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多久不聯絡就預設分手了,戀人之間幾天不聯絡可算預設分手?

2021-04-25 21:59:34 字數 4596 閱讀 5793

1樓:

正常情況是四五天不聯絡下那就基本是淡了,分了,但特殊情況就不一樣了,如果是當兵的有時一個吧月沒聯絡你那也是正常情況!希望能幫到你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哪有具體時間,只是拖著,看誰先開口罷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到了一定程度,總有一個人忍不住攤牌

戀人之間幾天不聯絡可算預設分手?

4樓:小小小蘇哦

沒有固定時間吧,戀人之間多久不聯絡都算預設冷戰,但不等於預設分手,就算冷戰也不能冷太久吧,如果是異地戀,男生就多主動點,如果真的愛那就忍讓一些,相愛容易想要永遠保持戀愛般相處不易,且行且珍惜。

有一個朋友她男朋友和她倒是時不時的有些聯絡。但是態度都比較冷淡,她到後來才知道她男朋友其實心中早就有了別人。她後來問她男朋友,那個男生說是為了不讓關係太尷尬,希望彼此還能做朋友。

有些人的戀愛方式就是不怎麼經常聯絡,但是彼此還在愛著對方。所以多久不聯絡視為預設分手確實不太好說。我覺得如果長時間不聯絡的話,有必要問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如果真的是已經不愛了,那就把話說清楚,彼此不耽誤。

持續冷戰並不能說明感情的結束,只是兩顆受傷的心都需要撫慰,卻都不知道該以哪種方式妥協,倘若就這樣無疾而終,兩顆原本相愛的心也永遠遮上了一層陰影。

想要開始新的愛情會感覺到甜蜜和浪漫,同樣愛情結束同樣不能草草了事。鄭重分手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這份感情的尊重。冷戰中的兩個人,各自暗暗較勁,誰也不願意妥協,但內心都充滿了難過和委屈的情緒。

倘若沒有把疙瘩解開就這樣預設分手,心裡也始終有一個結,又怎樣以陽光的狀態迎接未來。

只有放下過去,才能更好的面對未知的未來。以冷戰的方式默默的結束一段感情,心裡始終會耿耿於懷。哪怕是一個**,一條簡訊說分手,一個分別的擁抱,也比沒有任何徵兆的結束要溫暖的多。

5樓:司喬啊

半個月左右不聯絡的話應該就算預設分手了。畢竟現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都這麼發達,哪怕是忙工作也會有空閒的時候,這麼久不找你,自己想想也知道是被甩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月吧,因為有些工作要去外地出差,但是山區可能沒有訊號,所以他不聯絡你不是他不想,可能是條件不允許。但是一個月什麼事都可以解決了。如果他還沒聯絡你,可能就是想相忘於江湖吧。

7樓:愛媛

一個星期。如果戀人之前還有愛的話,不可能可以忍住一個禮拜不理對方。一兩天可以是忙不理對方,但都一個星期不理對方了,說明兩人之間已經失去了共同話題,可以預設分手了。

8樓:宋慫慫慫慫慫慫

我覺得戀人之間三天不聯絡就可以算作預設分手了。現在通訊手段這麼多,要是有心,怎麼都可以聯絡對方。就是厭煩了這段感情,才不想聯絡。

9樓:花花弦

半個月吧,前一週可以認為是對方在忙,但是第二週還一點音訊都沒有,說明對方是真的不在乎你了,這時候你就預設分手吧。

10樓:釣不盡寒江雪

我身邊冷戰的情侶最長也不會出現兩週,真心喜歡對方的話,出現了問題肯定還是想聯絡對方並解決的,但是預設分手這個沒有一個太大定義,如果你已經覺得對方不喜歡你,而且一直沒聯絡的話,直接提出來未必是件壞事。

11樓:布吉島的醜小鴨

我認為是連續半個月不聯絡就可以算作預設分手了。特殊情況下不聯絡可以理解,吵架後冷戰個一星期,不聯絡也是很正常的,但平常半個月都不聯絡,那就代表著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一週不聯絡算預設分手吧,但是這個時間沒必要太糾結,坦誠地讓他知道不聯絡的狀態讓你很難受,直說如果他對你沒有興趣了,最好說清楚就分開。

13樓:人們忙著喧譁

兩個星期吧。在現代社會,各種通訊工具是聯絡彼此感情的一個重要方式。對戀人而言更是如此,如果兩個人長時間不聯絡,感情也會變淡,最後走到分手。

14樓:若別離此生無緣

三天。一般來說,事不過三。如果沒有事先的情況說明,沒有理由的不聯絡會讓這段關係走向結束。所以算預設分手。

情侶多長時間相互不聯絡預設分手

15樓:朦朦不知道

預設什麼?你要等他找到下一個人才分手麼?直接說你對我這樣什麼意思,你不想處了就直說拖著算什麼?這樣處著有意思麼,那就黃吧耽誤你也耽誤我

16樓:匿名使用者

3個月吧,其實分手後依然後找對方的··除非已經徹底了斷了···而且分手鬧得很惡劣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之間的感情不牢固,這樣下去怎能長久 自己斟酌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都能忍住互相不聯絡 那說明不夠喜歡 如果很喜歡 是不會不聯絡的

19樓:格格花非畫

最好和是聊一下,和平分手。不用赤裸裸說分手,可以說, 祝你以後幸福。之類的。。。

20樓:頂創

其實對於他來說,已經是分手啦,只是他不想先開口

21樓:痛也不願放棄

不是說多bai長時間不聯絡預設為du分手,聽你的說法,我倒是zhi覺dao

得,男方也沒有很愛

內你的意思吧,, 想你 就找你,不想你就容不聯絡你。。。 我覺得這樣的男人,就算你再喜歡他又有什麼用呢?痛苦的是自己,傷心的是自己。。。

你的痛、你的傷 他都看不到,這樣的男人真的不值得!越早放棄越好!也許他已經找了別的女人了,和她好的時候就不理你,和她鬧矛盾了才想到你這裡來尋找溫暖。。

女人總是無止境的原諒,換來的卻是男人的無休止。。。! 如果你能放的下他,決定分手的話,不要用這種方式來預設分手了,就直接和他挑明瞭說,說開了才好! 不然的話,你這邊說預設分手了,他無聊寂寞的時候又來找你,哄哄你,你又原諒了,那還不是和原來的一樣?

