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騙我嗎
做為一個女性朋友回答問題我只能說你對婚姻家庭沒當回事,你和你老婆當初為什麼要結婚,如果不相愛怎麼會共同生活那麼久,你婚內出軌,喜歡女同事,你們沒有確定戀愛關係,別的男士追他就不算第三者。
2樓:卓行天下
你才是小三,好嗎?!你們夫妻的事好好處理了再說吧。
3樓:寄喂黑送出
你若還愛她就去把她追回來,她可能只是覺得如今的婚姻生枯照一時糊塗才這樣,能原諒她就去追她回來,要是她執意要跟別人在一起,那就是拋夫棄子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
4樓:東凡凡
算,只要你不離婚她就算小三
我們沒有感情了,也已分居快兩年了,可她就是不同意協議離婚,怎麼辦?就這樣一直拖著我,請求幫助
我跟我老公分居差不多一年了,想跟他離婚,但他死活不同意,說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拖也要把我拖死,整天就 30
5樓:愛喝粥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已經涉嫌威脅恐嚇了,你可以報警的,如果你怕他上門尋仇你可以找到相熟的朋友親屬,先暫住他們家,然後馬上找律師起訴離婚吧,不要拖了,做決定果斷一點,我怕他看出些什麼再採取下一步更強硬更偏激的措施,到時你沒辦法脫身,就真的求救無門了。如果你現在30不到,你的人生起碼還有
五、六十年的人生路可以走,不要讓這種痛苦拖得你太久。如果尋常夫妻吵架,我一般勸他們溝通調節,你們走到這個地步了,再談挽回都晚了。
7樓:wyy快樂挺好
你老公他還愛著你,只是他愛你的方式太過激了。他懷疑你出軌,你得跟他說清楚。讓他找出你出軌的證據來。
毫無頭緒的就誣陷你,你別忍氣吞聲。離他遠遠的,分開一段時間,讓他自己冷靜冷靜。如果你們的感情無法彌補,無法重歸於好。
那你就走法律程式,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8樓:濟南楊勇
我想知道這個分居是誰先提出來的?
按你說的,應該是你離家吧?
你也沒說什麼原因導致的分居,一個女人,動不動就離家,這樣,顯然不好,遇到問題不要回避,要面對,要解決,先不說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更是你的不對。
當然了,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家也是一樣。如果你實在不想過了,協議離婚不行的話,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他還是不答應的話,過半年也就是六個月後,你可以重新再次起訴。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間真的沒有感情了,分居半年以上,不論他同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給他一次機會,不悔改就起訴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的,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而且他還誹謗你,所以可以上訴離婚,好像是這樣的,可以離婚成功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態度堅決一般第一次都會進行調解,不會判定離婚,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就會判離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2年沒有性生活的可以離婚。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吧。最多熬2年就判離婚了。一次性生活都別做。
13樓:德系重型
簡直是笑話,現在到處都在打黑除惡,他敢把你怎麼著? 有事直接報警,次數多了,警察會收拾他,找個律師諮詢下你們的情況,然後根據律師的建議,該起訴起訴,該怎麼樣怎麼樣,別怕! 還有,記得采納我!
14樓:啟蒙
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法院不給斷,你要有分居半年的證據。半年後再起訴法院就給斷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法院告他嘛!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下來,隔六個月再去,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的!
16樓:沒有灰塵的眼睛
都已經這樣了 他還不放手 這樣的男人直接法院起訴
17樓:古錢之緣
做個男心腸怎麼會這麼小?像這樣情況,首先你要是斷定連調節和思想工作要都沒用的話,你現在已分居一年,你在好好在外面躲個幾個月,只要滿兩週年分居,然後你在起訴到法院去,法律條規會自動給你解除婚姻
18樓:春花秋月
建議你去問問律師,然後申請離婚。這樣的確實過著沒意思,本來倆人在一起是幸福的,這樣折磨你有啥用?自己想清楚,真的過不下去建議走法律途徑,沒啥的。離婚不丟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就可以申請離婚的,經法院調解不行的,可以宣判離婚的
20樓:chine說
你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等雙方冷靜下來,再好好的說說,能解決儘量解決,實在是解決不了的,就各走各路,該怎樣走就怎樣走。
21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婚後生活了多久感情破裂分居的呢?你的老公不想和你離婚是因為捨不得,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有點太不盡人意了,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你的老公如果能夠好好對你你還願意離婚嗎?是不是你的心裡早已經有了別人
22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一下律師,按法律法規辦事。不是他說了算的,不能蔑視法律,一定要讓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23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到底有沒出軌,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你?
24樓:可憐蟲白羊
法院起訴啊!這是婚姻不自由啊!
堅決離婚!
25樓:幸福健康靖哥哥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你們可以協商協議離婚,可是從這個感覺看他十分愛你,所以你們要還是要好好地把問題的癥結給解開,要不然這即使離婚了以後,也會有懷著疙瘩,可能會有別的事情發生。
我跟老婆鬧離婚已經四年了,現在已經分居將近六個月了,離婚是她提出來的,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感情確實破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離婚她不給你撫養費你也沒有辦法,法院管不了,離婚的話孩子是一人一個,誰先提起離婚誰就沒有選著權,後者兩個孩子可以任選,
27樓:
可以拿,看法院判給誰,但是可能不判離。
我結婚一年了還沒有孩子夫妻感情不和,離婚老公不同意怎麼辦,我想分居生活可以嗎?分居還需要保持聯絡嗎
28樓:劉軍律師
1、對方不同意離婚您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第一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可以半年後在再次訴離婚,第二次一般法院會判決離婚。
2、如果沒有感情了,可以分居,分居期間是否聯絡取決於自身,聯絡不影響分居的事實。
29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只會給自己找矛盾找麻煩,我覺得凡事坐下來好好商量,夫妻之間沒什麼是不能說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不合就好好商量啦
好聚好散也不錯
沒孩子就沒什麼傷害
有了孩子在感情不合就需要三思而後行啦
沒孩子還想保持聯絡又何必分呢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是因為你懷不上小孩還是什麼導致你們感情不好呢?如果彼此之間真的沒感情,又何苦還要在一起呢?要知道是一輩子的事情!
難道彼此沒有感情的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一輩子,不覺得受罪嗎?彼此都過得那麼淒涼,有意思嗎?你說你想離婚,你老公不同意,真的要經過他同意嗎?
只是笑話罷了!有事追問必答!
3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感情就離了算了,這叫快刀斬亂麻
沒有感情不離還分居,這叫拖泥帶水,後患無窮。
能將就過就將就過,離了或許還會傷害別人,況且我還沒女朋友呢
我和我老公已經分居一年多了,我們已經感情破裂了,我想離婚,可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不肯協議離婚的話就繼續分居,分居兩年可以理解為感情破裂,然後上訴法院,請求解除婚姻狀態,但是前提是要有人可以證明你們確實分居了兩年或者你老公承認你們已經分居了兩年
34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分居長了就可以離婚,你可以起訴
3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沒有性生活達到一定時間就可以離婚了,不同意也沒用,具體時間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36樓:慕容落霞
找律師諮詢。儘量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37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起訴!兩年沒同居的可缺席宣判
38樓:悲傷的男人
婚姻法32條規定的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訴訟的話,應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開始就沒有感情的婚姻該繼續走下去嗎?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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