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問問自己的心怎麼說,自己是怎麼想的,也許你男朋友向你要錢隨便了'所以他珍惜你的錢和你的感情,有時間我們聊聊
2樓:baby小菜菜
不能,對你一點都不珍惜,和你之間還那麼計較,送車還寫自己名,這麼自私,千萬不要和他在一起
3樓:安織薄荷園
我覺得如果他就是在錢方面這樣而其他方面對你很好,我不建議分,但是如果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自私的人,建議果斷分手
4樓:☪先上車後買票
可能他有他的想法,希望你能多和他溝通,騙錢的說法是不存在的,望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就知道淘你巧,不要臉的男人,這種人你就這樣想吧,不要說男朋友生活一輩子,就讓你交個普通朋友你要嗎
6樓:_royal丶女神
分了他就是想讓你出點錢表面上說買給你的要真是那樣他怎麼不寫你名字呢
7樓:弒魂之軀
果斷分了,他就是一小白臉,還吃女人的,你很可能會上當!這種事我見多了!
8樓:巴黎黑幫
哈哈,用屁股想想,花點錢的事情都不願給你,何況其他?趁早
9樓:顏掌櫃
你喝了迷魂湯了吧,竟然還想著一輩子?且不說指不定他心裡多討厭你呢,只是想花你的錢,趕緊要求他把錢還了,越快分手越好,不然你這輩子真完了
10樓:老納還能嫖
唉,真心佩服你看上這男人哪一點了
11樓:鐵掌人生
你倆好好談吧,試試他是否真心,不要輕易下定論
12樓:眾裡尋她覓錯路
明顯是玩你誒,吃軟飯的,你有夠笨的
13樓:葉落有聲
果斷分了,明顯是為了花你的錢
14樓:寂寞月如鉤
渣男。。。。稱早分了算了
15樓:早晚抹大寶
這樣的男朋友你都談?!
16樓:手機使用者
只會花女人錢的軟蛋,看到這種男人就想鄙視,做男人太失敗了,分了算了
17樓:水果布丁
分了算了,就是想吃你的花你的,而且不想付出什麼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那麼傻,五萬?吃軟飯的小白臉不能要了
19樓:我是馨綺
趕緊把錢要過來,分了
男朋友和我在一起兩年多了,陸陸續續的借了我好幾萬,我全部都是給他借的,有的是我自己的錢我沒有上班 50
20樓:匿名使用者
往往感情扯到錢上都會出現種種問題。借錢沒有多少,是你使幾分力的問題。雖然感情不能用錢衡量,你家產億萬可能拿幾百萬都不當錢,但是你就那些且全為之付出,我想你已經使盡全力了。
現在是他欠你的。
那麼欠就是要還的,他要麼還給你物質,要麼還給你情感,請問他做到了什麼?如果都沒有或者說你都不滿意。你要問自己是否仍能堅持與相信他。答案若是否定。請你快刀斬亂麻吧。
錢是身外之物,我覺得就算分手你也不會要回太多。就當買個教訓,誰都有迷糊的時候,無所謂的。幸虧目前吃虧的是錢,以後若有大問題真的不敢想象。錢能解決的都不叫事,對吧朋友?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不要也好,天天考女人吃飯,這麼大了,連最基本的生活開支都不能保證,你還是乘早吧
22樓:歌德斯基
報警,把握證據法院起訴拘留。然後離開他。
23樓:匿名使用者
還錢 分手 他現在看中的是你的錢 儘早退出 不要後悔莫及
24樓:丿丶依灬然
這男人就一人渣 讓他還錢
25樓:紫
趕快讓他換錢 情侶之間千萬不要牽扯到金錢關係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尋求同情的,恭喜你你做到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還錢,分手,他肯定有女朋友,想掏你錢的,不要犯傻了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花了他幾萬,他每月都自願把工資卡里面的錢給我隨意支配,現在分手了他讓我還錢 50
28樓:六號橋
熱戀中的情侶經常會為對方的日常消費「買單」,對於購買衣物、食品等物品屬於交往過程中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下,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一旦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
