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全店的人集體提出了辭職,老闆讓做滿月走現在已經快一

2021-03-25 14:11:31 字數 4341 閱讀 228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給,就去勞動社會保障局去投訴他。

2樓:臨風聽蟬

會不會是有什麼原因才想集體辭職呢

口頭跟老闆提出辭職滿一個月後,老闆以沒找到人為理由不讓走! 5

3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像這種情況,因為他唯改壓著你的工資,你還是再堅持一下,等待一下吧,等他找到人之後再走吧,你也可以和他協商,如果真的想走的話指伏判,原來的工資除非不廳手要。

4樓:吸烈墨

直接以未繳納社保拿帆升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可,消老並可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工作滿6個月不到1年支付一個月的,工作不滿6個轎桐月的支付半個月的。

口頭提出辭職一個月,老闆說要招到人再走。找了一個月都沒人願意來,他不讓我走怎麼辦?

5樓:阿蒙律師

直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可,並可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工作滿6個月不到1年支付一個月的,工作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

6樓:真實的罪惡

即使沒簽合同,也bai可以勞動仲裁,因du為你zhi幹了一個月已經是事實

勞dao動了,就跟沒領結回婚證過了好幾年答也算是事實婚姻,享受婚姻法保障一樣!但是前提是你得找到同事為你作證你確實在公司工作來著,就看你們公司的同事肯不肯管閒事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選擇直接去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補繳社保

已經和老闆提出辭職滿一個月了,接下來該怎麼和老闆溝通?

8樓:蒼洱白子

你已經提出辭職,那麼要與老闆協商工作交接的事情,而且要處理工資結算問題,以免公司拖欠工資。

9樓:go生命太過潦草

你說。你們這廟太小。不適合我

10樓:舊歡夜

直接說唄,有啥不好意思啊

提出辭職老闆讓一個月後走,但這個月的工資先不發了,要等走後兩個月一起發,這樣合理嗎?她的可信度比較

11樓:水6元

用人單位的老闆解釋有錯有對,你的辦法就是依法辭職。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發本月工資,如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13樓:香榭麗舍

在國內企業都是這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可以,就應該讓她先把這個月的工資給結了

我進公司工作以滿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提出辭職老闆不讓走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解除與公司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批准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併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任何公司都需要在入職第一天起簽訂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1個月,否則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是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的。如果用人單位仍不簽訂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說這個話肯定是嚇唬你,而且是看你獨自一個人好欺負。勞動局怎麼可能會站在他這邊呢,不要聽他一面之詞!工作一個月都不給你籤勞動合同本來就是他們違法,如果追究起來仲裁的話他們要雙倍賠付給你還有保險。

而且你還在試用期,只要提前三天打下招呼就可以走人了,出於禮貌,你可以交接工作再走比較好。在試用期公司和你都是在觀察期,任何一方都有權力無條件提前解除勞務關係,更何況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呢,所以不用怕,老闆的這種做法肯定不行。

17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老闆這是故意嚇唬你的不必擔心,單位在你入職滿一個月不給籤合同是違法的,另外如果你還在試用期的話,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就是合法的。

快樂番薯 提前一個月向老闆提出了辭職,老闆說要等招到人可以走,但是現在招到一個做到新年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提前1個月辭職,到期就可以走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根你有毛關係。到日子就走唄。他敢不給你開工資,

已經提前一個月說出辭職了,老闆不讓走,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20樓:

按照勞動合同規抄定你是完全可以走的漏枯,我現在也是

已經提出了離職,並提交了書面離職申請,公司也是這樣說,讓我過了年再走,但是另一家公司要我儘快過去上班,所以我現亮搜祥在在催促公司趕快招人,招到人我才有可能提前離職,至於半個月的工資,你們公司是應該給你的,你也走了正常的流程,沒有理由不給你的,否則的話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他的。

樓主你好,看了你的補充,其實你要是不在乎那些錢的話沒什麼好不好的,你老闆說不招,一定要你做到明年,敬搏壓你的籌碼也就是那半個月的工資,要是你真的想走就直接走吧,不會有什麼不好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旅納會不妥...至於半個月工資...

很有可能拿不到...

如猜段果他不發工資...

你穗鎮譽不怕麻煩的話可以去勞動仲裁...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抄要確定,你是否已經以書面的襲形式上褲野遞了離職報告,如果只是口頭的,不是說不不見效,只怕老闆不會承認你說過,如果你已胡察喊經遞了報告,可以離職了,但要將手頭上的東西移沒橡交清楚,(為了不讓領導找出給你開懲戒單),如果自動離職的話,那樣就是曠工三天後自動離職,要確定你們公司關於曠工的規章制度,看你還能拿多少

23樓:桃夭

理論上書面交出辭呈,一個月滿改早就可以州喚走了。情理上一般都會讓公司找到接替的人才走的冊殲凱,走的時候工資結清就可以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提前一個月交了辭呈...是可以直接走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交辭職書後一個月可以直接做人

我去燈店打工。我已經打了一個月了,昨天剛好一個月我就提出辭職了。老闆居然說你現在走了沒工人所以在打

26樓:花蒲公英

辭職你也得提前說吧,人僱你幹活鄭衡戚,本來安排好的工作因為你攔李突然辭職打亂了,打工也不能那喊陵麼自私的光想自己的問題,這也是相互的對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你應該去勞動仲裁那裡投訴,這樣的事情很好解決!

28樓:earth阿星

按理來說你不對,你最少應該提前一禮拜跟老闆說,按法律來說他必須給你錢

29樓:美麗海鹽

籤合同嗎,法律規定3個月內是試用期,什麼時候走都要給工資,

30樓:唐豆豆樂園

像這樣的,慣著他不行的,你在幹一個月,下個月他還是有別的藉口壓你工資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可能做一個月他會讓你走的。除非他找到人。你才能走

32樓:1369785254劉

像您這種情況。任何地方不是想來就來有規定的,必須要做他說做一個月你就說一個月在那繼續幹

33樓:匿名使用者

有合同的,就不用慣著,這是黑商

34樓:小飄

工資不要,沒人時把店燒了

35樓:手機使用者

在帶一個也是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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