繼續苦惱,繼續痛苦!! 對吧? 最主要的還是要看你自己的心了。。。

 祝你幸福!!

22樓:王小貓

估計10天吧 我只是估計

23樓:妹子情何以堪

這種事情很難說的,自己感覺就行了。

戀人之間10天不聯絡就是預設分手了吧。

24樓:喜仔姐姐

除了什麼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別說十天不聯絡,就是一天不聯絡都不正常。能忍住十天相互不聯絡,在一起也是相互耽擱。希望能幫到你哈!

25樓:匿名使用者

和我當初一樣遇到了渣男。好女孩一定要保護好自己,渣男沒得到你之前對你很好,得到之後會慢慢不在乎你,各種不在乎讓你情緒崩潰,他受不了你的小脾氣會和你冷戰,他在冷戰時間已經在找下一個目標,這就是為什麼可以長時間冷戰不主動聯絡你的原因。你受不了長時間不聯絡賭氣說出分手二字,熟不知他是等著你先開口,事後你沒有尊嚴的想挽回,他卻以性格不合適就不要在勉強了為理由不肯回頭,真的是極品渣男。

希望各位善良的女孩永遠不要遇到渣男。

26樓:我窮哭

這種就要看是不是網戀或者異地戀了,即使是網戀,異地戀,也要確認。你還要男朋友不。。。

27樓:銘仔

看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情侶之間幾個星期都不聯絡,是不是代表著預設分手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之前我看電視有一對情侶4個月沒見了,又沒有聯絡過.可是他們並沒有分內手,感情也很好.

可能對容方太忙了,或者想創一番事業,給對方驚喜.不要擔心,相信他(她)一定愛自己的,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選錯物件.

29樓:匿名使用者

彼此都等著對方先低頭,先聯絡,會很累的。

不要拖拖拉拉的,找個時間坐下談開了,是分手還是怎麼樣?

其實有個人陪在身邊很好,感情的事別人只能給你意見。

看自己的心吧!

30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是不夠喜歡,這個說明根本不合適,早點解脫吧

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如果分手 要說清楚,這算什麼?!

3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不是 可 不能妄下結論 問清楚比較好

33樓:kkk雲帆

既然已經是情侶了,那麼

接觸聊天當然是很頻繁的,幾乎每天都專應該有接觸,如你屬說的這個情況,幾個星期都不聯絡了,那肯定是不正常了,一定是有一方出現了別的情況。比如你認為這樣做應該分手了,那麼在這之前呢,你也要跟他說清楚,或者讓他給你解釋一下,這段時間究竟怎麼了,你覺得他解釋的很勉強,甚至毫無道理的時候,當然你就下結論和他分開吧,分開了你才輕鬆。畢竟新的生活就在前面,你可以重新尋找你的愛情。

情侶之間多少天不聯絡,可以預設為分手

34樓:寶石王子新

可不復一定。怎麼想的當面說制清楚。做個了結,對自己對他人都好。

曖昧不明可不好。怎麼樣想的,明白的說出來。

戀愛就是相互瞭解的過程,合適就繼續,合不來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要過分糾結,放開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緣分真正來了的時候,自然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

戀人之間幾天不聯絡可算預設分手,情侶之間多少天不聯絡,可以預設為分手

沒有固定時間吧,戀人之間多久不聯絡都算預設冷戰,但不等於預設分手,就算冷戰也不能冷太久吧,如果是異地戀,男生就多主動點,如果真的愛那就忍讓一些,相愛容易想要永遠保持戀愛般相處不易,且行且珍惜。有一個朋友她男朋友和她倒是時不時的有些聯絡。但是態度都比較冷淡,她到後來才知道她男朋友其實心中早就有了別人。...

你認為情侶之間冷戰多久算預設分手

我個人認為雖然,冷戰是由女人發起的。但是,往往,女人又不允許男人蔘戰。換句話說,女人可以不理男人,但是,男人不能不理女人。所以呢,對於冷戰,男人不配有戰法,只配有想法。比起轟轟烈烈的鬧一場,看似風平浪靜的冷戰其實更扎心。吵架的時候我們至少還能從爭吵中知道對方的訴求,瞭解對方內心真實的想法,雖然是不愉...

男友不聯絡就是預設分手了對吧,戀人之間幾天不聯絡可算預設分手?

不是。貌似沒有聽說過預設分手這個概念。因為發生矛盾而彼此相互不聯絡,其實算一種冷暴力,也就是冷戰。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權利爭奪,好像誰先主動誰就輸了,誰先主動誰就是弱勢的那一方。情侶之間最讓人傷心的莫過於冷戰了。冷戰真的很容易傷害彼此,有的時候主動低頭認錯並不是意味著自己真的錯了,而是更加在乎對方,給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