不想過了那就沒必要在一起。這只是一面,得綜合考慮家庭、孩子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夫妻間沒有信任在一起的話時間也不會長。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沒有小孩呢。有小孩的話先考慮下你的孩子,不要給他帶來傷害或負面影響。
27樓:匿名使用者
有必要。不要給孩子留下心理創傷。
28樓:心痛的訣擇
沒必要,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
29樓:瘋亂了年華
那就看你追求的是什麼,感情會升華,親情和習慣,如果你不適應這個改變那就離開,但是不管什麼樣的愛情都是這樣的演變著,接受不了就離開!
30樓:啥都讓人家佔了
只要他對你好就可以了!婚姻裡不是隻有愛情才可以結婚的!
31樓:內網真氣人
你能確定下一段感情會更好嗎?然後再找下下段?難道想如此的迴圈往復下去嗎?收收心吧 首先從自身找原因…
32樓:匿名使用者
過了激情期,就平平淡淡了,你能說你跟你媽或者你爸有激情嗎?最後就變成親情了。
33樓:溫柔的貓
沒必要了,早分開對彼此都是解脫
34樓:惹不起,戒不掉
沒有激情,還要有責任心啊,難道沒有激情就要離婚?那這輩子就只有結婚離婚了
35樓:bnvf歲月
沒必要了,沒感情在一起沒意思,
36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多大?沒孩子趁早離開,變得傷害彼此。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分居多年,只是沒有離婚,這時候有第三者出現,那麼這位第三者該如何定義? 5
37樓:好子
雖然你們夫妻沒有感情了,已經分居多年了,但是你們還是合法夫妻,因為你們沒有正式離婚。這個時候出現的第三者,肯定算婚外情,一定是不對的,是違犯婚姻法的。
38樓:布冬舊聞
針對你「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分居多年,只是沒有離婚,這時候有第三者出現,那麼這位第三者該如何定義?」的提問表述,從法律的角度予以解答:
正如同合法的婚姻需要當事人男女雙方依法進行婚姻登記一樣,合法的離婚,也必須經過依法登記離婚(或判決離婚),才能真正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離婚,才能真正解除該當事人男女的夫妻關係。
因此,在正常的情況下,「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即使分居多年,但因為「沒有離婚」(如果該夫妻雙方確實沒有辦理必須的離婚手續的話)在法律的認定上,還是夫妻,他們彼此之間,繼續保持著他們應該承擔的法定的夫妻責任,行使法定的權利,承擔法定的義務。這一點,沒有什麼可以發生歧義的。
也正是因為該夫妻由於沒有真正地解除合法的夫妻關係,因此,在該夫妻分居期間,其中的一方有了「第三者」,那麼,可以將這一方與第三者之間發生的戀情界定為「婚外情」。這就是對該夫妻其中一方和「第三者」之間的「定義」。更何況提問者在提問時已明確了「這時候第三者出現」,這「第三者」的表述,本身不就是已經給出了「定義」了嗎?
