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汽油潑到你身上打火要燒死你問怎麼處理此事他應該付什麼責

2021-03-25 20:34:45 字數 3966 閱讀 3862

1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罪,如果沒點著那就是預謀傷害未遂。

2樓:噓人的鬼

故意殺人罪,沒點火算是犯罪中止

負刑事責任

兩人吵架一方說要放汽油燒死另一方,而他真的用汽油潑了另一方身上,點火時對方跑掉了,請問潑油方應該付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可以按照故意殺人罪進行起訴和判刑,而且是會判處實刑(坐牢),不會判處緩刑(不坐牢)。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已經實施了犯罪的行為(潑灑汽油、已經點火),有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動機和行為。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的原因,不是由於他的放棄犯罪或者是中止犯罪,只是由於別人跑掉了。

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殺人罪是屬於公訴案件,也就是說,事情發生後,由公安局抓人並進行調查,再將案件及相關證據移交檢察院,經檢察院稽核後,再向法院提起公訴。

4樓:緣起緣盡都是空

看你請什麼律師了,頂級律師應該能找到破綻起訴他一個意圖**,畢竟在全身都有汽油的情況下,是有可能燒死人的

兩個人因為一點小事情吵架,另一方說要放汽油燒死他,他真的買了瓶子:放車上的汽油潑在另一人身上,點火

5樓:一行修行

潑油的人屬於犯罪未遂,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鄰居給我身上澆汽油要燒死我,這屬於什麼案件

6樓:szz看片

沒有點火就是民事糾紛。點了就是刑事案件!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別人逼成這樣了,還要怎樣?

有人來我廠**,我把汽油潑在他身上,說燒死他嚇唬他犯法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屬於違法行為,建議使用合法手段維權

故意往他人身上潑汽油 如何定罪

9樓:睿智小寧

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

韓某因感情及經濟問題與前女友王某產生矛盾,因多次索要欠款無果,韓某用汽油將王某燒傷。近日,北京市密雲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韓某與王某於2023年經朋友介紹相識後交朋友並共同生活,2023年8月分手。兩人因感情及經濟問題發生矛盾後,王某一走了之,韓某多次聯絡王某要求其償還欠自己的錢。因王某一直拒絕而且聲稱不欠韓某錢,韓某即萌生殺人念頭。

2023年10月1日上午8時許,韓某攜帶打火機,汽油等至王某母親住處稱找王某要賬,王某母親即給王某打**,王某來後,韓某與之發生爭吵,要求還錢,王某再次否認欠錢的一事。

韓某情急之下,將汽油潑在王某身上並用打火機點燃,欲將對方燒死,稱要與王某同歸於盡,後因王某跑出去被過路群眾及時將火撲滅而未得逞。王某面部、頸部、四肢等處被燒傷,經鑑定屬重傷二級。

庭審中,韓某承認氣急之下想將王某燒死,但其辯稱火是自己救滅的,而且王某報警後自己沒有離開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韓某為洩私憤,以殘忍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足以證實其故意殺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犯罪未遂,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做出以上判決。

10樓:day安心的生活

可定故意傷害罪

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故意傷害致死的,屬於結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

易言之,在傷害物件與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應根據行為人對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預見可能性以及有關事實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來認定是否傷害致死。

(1)如果行為人甲對被害人乙實施傷害行為,雖然沒有發生打擊錯誤與物件認識錯誤,但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同時傷害丙卻仍然實施傷害行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

(2)如果行為人a本欲對被害人b實施傷害行為,但由於物件認識錯誤或者打擊錯誤,而事實上對c實施傷害行為,導致c死亡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處理事實錯誤的法定符合說,刑法規定故意傷害罪不只是為了保護特定人的身體健康,而是為了保護一切人的身體健康;只要行為人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結果也傷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傷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傷害致死也是如此。

b與c的身體均受刑法保護,發生物件認識錯誤或打擊錯誤並不影響a的傷害行為性質,理當以故意傷害致死論處。

(3)如果行為人張三對李四實施傷害行為,既沒有發生事實認識錯誤,也不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同時傷害王五,由於某種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則難以認定張三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致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的動機是什麼,僅僅是潑汽油,不犯罪

但他以燒傷你為目的,但是沒點火,這是故意傷害未遂

12樓:橋那邊的胖子

犯罪的構成要件要求主客觀相統一,要綜合證據反應事實,比如是否攜帶打火機等可點燃物品、汽油的純度、跑開後有無追擊等來評判,單純法條而言,故意傷害罪是結果型犯罪,沒有未遂,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所以就你所說的只有兩種:不構成犯罪,治安處罰;或者達到故意殺人罪(未遂)的證據標準,正好我手上有個這樣的案子,也是先潑汽油,企圖點火時,被旁邊人奪下。

夢見有人往我身上撒汽油,用打火機點燃頭髮,燃燒雄雄大火周公解

其實呢,我覺得夢見火著了,其實也是挺好的嘛,然後就是你可能會發點小財,應該不是壞的。就是也許只是嗯,發生一次你心中的所想,也許可能會發點小財。夢見。往我身上澆汽油用打火機點燃點燃燃燒熊熊大火說明你最近要容易熱惹火燒身所以最近要小心行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以免引引火燒身。到時得不償失。為什麼後人都讓周公...

如果有人總是對你說 “啥事都發生到你身上了,你認識的都是啥人你對這樣的人有什麼看法和理解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來看。要是有這樣的人說這樣的話,你不是應該。對他有什麼看法和理解?應該去辨認他說的話。是不是真的符合你的事實。要是他所說的話,是屬於你的事實。個人認為這種人,還是比較能看得透,看得懂事情的。至少可以說他知道什麼人是好人?什麼人是壞人?他心裡有分清好壞人的標準。正常這種人的出發點,都...

直接把7升汽油潑在人身上,然後點火,在再後他去自手,這個能叛

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犯罪手段殘忍 性質惡劣,估計檢查機關建議法院判決死刑。請問潑汽油後沒點火 人跑了 能構成拘留罪嗎?不會,這屬於犯罪終止,而且沒有嚴重後果和傷害,所以不會受到法律處罰的,頂多受到批評教育。一群小混混圍堵我,我把汽油潑到他們和我身上,然後去點火,犯不犯法 放火罪,也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