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小小小小蘇
沒有關係的,因為沒有登記結婚,只能算作離異,現在的新婚姻法早已廢除掉當年的那些制度,不過你最好讓你男友公司給開一個未婚的證明。
2樓:
你男友要先離婚,再跟你領證
3樓:匡英傑
分了吧,到時你一樣被踹。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事實婚姻制度2023年就廢除了,他和他前女友不具有婚姻關係
男朋友偷了我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他能找人代替我去民政局登記結婚嗎?原則上是要本人的,但有萬一嗎?
5樓:正氣長春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 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因此,結婚要求男女雙言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如果不是你本人登記的,你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登記的結婚證,你完全可以放心。
6樓:國士無雙知道
那要看找的人像不像你或民政局大媽工作認不認真
一般沒人敢代替你去的,這是違法行為,況且填表上要有你的親筆簽名才算有效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找她人代簽字,否則可申請撤消
8樓:一簾幽夢愛燕子
那是不太行得通的,因為辦理結婚證時必須雙方當事人填表、簽字、捺手印。及時碰到最壞的結果,她人冒充,一經查明,可以可向民政部門申請或向法院起訴,他們的婚姻登記無效。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領結婚證一定得雙方本人同時到場,要不領不了!
男友與前女友複合,與我分手,請大家幫忙分析一下他的心理狀態
突然就想起了張愛玲 中那段經典的話.在每個男人的生命中 都有兩個女人 一個叫紅玫瑰 一個叫白玫瑰 如果有一天 娶了紅玫瑰 久而久之 紅玫瑰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玫瑰則成了窗前的明月光 要是娶了白玫瑰 久了 白玫瑰就成了衣領上的一顆白飯粒 紅玫瑰則便成胸膛上的一顆硃砂痣 當一個男人,在你和另一個...
分手兩年多了我加了前女友她有男友她說不可能複合只是喜歡僅此而已我找她天天聊天她也回覆
喜歡是喜歡。但是她深知你們不合適。多個曖昧物件,多個追她的人而已。而且,她應該挺喜歡那種被你喜歡的感覺。你好,不喜歡你,只是把你當作朋友看待,此外她也知道你喜歡她的心裡,只是單純的享受追逐感 兄弟 你有可能是前年備胎 是把你當復 做生活的調劑製品,無趣的時候找你聊bai聊天。男朋友在的時du候就把你...
男友與前女友閃婚過,我該不該介意這件事情?
該介意的。說不介意那是假的,怎麼可能不介意呢,想到他之前和另一個人朝夕相處,親密無間。心裡就不斷的冒酸水。我覺得我會介意這件事情,因為他能夠和前女友閃婚,就代表著這個人做事很衝動。而且他的婚姻史上會是二婚,我覺得這對我有一點不公平。我認為沒什麼好介意的,因為現在的人談戀愛和結婚其實區別並不大,只要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