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妙酒
遊客963425000人次,改寫成用萬作單位的數是( 96342.5 )萬人
2樓:匿名使用者
9億6千三百四十三萬
想知道關於**等***能不能退換貨的法律規定,如果有可以告訴我是什麼條文什麼內容嗎
3樓:紅色的鬥牛士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2、福州工商部門稱,七天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由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數字化商品、報紙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另外,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退貨執行銷售時的**。
3、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種類,除了新消法中規定的四類商品之外,還包括食用類商品(例如食品、保健品、飲料、藥品、酒類、奶粉、嬰兒輔食)、貴重類商品(例如鑽石、***、手錶、珠寶、奢侈品等)、個人護理、貼身類商品(例如計生用品、美護、內衣、貼身襪褲等);
4、虛擬類商品(例如禮品卡、手機充值、遊戲點卡等充值類商品,以及門票、機票、旅遊**等一次性消費服務類商品等)、特殊類商品(例如運營商合約手機以及二手品、處理品等)等五類,不適用於七天無理由退貨。
4樓:匿名使用者
**飾品國家的三包規定暫無,主要是以下規定和商家的承諾。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消費者權益保**》 第四十五條 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請問法律上允許未成年人賣**嗎?還有賣**法律是否規定需要提供發票和身份證?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說的未成年來人具體年齡是多自少,如果小於18歲但是已經參加工作的16歲以上是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如果年齡在十週歲以上不滿18歲的話,行為能力範圍外的合同行為效力待定,也就是說需要家長進行追認。如果年齡不滿10週歲那麼行為時無效的。
另外買賣**去諮詢下,應該需要身份證和一個**認證什麼之類的,沒賣過不太清楚。
6樓:飲水思源
買賣**屬於重大事項,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的規定,未成年人不能直接買賣,需要由監護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而言,復未成年人
制是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最多隻能從事與其民事能力相適應的行為,**交易屬於重大交易,顯然不是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所能匹配的。
當然,對於已有工作並且生活**於工作的16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可以交易**的。但是賣**的話,是需要提供合法取得**的**,比如發票等。
8樓:劉夢迪1314馬晨
不允許的!因為你沒有民事能力,正規商店是不會收的,如果你已滿18歲,去正規商店**,他們會給你開發票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國內提供的**業務大致分為三種,「實物**」業務、「紙**」業務以及「**延期」業務。
當然要提供發票。
10樓:煮閒文
未成年人是不許買賣**的
取消十一黃金週你如何看待,取消黃金週有什麼好處?
反正現在出臺的這些假期,考慮的只是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根本沒有為我們這些普通人著想的,像我們公司,每個星期只休一天,有個十一,最多也只會給我們連休三天,三天時間,近一點的可以回一趟家,要是家在外省的,都不知道夠做什麼,現在還說連這三天都要取消,真是離譜!他們真的以為中國每個人都是雙休的啊?中秋節 ...
黃金週北海遊,黃金週北海遊
小弟你從 出發?如果是在北海轄下的合浦縣出發,500元都用不完。如果是在北京出發,2000塊機票費都不夠。拋開往返交通費用不說,光在北海的吃住行遊購娛,2000元還是足夠了的,住 一般的小賓館,400元一晚,吃,別往外沙吃,去貴州路的半坡海鮮排檔,花二百元估計非常豐富了,遊 銀灘不要錢,只需花五十元...
為什麼「五一十一」等長假被稱為「黃金週」
周從1999年 十一 正式開始。當時 專門出臺了檔案,其主旨還在於刺激消費 拉動內需。由於國慶大慶以及天氣等原因,1999年 十一 期間的旅遊並不火爆。春天是出遊的好時光,2000年 五一 周,人們利用長假,紛紛出遊。大部分傳統旅遊景區人如潮湧。當時 紛紛用 井噴 來形容這種突如其來的旅遊大潮。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