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不讓來~~
不結婚人家會說
再說剛畢業男生要以事業為重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我個人還是支援的。
這樣可以提前模擬婚後生活,看看她和你家人能不能合得來。
3樓:匿名使用者
土,都什麼年代了????????
4樓:捷梓維虢靜
合理啊,你們是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的吧,那就沒啥了,早住晚住都一樣啊,況且你放心你女朋友一人在外面租房子嗎?還是你自己家裡安全吧,和你父母好好說說,如果你不想的話,那就退而求其次,你和她一起租房子住在外面吧,
5樓:蟻亭晚厙妍
婚前在對方家裡住好嗎?還沒結婚,但女友說要來我們家住,我不同意,現在在鬧~唉~求助! 她只要願意在你家住就是她愛你,願意一生一世,住你家是合情合理的,可以和你父母說,他們也會同意的。請採納
結婚前女朋友她媽媽不同意,她是個單親家庭!一邊說想和我在一起一邊又說聽媽媽的 好糾結啊!幫幫我謝謝
6樓:暴走陰霸狂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於你,不在於她媽也不在他。
首先:獨生子女而且還是單親,女孩子一般情況下都會選擇離家近的地方,父母也希望把女兒嫁的不要太遠,方便來往走動,也好有個照應。
其次:你和她媽媽都沒有見過面,我覺得不合適,都談到結婚了,是不是應該先給家長見面溝通好?你說她媽媽不見,只是一句話,你真買了禮品去了,她能把你轟出去嗎?
再次:有必要觀察一下你的女朋友是否真心喜歡你,還是猶豫不決,或者她早已經決定和你分手,或者家裡也相親了。
最後:第三條只算是意外,不必過多考慮,重感情的人容易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因為看的太重,也容易傷人傷己,建議更加理智的對待問題,也祝你幸福。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真的相愛,無論誰反對都不能把你們分開,天下父母哪有不愛子女的啊,就算是家人反對,但是時間長了,家人知道你們是相愛的,也就不反對了,因為我跟我物件之前我媽媽也是不同意,整天說我,說我兩不合適,讓我快點分了,但是我始終堅持我的選擇,因為我真的很愛我物件,我就是很想跟他在一起,慢慢的我媽媽也就開始接受了,因為她知道她女兒很愛那個男的,而自己又很愛自己的女兒,所以我媽媽就開始尊重我的選擇,也就不再反對我們了,所以如果你們是真的相愛的話,就要一直堅持自己的選擇,一直走下去。
8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 不是封建的也希望女兒嫁當地人 說老了有所相伴嘛 那就去見他媽唄?
未婚妻和女朋友的區別是什麼?
9樓:陽康寶貝
未婚妻和女朋友會有哪些區別?用這8點告訴你兩者的區別
10樓:玉玉換句話講
未婚妻與女朋友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四點:
一、女朋友是在結婚前的稱呼,而未婚妻是在訂婚後的稱呼
男生一般在向別人介紹自己的另一半時,通常都會說;「這是我的女朋友」或者是「這是我物件」。男生之所以會這樣介紹是因為雙方還在戀愛階段,還沒有求婚,處於戀愛男女關係。如果當男生在跟別人介紹時說:
「這是我的未婚妻」,那麼表示他們兩個人已經訂婚了,進行完了訂婚儀式,就是未婚夫婦關係。
