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才是無名小將
當場不報案,就算事後報案也不受理了,你這種情況與自行車刮擦,當事人自行車主當場沒與你理論直接走了,你沒下車,就算預設私了了,不算逃逸的。
2樓:lawyer李小強
路口 都有監控的,事故判定也是得有依據的。如果在第一現場,他還是第一時間報警,那就不好了。中顧法律網
3樓:
應該不算,因為他先走了,已經破壞了事故現場
今天開車與騎自行車發生刮擦,當時是從後視鏡刮擦一下我就從反光鏡裡看騎自行車和人沒摔倒,我也沒下車查
4樓:
你也太小心了吧,這種情況別人不會報警的,再說了傻子都知道報警時當事人必須在事發現場的,現在人家既然自己走了那麼就說明她沒有什麼事啊,你放心吧。
開車在路上跟個騎自行車的發生剮蹭,當時我下車去看他有沒有事,我見
開車時不小心蹭到一個騎自行車的,但是我看對方沒有停還在騎車,就直接開走了全逃逸嗎
5樓:地上霜天
這種情況不能算逃逸,首先,對方沒停下來直接騎著能走,說明只是一點接觸,並沒給對方造成任何傷害,其次,這種情況下你沒有任何的救做對像,也沒有不作為的對像發生,所以,你不能算逃逸。不用擔心的,安心生活吧。
6樓:何者是寶
他還在騎,說明沒事,你這不是逃逸,沒事。
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
我開車右拐,不小心撞倒一騎自行車的婦女,當時看她沒事,路人協調我給了200,留了手機號碼,人就走了 10
7樓:一條小魚
這事。不
來好說。知道是訛你了源。他要說查身體bai的時候你就du應該報警。
然後經過zhi保險給他查。結果dao怎麼樣。麻煩來了。
還是你不會辦事。你當時如果直接給他1000估計他也好了。現在你因為沒報警保險也用不了。
你要認識保險公司的就好辦了。 你直接再給他500塊。告訴他。
行不行。寫個字據。非要誤工費營養費什麼你也沒辦法。
讓他找110。能給自然給。別攔車了。
有的時候檢查ct什麼的確實看不出來。這事很麻煩。如果以後出現腦出血。
花了大筆的錢。找到你。你還是要賠付的。
所以我建議有人傷一定要去醫院檢查。並報警。
8樓:老法大
這個婦女的誤工費、營養費你是應當給一部分的,需要你們協商一致後確定具體數額。
9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就是想訛詐!檢查花了1400,沒事。前面協調200就算誤工和營養可以了,放心吧,該吃吃,該喝喝!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負全責 但中國法律傾向弱者 你還是要陪的 陪的不會太多
開車時右邊騎自行車的摔倒了然後看到她起來推車走,我也就走了,後來我又返回來看看有沒有問題,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有事的 你和自行車也沒有接觸,騎自行車的自己摔倒了,起來就走了。一般的自行車摔倒都不會有問題的,極少數可能導致骨折或更嚴重的傷。
丁字路口我一開車直行,一老人騎自行車與我同向,後左轉撞在我車後門上。請問我有責任嗎?責任多少
當時是什麼燈來啊!看的不自是很明白啊,一同向老人騎自行車想左轉 不過不管怎麼說,只要你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話,那就是老人家闖紅燈了!那責任肯定不在你身上啊!你的車還受傷了呢!我覺得應該找交警理論去,既然沒有違規幹嘛要扣車!看來bai是騎自行車人追尾 du要說責任的zhi話,與機動車沒責任可分dao 版...
今天我開車和對面騎來一輛自行車相撞都是在中間位置,自行車車主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誰要你不早早的剎車,或者繞行 騎自行車被車撞倒,人受傷,雙方都要向對方賠償嗎?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
交通訊號燈路口,直行自行車由於視線問題和沒剎住車與右拐轎車相撞,誰的責任
1 有讓行標誌標線的,受控制一方全責。2 沒有標誌標線的,你這樣的屬於爭議事故。在2011年前,對方主要責任,理由是交叉路口,沒標誌標線和訊號燈,讓右方道路來車。但是2011年法制辦出了個司法解釋,如果右方道路車輛是轉彎車,則按照轉彎讓直行判定。至今很多人還對這個解釋有異議。3 其實當時如果你的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