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弟乃田伯光
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去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完了,你再辦結婚手續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去辦你老公的死亡證明,改戶口變成喪偶,然後才可以再結婚
3樓:水滴漣漪終消散
你先去問問,在哪辦喪偶的證明,辦好了你就可以再結婚了!祝你幸福
4樓:安靜
先辦離婚,如果去世很久了,他的戶口生份證就會登出了,就可以再結婚了。
5樓:小紅子
人不在了,可以再婚的啊
6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聽著那麼彆扭啊!
7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死亡證明,證明你老公已死亡,就可以結婚,具體問民政局!
我和我男朋友已經領結婚證,但是沒舉行儀式。他爺爺去世,我需要帶孝嗎?
8樓:綠寶石**
假如你不是迷信的人,也就是說自己沒什麼特別忌憚的,親家或者男友有這樣提出的話,那麼我勸小妹你還是戴孝的好。
雖然你們還沒有擺酒,但你都已經是人家的妻子了,於情於理都應該跟隨丈夫行動。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你以後是要跟這個男人和他的家人過日子的,出席這些儀式可以讓你更加好地融入這個新家庭,不至於被親家的親友說你長短,因為你盡了自己的義務了。
往迷信的方向說,你戴了孝,人家做爺爺的肯定也會認可你的大度和恩義,他當然也希望自己的孫子平安幸福,總的來說會在九泉之下保佑你們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自己的孝心吧。
但是自古都有百善孝為先這句話,
既然都領證了,法律上都承認你是他的合法夫妻,帶個孝也是應該的。
但是按我來說是應該帶的,帶個孝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是不帶的話,以後保不定會因為這件事吵架什麼的,還有雙方父母的一些看法。
(總得來說,看你自己怎麼做人吧,不想帶也有藉口,想帶也有條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已經領過結婚證了,合情合理你應該去的,畢竟是他爺爺。如果你們的關係,他們家裡人沒人知道,而你也沒想過以後的話,你可以不去。沒有舉行儀式沒有舉行婚禮,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愛不愛你的男朋友,愛他就得愛他的家人。
話是有點重的,但這是最起碼的禮貌!
11樓:風裹琉痕
這個看習俗了 而且還要看雙方對習俗的理念 不同地方是不一樣的
12樓:何去何從的豬
看他地方習俗,我們這邊就不需要,有的人,領了證差不多十年,沒有擺酒席,都不算進門了,家裡有什麼事都不算她的分子的。後來孩子都上小學了,他們才擺酒席,才算進門了。但是有的地方就是領證了就算一家人了。
你還是問問你老公家裡那些人吧。習俗不同都不一樣的
13樓:普陀牌奶粉
可以去可以不去
他幫你戴個就行了。
我和我老公領了結婚證,後來老公去世了,我現在找了個男朋友,他要叫我結婚,我們可以領結婚證嗎?
14樓:
我們結婚十年了,他去世了,我現在想結婚,能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為什麼不可以呢,不過你現在就是二婚了。
16樓:我是基輔
可以,但是作為終身大事,不能衝動。領了結婚證是受法律保護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夫妻有一方去世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18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吧,具體應該諮詢下民政局
19樓:青鳥阿秀
婚姻自動無效好像是男方失蹤好幾年,死亡的話好像也是幾年來著,可以去問一下民政局的工作人員
我和男朋友。住在一起2年了。只辦過酒席。沒有領結婚證。後來發現不合適想分開。男方要求女方償還辦酒席 30
20樓:zs無鉻浪子
辦酒席花了他很多錢嗎?你們都還不是合法夫妻,還不還你們可以商量。要是還是看在情份,不還也是道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別給他,他得到的彩禮錢呢,給你了嗎?
沒領結婚證但擺酒席了,這算結婚嗎
22樓:戴飛雙梅蔚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我國對事實婚姻的界
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
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
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
23樓:聲飛語聖棠
不用·因為你們現在不受法律保護
就是分手了
你也不用跟他辦結婚證
在離婚想分手
啥也不用辦
只要你們商量好就行
和平分手嘛
要是在結婚的話
你們可以去領個結婚證
24樓:法邦網專家
你好!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除,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男方婚前給付了大額的彩禮,由於符合上述第一種情形,因此只要時間不是太長,一般會支援男方要求返還的要求的,但一般是酌情適當返還,不大可能全部返還,不是直接給付女方而是舉行婚禮用掉的錢,女方沒有賠償的義務。
你好,他倆不是合法夫妻,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請求的,如果男方想要結婚費用,要看這2萬4千4是給你姐的錢還是結婚所花的費用,給你姐的錢法律稱彩禮款要看都怎麼支配了,如果有剩餘是應當酌情返還的,結婚擺宴席費用和他家買東西的費用,你姐是不需要給付的。
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相互的彩禮應返還.
我和老公已經領結婚證了,酒席還沒辦,媽媽說我們住在一起,是我
你媽媽很傳統。但並不愚昧。其實她主要是怕你在婚禮前懷孕!還有就是被人看到也很丟臉,總不能跟人解釋你們已經領證了云云,畢竟沒有辦婚禮!怎麼就那麼急色?女孩子怎麼就那麼不矜持?婚禮才是被人們所公認的結婚時間,如果你的孩子在婚禮後沒幾個月就出生了,確實在老一輩人眼中是不自重的,先上車後買票了!你問她結沒結...
結婚了沒領結婚證但擺酒席了。怎麼辦
沒領結婚證 屬於非法同居 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上不算結婚 屬於事實婚姻 合不來就雙方商議著來啊 說白就是是錢的問題 彼此退一步就好了 斤斤計較能有完嗎 好聚好散啊 你們雖然沒領結婚證,但你們有按照民間習俗擺了酒席,屬事實婚姻,如果不合要分開,又沒孩子的話,可以協商解決,只要對方同意的話!新婚姻法實施之...
酒席擺了,男方一直不肯和女方去領結婚證,我們並一起過了兩年的夫妻生活,現在因為雙方感情不合要分手
當然不退了,還要去告他 不給退,讓他去告,他如果真敢告,你也告他青春損失費 隨你,想退就退,不想退就算了 我們在一起兩年了,沒有結婚證,辦過酒席,現在我想分開,我是女方,男方不願意,說退他全部彩禮。我該怎 你好,既然抄沒有結婚證就不符合婚bai 姻的法定要件du。婚姻法司法解釋zhi二規定dao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