二、女朋友不是唯一的,而未婚妻是唯一的
女生們都應該知道,跟一個男生在談戀愛時,你可能並不是他的初戀,他可能已經談過好幾次戀愛了,交過了好幾個女朋友了。所以說在男生結婚之前,交女朋友次數肯定不止一次,所以說女朋友不是唯一的。但是未婚妻就不一樣了,未婚妻是指男女方在見過雙方家長之後,並且雙方家長同意了可以與其結婚的稱呼。
所以說未婚妻是唯一性的和確定性的。
三、女朋友時的儀式感比較弱,未婚妻時的儀式感比較強
如果說是女朋友的話,可能沒有見過對方的家人而只見過對方的朋友,祝福他們的人也只限於兩個人的朋友,沒有家人的祝福,所以說儀式感相對比較弱。但是未婚妻不同,未婚妻是在雙方家長同意並一起舉行的訂婚儀式後的稱呼,這個稱呼裡面包含了兩個不同家庭對他們之間愛情的祝福,相對來說儀式感是比較強的。
四、男生對女朋友承擔的責任比較小,對未婚妻承擔的責任比較大
男生對自己的女朋友承擔的責任比較小,畢竟女朋友只是在戀愛關係的,戀愛關係中要承擔的責任其實沒有多少,因為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很多時候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需要承擔的責任也沒有太多。但是未婚妻是男方已經準備好了要對自己的伴侶負責,這個伴侶是一生的,他要承擔的責任就不止只有兩個人之間的,是兩個家庭之間的。所以他身上就需要承擔更多的壓力與責任。
11樓:you在午後徜徉
1、訂婚了叫未婚妻,沒訂婚叫女朋友。
2、女朋友是談戀愛時,要結婚了就叫未婚妻。
3、女朋友是確定戀愛關係,沒打算或決定結婚的。未婚妻是戀愛到一定程度決定結婚的。
4、前者如果分手不會帶動雙方家庭,後者如果分手會影響雙方家庭,並相當影響自己。
5、女朋友泛指女性朋友,可以有很多個,而未婚妻只能有一個。
6、未婚妻一般是經過了一個儀式,得到了長輩的認可和祝福。而女朋友可能連家長都沒見過呢。
7、未婚妻基本上是定下來,當然是得到雙方家人都同意、預設了的,親人、朋友都知道了。當然離得遠的那種就難講了,只差辦婚禮和手續了咯。在大家心裡都認為不會再有什麼改變了的,有的地方還得定婚的,那才叫未婚妻!
8、女朋友這個變數就蠻大了咯,好多一般都是先不告訴家裡人的,更不說家人的認可,當然有一部分也帶回家了,但是雙方都還是觀望狀態,不想把什麼都定下來。
12樓:時光的最後
未婚妻其實在親朋好友的眼中就已經是你的妻子了,而女朋友不是那麼確定的關係,只是在嘗試相處。
13樓:浪裡小青魚
未婚妻比女朋友更親密一點,是女朋友的進階版。
14樓:予你喜
未婚妻的關係密切度要高於女朋友,可以理解為從女朋友晉升到未婚妻,或者說未婚妻是女朋友的最高關係。
15樓:丁丁
未婚妻:
做時,做的自家的;
女朋友:
做時,不一定是做的自家的。
權利一樣,責任可能不一樣。
16樓:雨中的舊時光
女朋友是說你們兩個人在接觸在嘗試兩個人是不是合適在一起,而未婚妻說明你們已經互相滿意準備結婚了。
17樓:jackie_葉
女朋友是臨時工 ,未婚妻是合同工, 這樣的區別
18樓:我去月球遼
女朋友可以將就,但是未婚妻不行。
19樓:百里恆一
女朋友是剛剛報考駕駛證,未婚妻是已經科目四了?
20樓:樑志愷
女朋友是在交往過程中確認彼此關係的一個稱呼,在還沒有打算或者決定結婚的,未婚妻是在交往到一定程度上決定結婚的稱呼。
21樓:初衣勝雪
這個未婚妻其實是一個很曖昧的詞句。只通常會用在電視劇或者文學作品中。
在當今中國的法律規定,並領取結婚證的男女才能夠稱為合法夫妻。凡是沒有打結婚證的,在法律的層面都不可以稱之為夫妻。
那麼這個未婚妻是怎麼來的呢?
