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鍾雯靜
不一定,也許是厭倦婚姻了,但不是他不愛你了
2樓:星星掉不下來
好像到了5年法院可以判定他已經死亡了
3樓:misd春楠
根據法律規定是這樣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可以聯絡一下嗎!
老公離家出走快兩年了,我也起訴他失蹤了,我們的婚姻是不是到頭了
5樓:和尚走起
好像 有半年 不在一塊的證據 就可以提起訴訟離婚的 法院會直接宣判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宣告失蹤之後,可以請求解除婚姻關係
7樓:chen屮艸芔茻
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啦!!!還2年!!!!!!!!!!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分居六個月的夫妻可以申請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到頭了,不要委屈了自己
10樓:山東山東濟寧
是到頭了,該離就離吧
我老公離家出走三年了,是不是必須到他的戶口所在地報案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為了找到失蹤人,要到公安局報案。請求**協助。
如果是跟失蹤人在法律上有利害關係那就要去法院。但請求人必須是利害關係人
第一百六十六條 【宣告失蹤】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參見民訴見第194、195條)。
滿意請採納,謝謝
我老公離家出走快三年了,至今聯絡不上,怎麼樣才能把婚離了,他的戶口是外地的。我上法院起訴,法院不給
12樓:qq穆梓強
看看這個吧,也許對你有幫助
我16離家出走歲了兩年多沒回家了現在混的很好
我和你一樣大,我也打工兩年了,作為父母的他們永遠都不會狠自己的孩子,回去吧把你這幾年在外面所受到的所有傾訴出來,你只是心事太多了而已,支援你回家,畢竟咱們一樣大 好吧。我們不知道你是真的假的離家出走,我們也管不了,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好自為之吧。回家吧,父母最愛的就是他們的孩子了,不論你幹過怎...
和老公吵架我離家出走,已經五天了也沒找我,他是不是不想過了
放棄容易,忘記難,畢竟是曾經相愛的人,不要一時衝動就放棄,感情應該在矛盾和爭吵中慢慢加深,遇到問題兩個人齊心協力去解決,那樣的話婚姻才是幸福的,只要沒有原則性的問題,還是努力的去維持下去,相知相遇不容易,錯過了可能就再也遇不上了。每個人的處理問題方式不一樣,但是從這能看出來他不是太重視你 和老公吵架...
女方拋棄孩子離家出走兩年沒有電話現在回來是要回拆遷四十平方的的財產
我說呀,這事橋歸橋,路歸路。女方拋棄孩子離家出走,不管什麼原因,欠孩子的一切,有個說法才行。但拆遷房財產也得根據房產證上名子和女方有無刮扯,離家離婚了嗎?有那張紙嗎?所以公家說了算?給與不給,有還是沒有錢財,得有大家心服口服的理由,擺出事實來才行,沒有依劇的事和話最好少說或不說。我說這個不給的,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