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善行天下
1、戀愛中正常花費,一般不予退還:對訂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舉行訂婚儀式請客送禮耗費的錢財,以及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解除婚約時一般不得要求賠償;戀愛、訂婚期間,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無權要求返還;訂婚、戀愛期間,互贈一些財物,這可以視為一種正常的贈與關係,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還。
2、例外:一方親友贈送給雙方的財物,一般不能要求返還;對借婚約、戀愛為手段騙取錢財的,如果情節輕微,則應給予批評教育,要求追還財物;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若贈與物已毀損而不存在,可折價補償。
(二)贈與物性質特殊的話,具體分析:一方贈與對方的錢物是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傷殘費或撫卹金等,如因收受財產一方提出解除婚約或中斷戀愛關係,則應返還全部或大部分。
(三)法律保護方面:所謂分手費等糾紛都是屬於雙方自願的行為結果,如果一定要通過法院解決,我國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的,也是不予保護的。
二、一方索要分手費合法嗎
(一)首先,我國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分手費其實就是雙方自願的協議行為。在審判實踐中,法官會先判斷法律行為的內容是否違反公序良俗,進而決定其效力如何。
(二)其次,「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調整的範圍,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自願向另外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財產作為補償時,法律是不禁止的。不過這種債權關係應當屬於自然債權,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債權的實現是基於履行義務一方道德上的自省。
(三)最後,「分手費」的提法,違背了平等與意思自治原則。一方當事人以給付「分手費」作為結束雙方關係的條件,即便是在其沒有任何脅迫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另外一方當事人意志自由難免處於強制狀態,意志自由的被強制必然導致了雙方地位的不平等,其意思表示的真實性也自然受到了質疑。
2樓:超級丶
退回的是一件東西,退走的是一段感情,即使這段感情已經逝去,但是我們同樣要珍惜,因為曾經我們都是彼此的唯一,現在我們分手了,但是我們也要記住彼此的好,忘卻彼此的壞,我們也要感謝,感謝那些所有愛我們和我們愛的人,是他們陪我們走過了人生的一段路程! 也許,等我們都老了的時候,看著自己的子女,在拿出這些禮物來回想一下當初年輕的生活,你會發現生命真的很可貴!!
3樓:fxx講解故事
分手的話,就不要要回送的禮物了。就當是分手的一份還唸吧!要回來總是不好的,做不成情人,做朋友還是挺好的嗎?所以不要要回禮物了。
分手之後,是否應該要回之前送的禮物?
4樓:隨風奇緣
分手是戀愛不成功的標誌,也是一對男女從戀人走向朋友與陌路的開始。很少有戀人,分手後成為了好朋友;相反的,戀人分手後,反目的例子比較多。
戀愛時,男女雙方都將彼此視為生命中的唯一。在感情上不僅付出了很多,在經濟上,也是花費了不少的金錢。
於是乎,有的戀人分手後,開始計算自己的損失。除去感情,金錢上的分賬、計算也會呈現出內心的小算盤。
分手之後,該不該要回以前送出去的貴重禮物呢?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分手了,也沒有必要再存留什麼東西。
如果實物還在,管不管對方還要不要,還給他(她)也是必要的。畢竟睹物思人!感情散了,物品也就沒必要在留下來了。
5樓:沈
如果說在談戀愛的期間,你給對方送過很多超乎你經濟能力的貴重禮物的話,那麼分手後你要回之前送的禮物,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在生活當中有很多的人談戀愛的時候,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而是因為享受談戀愛對方對自己的呵護。並且在談戀愛的時候,經常會以你不買這個禮物給我,我就和你分手為理由來要挾對方。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那麼分手之後要回自己給對方送的禮物,並不是什麼丟人的情況。畢竟,誰也不是傻子,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但是如果在戀愛期間,你給對方送禮物,對方也給你回了相應禮物的話,那麼我真的不建議你要回禮物。這也就是說在談戀愛的期間,你並沒有吃虧,或者只是吃一點小虧的話,就沒有必要計較那麼多了。談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最後鬧得那麼僵也不好。
其實我覺得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也要理智啊,至少我們得確定對方是真心實意在和我們在一起的。而且我們的開銷也要在自己能夠承擔的範圍之內呀,不要老是充大頭。其實如果一個女孩真的想要和你結婚的話,她不會總是要你買一些奢侈品給她的。
當然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也不要太摳,節日的時候給對方送點小禮物也是很有必要的。畢竟很多時候給對方準備一些小驚喜,是促進彼此之間感情的好方法。在談戀愛的時候太過扣,很容易讓女孩子心寒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應該吧,禮物送出去了就送出去了,不能因為分手就要回。分手要瀟灑一點,不要在最後了還給對方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
7樓:小小呂子博
問這個問題,我覺得有點兒多餘了。
對我而言,禮物已經送出去了,且不說禮物會種單說這個事情的話言而無信,對自己也是比較打臉的!