若是贈與貴重物品的,如購房、購車、金飾等大額消費支出,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的暗含條件,若因戀愛失敗而分手的,如果受贈與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則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贈與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在結婚登記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卻沒有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兩種情況下雙方又離婚的,給付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即使你男朋友告你,你也可以勝訴。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了,最好還點回去,新聞上很多那種被花了錢最後人才兩空受刺激殺人的案件不少的,而且於情於理也該還點回去。你想想,兩個人在一起除了感情外還有什麼,是互相的需求,男的需要女的提供觀賞和生理價值,女的希望男的提供金錢價值,你們沒發生關係,可你卻花了他幾萬塊,現在又不要他了,他怎麼想都覺得自己是虧的啊。。。如果換位思考,一個男的睡了你幾年,也不給錢給你花,現在覺得沒意思想換人,你什麼感受,,,,
你可以和他說,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也是因為感情,不是為了其他,現在真的是兩個人不合適,自己也很內疚,自己錢也不多,還給他一點,希望大家以後都能幸福之類的。不然他一直纏著你,你也不能開始新生活,給別人一條路,也是為了自己
30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自願給的而且有證據,他也告了也是你贏,不過呢,你還是還他一部分,不要弄的太難堪
31樓:匿名使用者
有錄音等證據不要怕,等法院處理。
32樓:最愛在大自然中
關鍵看是誰先提出的
分手。他先提出分手,你可以不還。
你先提出分手,那就把錢還了吧!
做人最好不要佔了誰的便宜,也不要欠了誰的賬。這樣才活得仗義坦然!
一年多你花了幾萬元有點太霍霍!
以後要按自己收入的20%左右算計著花錢,才會有備無患,不被別人難住!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用擔心,他是在威脅你的,你手裡有證據,他自願給你的,你怕什麼
34樓:海綿健康
當然不會都是他自願給的,又不是威脅他要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坐牢,這是民事糾紛,這是戀愛期間的共同消費。況且他是自願的。你有他相應證明。沒事的讓他去告吧?你想還他,可以給他一部分,不想給可以為兩個人同居期間的共同消費做為處理。
36樓:無邊落暮
你們兩個都是奇葩 只能說
37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500算一下,看他的錢夠不夠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幾年了,平常跟他媽媽不怎麼說話,後來總是他身邊朋友說,他媽媽老是跟他們說我壞話
最好的辦法就是沉默,做好自己的,時間久了別人就會不會說你了。不要在意那麼多,只要你男朋友不說你就好了,沒事的時候多和阿姨聊天,還有你是 做的不好了,自己也該反思的啊!我只能說,多跟他媽媽溝通溝通吧 為什麼會說你爛。是無風不起浪嗎 問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三四年了,他媽媽因為我家境,一直很不喜歡我。男朋...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半年了都是聚少離多,他在本地工作我在外地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要分擔很多事,有時候可能很不公平,但是,只要你還愛,就行了。異地,聚少離多,說實話,你也放心,還花自己的錢 個人覺得這樣的感情,不會很長久,既然說好是他們家買,你可以不管,我和男朋友在一起1年了,這一年裡我們都是聚少離多,眼看再熬一段日子就可以在同一個城市工作了 很明顯,你bai的...
我跟男朋友分手了,他說他跟我在一起很累,我說如果的我們就分手吧,他說是我不會做人,別的沒什麼,後來
既然都分手了,就徹底的分吧 拖泥帶水的傷你也傷他 還有 談戀愛的時候 就算是再累也是一種享受,和這種連分手都覺得隨隨便便的男生再一起,挺考驗人的脾氣的 兩種可能,1,他很看重你,2,性的須要,所以你要慎重。可能他誤會了什麼,但至少說明他心裡是有你的,並不想分手,只是一時衝動 他對你還是很在意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