未婚妻是一個舶來詞。至少在中國的古代,就算是訂了婚的男女,也不可以叫做未婚妻或者未婚夫。夫妻這一個詞只有經過了大禮之後才能夠稱呼。
中國古代沒有結婚證,但是盛大的婚禮就是一種世俗的證明。所以是以婚禮作為夫妻的一個重要的證據。
但是在現階段,打了結婚證而沒有舉辦婚禮的,也是法律上的夫妻。打了結婚證,舉辦婚禮的,只是將這個法律關係公開了。沒打結婚證而舉辦婚禮的,法律不認可婚姻關係,而有可能在中間會有重婚罪。
未婚妻看起來很美,但是在文學文字上的美麗。一對男女沒有結婚,但是都以對方的妻子和丈夫看待對方。但是在世俗中,未婚妻未婚夫都同樣的是對他人行為的限制,甚至帶著一種侮辱性質。
男女朋友就是男女朋友,夫妻就是夫妻。所謂稱的未婚夫未婚妻,的確是一個多事的階段。一對戀人感情好,趕緊去打結婚證。
感情不好也趕緊的分開。這樣曖昧的稱呼,實際是在辱沒法律和尊嚴。
22樓:匿名使用者
女朋友和別的男的睡了,不高興就跟她吹了,最多再傷心幾天,未婚妻跟別的男的睡了,恩,,,,,如果你想退婚,想想怎麼跟長輩去解釋,如果有人問你爸媽為什麼你家孩子的婚事吹了,,恩,,你爸媽該怎麼說,,,,,,
23樓:匿名使用者
女朋友是自己兜裡有錢 未婚妻是你兜裡**來的錢
24樓:百度使用者
女朋友是在碗外面
未婚妻是在碗裡面
妻子是在口裡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各地不一樣吧。一種以扯證為界限:扯證前沒求婚叫女朋友,求婚成功但沒扯證叫未婚妻,扯完證就叫妻子。
還有一種以儀式為界限:沒扯證前哪怕求婚了也叫女朋友,扯完證沒辦結婚儀式叫未婚妻,結完婚叫妻子。
26樓:冰雨
未婚妻代表已經訂婚了,已經有足夠深的感情了。女朋友代表在這個時間段和你一起度過的人,如果不合適還可以換。
27樓:大邳辛巴達
未婚妻大部分屬於被男方家庭認可的,女朋友只需要雙方你情我願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28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29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0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不影響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訴訟離婚,那麼法庭判決是否離婚的前提是感情確已破裂。
通常情況下,法庭將先行調解,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比如你媽媽),堅持有婚姻基礎,感情尚未破裂;而你爸爸又無法舉證你媽媽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法庭一般不會採信你爸爸的訴求而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你爸爸即使有異議而提起上訴,也不會得到支援。而你爸爸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也必須是在不準予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
屆時,你媽媽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來支援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張,法院將依法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你爸爸撤訴再起訴,仍然是一次訴訟,訴訟過程會如上所述。
至於你父母離婚**,與子女無關,尤其是你已成年,不涉及由誰撫養,撫養費多少,如何支付等具體問題,所以,不會要求你出庭。
十分理解你不想父母離婚,家庭破裂的心情,希望你能夠抓住你爸爸同意撤訴和平解決問題的時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妥善做好你爸爸及你媽媽的工作,摒棄前嫌,放眼未來。一個完整的家,對你們全家都是彌足珍貴的。
訂婚那天必須住男方家裡嗎??還有頭天晚上住不住呀,都有誰住
根據地方習俗吧,一般訂婚當晚是在男方家的,頭天晚上就不用了吧,家裡自然還是原來住的那些人,另外可能有遠方來道賀的親戚留宿也有可能,我訂婚當天就是這樣!也不用太緊張哦?你那是 我們這裡的風俗是可以住,但是一般都不會住,有點害羞,畢竟來日方長嘛 我們這邊都有住的。只有女方自己住男方家的。問下訂婚的當天晚...
誰會願意婚前就把家裡所有錢給女方家買房子了,戶口也是女方的
估計覆沒人會同意,就算婚制後也很少有 人會同意。畢竟這bai要男方家裡傾du盡所有,太過zhi分了,男方家人就不要生dao活保障了嗎?他們不是娘生的啊?婚姻應該是建立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上的,帶有買賣性質就是褻瀆婚姻,這樣的婚姻也不會長久。現在這個社會,估計是沒有這種事了。除非女方是你親孃或親閨女,否則...
在住的家裡院子裡種麥子好嗎,家裡院子種鐵樹好嗎
在住的家裡院子裡種麥子非常好,既綠化又能得到實惠。種糧食比種花好。種花光能美化環境而重糧食即能美化又能得到糧食。你好,沒有啥好不好的事情,關鍵是量少沒有意義,種些蔬菜好了。當然可以啦,民以食為生 你種下去自己能吃就行了鴨,麥子沒什麼傳說是跟鬼神有關的。不好,如果種了麥子的話,在院子裡的時候,會踩到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