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這個權利,這個合同是你簽定的。如果說有法律上的問題和矛盾,你是第一負責人,應該要走的是他。
如果他不走,你就報警,他是賴在你租的房子裡,
2樓:沙子江
讓他拿著東西滾粗去,要臉嗎 讓女生搬出去,是男的嗎
3樓:丨楊澤丨
走了也好,讓他自己交房租、你也換個新環境,那個屋子有你們無數次**的回憶、即使他走了你自己在那個屋子裡也會感到莫名的傷心
4樓:神啊噢
你和房東租的 那代表就是你和房東是居住人, 你可以直接讓男的走, 有籤的房租合同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告他侵佔你的肉體和房產使用權
6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 ,合同上寫你的名字就可以
和男朋友分手了,我搬走了,但是他現在住的房子當時是我租的,合同我和房東籤的,他現在還在那住著,押金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了,就是兩清狀態,需要把錢要回來(會引起男朋友反感,看你是不是在意他的想法),還要跟房東說清你已經搬走了,還要終止合同,以防房屋裡有破損,不然處理起來麻煩。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僅要向房主要回押金,並中止租房合同,否則如今後發生經濟糾紛,因為房子是你租的,你將責無旁貸的承擔相應的的責任。
9樓:樹欲止_風不息
要啊,為什麼不?你那前男友也真是有夠摳的,也不主動提出來。
10樓:匿名使用者
該要還得要,就算你不要,他也會想辦法還你。
11樓:迷人歷史
要回來!!缺錢呢還是一千,我也正好缺錢也是一千
12樓:存在即是合理
女人啊,斤斤計較何必呢?! 去吧去吧,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
13樓:煙雨淚江南
要!他不給也必須先問要,問了再看情況
14樓:張萍通經絡**
要,都陌路了,幹嘛不要?
和男朋友一起租房子,後來分手就搬出來和家人住了,沒想到之前租房子的房東找上門要我付房租。
15樓:匿名使用者
典型的法盲房東。那他這樣的話是不是說在大街上被狗咬了狗跑了但是找不到狗內主人,只知道容同樣和自己逛街的一個女孩子逗過這隻狗,就可以找這個女孩子要賠償。這樣的事情只能用法律告訴他,你並沒有責任付房租,因為早就沒住了,更重要的是沒有有效力的法律合同,可以報警,也可以協商,最好的辦法是聯絡你前男友交錢,因為房東也是受害者嘛。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件事不能說誰對說錯 這房子是你們兩個共同租的不能怪房東,找個時間和你的前男友一起吧房租給了 人家房東也不容易的。
17樓:心碎熟人話多
房子是你男朋友租的,房東應該找你男朋友,而不是去找你。
如果她去找你,不要去理她,如果再打擾你,你可以選擇報警。
不要怕,要學會保護好自己。。。
18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怎麼找到你的?直達你住的地方?還是**,不行換號,或者打**給你前男友讓他付錢,不行報警
我想和男朋友一起租房子住我男朋友同意了我爸為什麼很不開心一樣說我不自尊自愛
爸爸的想法是對的,你們現在是戀愛階段,還沒有達到結婚的地步,因此不能跟男友住在一起。如果有一天你們分手的話,吃虧的是你,你想啊,你倆住在一起,能不發生性關係嗎?女孩應該矜持,把自己的第一次留給能跟自己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才對。希望你能採納我的建議。你是不是傻了?你男朋友當然會疼呀。和他在一起,他相當於每...
我和男朋友一起買的房子,但某些原因只能寫他的名字,請問可以去公證處公證房子是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嗎
南充有地方規定,社保未繳滿一年不能買房嗎?如果是這個前提的話,有兩個方面的意見供你考慮1.籤購房合同的時候,你們兩個人簽名,那麼如果在資訊上報房管局時你的社保滿一年的話,你就享有一半產權了,從簽名到上報,這個時間差有時會很長。2.上面的辦法行不通,那可以去公證處公證,時間不限於買前買後,做個贈與合同...
大學期間和女男朋友一起租房子住是什麼體驗
距離產生美。其實如果一起住,會產生依賴感,會開心,每天都挺充實,可以做想做的事,但是久了也會暴露性格等缺陷,有厭煩的時候。是彼此性格的暴露,會有所矛盾 大學是住宿舍好?還是和女朋友一起在外租房子住?當然是住宿舍好了,住宿舍不僅能認識更多的朋友,也可以與自己的室回友的情誼更加深厚答 雖然有的時候住宿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