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答案是x
應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計量
會計題目,**等,急! 存貨應按()進行初始計量 a實際成本 b計劃成本 c可變現淨值 d市價
3樓:匿名使用者
多選題,答案:
a實際成本
b計劃成本
4樓:生娃的紅眼邪神
肯定不能選cd,根據你們公司的成本核算方式,可選擇 a或者b!
5樓:
a,實際成本即歷史成本計價。
財務會計 單選 4.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應借記( )
6樓:綠水青山
4.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應借記(e69da5e887aa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5643536 c、資產減值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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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
1.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比如,將某一型號和規格的材料作為一個存貨專案、將某一品牌和規格的商品作為一個存貨專案等。
2.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如果某一類存貨的數量繁多並且單價較低,企業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即按存貨類別的成本的總額與可變現淨值的總額進行比較,每個存貨類別均取較低者確定存貨期末價值。
3.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專案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4.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貨的可變現淨值為零。
(1)已黴爛變質的存貨。
(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3)生產中已不再需要,並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例】庫存商品10公斤、賬面價值為每公斤0.1萬元,實存也為10公斤。現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1
貸:存貨跌價準備 1
二、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
企業應在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於已提數,應予補提。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三、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對已售存貨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衝減當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實際上是按已售產成品或商品的賬面價值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企業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也應按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企業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轉出的存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存貨準則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資訊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一)消耗性生物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
(二)通過建造合同歸集的存貨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
第二章 確認
第三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條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章計量
第五條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條 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第七條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應當根據製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製造費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並且每種產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區分的,其加工成本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第八條 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採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條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二)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三)不能歸屬於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
第十一條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條 收穫時農產品的成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併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
第十三條 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對於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採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對於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專案專門購入或製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採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對於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
第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並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為生產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高於成本的,該材料仍然應當按照成本計量;材料**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該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淨值計量。
第十七條 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合同**為基礎計算。
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一般銷售**為基礎計算。
第十八條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專案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十九條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後的金額。
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 披露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存貨有關的下列資訊:
(一)各類存貨的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
(二)確定發出存貨成本所採用的方法。
(三)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當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當期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以及計提和轉回的有關情況。
(四)用於擔保的存貨賬面價值。
8樓: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資訊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一)消耗性生物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 號——生物資產》。
(二)通過建造合同歸集的存貨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 號——建造合同》。
第二章 確認
第三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條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章 計量
第五條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條 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第七條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製造費用。製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應當根據製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製造費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並且每種產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區分的,其加工成本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第八條 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採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條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二)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三)不能歸屬於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 號——借款費用》處理。
第十一條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條 收穫時農產品的成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併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 號——生物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 號——企業合併》確定。
第十三條 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對於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採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對於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專案專門購入或製造的存貨以及提供勞務的成本,通常採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對於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
第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4期損益。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並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影響等因素。為生產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高於成本的,該材料仍然應當按照成本計量;材料**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該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淨值計量。
第十七條 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合同**為基礎計算。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一般銷售**為基礎計算。
第十八條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專案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十九條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後的金額。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 披露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存貨有關的下列資訊:
(一)各類存貨的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
(二)確定發出存貨成本所採用的方法。
(三)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當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當期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以及計提和轉回的有關情況。
(四)用於擔保的存貨賬面價值。
為什麼存貨期末不能按照賬面價值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而必須按
因為存貨的減值可以轉回,如果按照賬面價值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不能體現減值轉回這個情況。舉個例子 第一年期末賬面成本1000萬,可變現淨值800萬,需要計提減值200萬,計提之後賬面價值800萬。第二年假定賬面成本還是1000萬,可變現淨值變為950萬,期末存貨跌價準備餘額是50萬,期初餘額是200萬...
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這個怎麼做啊
1.當存貨成本高 bai於可變現淨du 值時 借 資zhi產減值損失 dao 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專 1000 貸 存屬貨跌價準備 1000 2.借 資產減值損失 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600貸 存貨跌價準備 600 3.借 存貨跌價準備 200 貸 資產減值損失 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200 存貨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