《婚姻法》本就是規範公民婚姻行為的法律。
39樓:戚廣利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分居多年,只是沒有離婚,這個婚姻持續期間,還是夫妻關係,這時候有第三者出現,應當與其以夫妻名義生活就涉嫌重婚罪。如果沒有以夫妻關係生活,只是第三者插足,不構成重婚罪。
40樓:皆有可能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三者除非犯了重婚罪,否則是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一些人認為,無過失方不但有權向構成重婚罪的第三者要求損害賠償,而且也應該有權向未構成重婚罪的第三者要求賠償。因為第三者插足實質上是一種侵權行為。它違背了《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等有關保護婚姻家庭關係方面的法律規定,對合法婚姻另一方當事人造成了損害。
一些人則認為,第三者插足屬於道德範疇,法律不應管也管不了婚外情。如果法律對道德過度干預,就會偏離法治的精神。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與自己配偶重婚、同居的第三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以自己配偶和第三者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第三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1樓:無極白客
只要我夫妻關係存下,第三者就是不被法律接受的。敢和第三者發生性關係或者有實質生活,那就是重婚。
42樓:匿名使用者
沒離婚,那出現第三者可以稱為小三,但是你們已經分居多年聯絡也基本上算是斷了,僅僅維持關係的也就是結婚證和孩子,所以出現第三者也該理解
43樓:小壁虎借名字
夫妻早就同床異夢都算不上了,分居多年,已經只差一個手續了。這種情況下,第三者其實沒有什麼不道德的。
4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個人認為還是第三者是一個小三,因為人家畢竟還沒有離婚呢,要版
不就是先離婚,要不就不要是權第三者,沒有感情的婚姻為什麼不先離婚呢,都分居兩地了,幹嘛不離婚呢,如果沒有離婚,就有第三者就是婚內出軌,是不對的,所以說當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分居兩地,但是他們還是沒有離婚,那麼出現的第三者就是小三,是不道德的(個人意見,不喜勿噴,謝謝???)
4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孩子,為了孩子,潔身自愛好一點,個人愚見
46樓:橘子爸爸
已經分居多年了在法律上來講其實已經行為離婚了
4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者就是第三者,沒感情,分居多年,但是沒離婚就是沒離婚,
48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第三者就是第三者。這個不會有別的定義。
4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者就是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唄。
50樓:冰凝的火焰
出軌,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屬於離婚的法定條件。
51樓:潘增飛
敢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包括夫妻之實)就是重婚罪
52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不離婚還等著幹什麼啊,沒有感情了
5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分居了,感情也沒有了,還不離婚在等什麼
5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感情就放過彼此吧,祝福對方能找到更好的另一半
55樓:岳陽律師徐罡
通俗地說叫小三,法律上說叫婚外情或者一方違法婚姻的忠誠義務。
56樓:匿名使用者
那也算第三者插足吧!
57樓:匿名使用者
不離婚的原因肯定是有自己的顧慮吧
夫妻之間沒了感情還有必要在一起麼?
58樓:清心
對於兩個人的感情沒有必要,但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就不一樣了,更多的是責任和擔當,對於男人的出軌方面,女人也有責任,夫妻相處是門學問經營好自己的婚姻的女人是聰明的女人。
59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離婚,如果是非離不可的,那就讓那個男人淨身出戶,還有就是每個月給孩子生活撫養費,
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但為了孩子,繼續過日子,對嗎
夫妻離婚,最受罪的就是孩子,可以跟孩子談談這個問題。讓孩子明白雖然父母不生活在一起了,但你們都愛他!孩子明白後,就可以去追求自己的生活了!夫妻之間沒有感情,為了孩子繼續生活是對是錯 這無非對錯,完全看當事人自己的內心。以個人為中心,那就是錯的,應該有自由。以孩子為中心,那是對的,應該給孩子一個完整的...
關於妻子還在初孕期間,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協議離婚,孩子歸男方
可以,但必須有法律認可的專業機構的親子鑑定證明書,確認孩子與男方沒有血緣關係,女方才可以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否則,女方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只要是雙方協議好了就沒有問題,但是妻子還在初孕期間就鬧離婚影響妻子的心情對孩子的發育也不好。離婚後孩子不管歸誰對孩子以後的身心發展都沒有好處,而且孩子出...
夫妻間沒有感情,怎麼辦,夫妻間沒有感情了怎麼辦?
沒有感情的夫妻生活在一起是很痛苦的,人都是很自私的,如果願意撐著就不要怕痛苦,如果你怕痛苦就離婚是唯一的選擇。夫妻之間其實存在的並不光只是感情。並存的有親情 愛情.最重要的就是那份責任。結婚後100 10的回憶 100 20的感情 100 70的就是責任了,那就要看你是否是個有理智的人 人不可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