雖然已經分開了,過去的那段歷史還是存在的,真心沒必要再去做這樣的事情了。
8樓:碩陽人福
分手之後如果是很貴重的禮物,想向對方要回來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分手了說明你們不合適了,說明這份貴重的禮物跟她無緣,但也許就屬於下一個合適的有緣人呢。
9樓:北城初秋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之前送的禮物都是給對方的,就算你要回來也沒有意義,你自己也用不了,更不能再送給別人,就當做是彼此的回憶吧。
10樓:那些繁花落幕
不應該。這樣顯得你很不大度。貴重禮物是你們相愛的見證。就算分手了,它也是對方的東西,有權利處理這些禮物也只能是對方。
11樓:1予一朵小紅花
不管你是怎麼想的,反正我是不好意思去要的,再說了,這些禮物你要回來做什麼?送給新的女朋友嗎?再說了,送出去的東西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哪怕真的分手了,只能說是大家不合適,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
12樓:小小時光
還是別要了,要的話顯得自己太過小氣,而且要回來以後,難道還可以送下一任女朋友?既然分手那就大方一點,別給彼此最後的印象特別差!
13樓:時光火車不停留
分手以後我覺得之前送的禮物就不應該要回去了,畢竟那個時候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送給別人的。如果要回去會覺得很沒有面子,讓人覺得你很小氣。
14樓:逸碟彩
我覺得不應該了,畢竟你都送給別人了,這屬於別人的東西了。你不能因為不和別人在一起了,就把東西收回吧。這樣顯得太小氣了。
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前他送的禮物要還給他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談戀愛都是雙方自願的,而且都有付出,還需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考慮是否送還禮物:
1、如果你看著那些東西不舒適可以扔了或者送給朋友,既然分了,還給他,對他來說也沒什麼意義。
2、把之前的禮物還給他,如果是你主動提出分手的,會給他一種「恩斷意絕」的感受,
3、分手後過去的時候都成回憶,如果是特別貴重的又有特定意義的禮物,可以根據他實際的經濟能力考慮是否還給他(比如:鑽石項鍊,他母親送的手環)
4、如果分手後在心裡還是朋友,那既使你送過去了,他應該也不會要。
5、如果分手後在心裡已不是朋友,你也不必要在特意送過去(自行處理就好)。
16樓:左傾少一
如果你對他非常討厭的話,你可以還給他,如果他沒有問你要的話,你保留也是沒有問題的。
17樓:百度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要的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 就是把所有的東西都還給他了 因為我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為了點東西 如果要分手了 那就徹底點吧
18樓:
我覺得不用還 一般的就要把戒指還了 項鍊賣掉吧也許有人說 只沒能賣掉呢 太什麼什麼了
試放在自己身上試想一下就會感覺到。。。。
你怎麼以補充 我覺得他應該是在試探你是不是愛他呢 他給你寄禮物 說明他還是愛你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禮物的問題擱一邊,先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否還愛他? 在與男朋友分手的前夕他還送禮物給你是不是表示他很愛你?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了,那我覺得你還是不要退了比較好,因為他既然還在乎你,做朋友還是挺好的,有一個關心你的人,是一件幸福的事,為什麼要因為不能做情人就捨棄這份幸福呢?
20樓:德古拉越神
這就該看你自己了
看看你還想不想在心裡面
給他留一個位置
巧克力大概不要還了吧
項鍊的話
真想記住這段感情
就不要還了
21樓:相當過量
分手是否退還戀愛期間禮物應考慮以下因素:
1,戀愛期間雙方是否有涉及所得禮物的歸屬的附加條件。
2,分手時雙方未涉及禮物歸屬的情況下自己認為是否有退還必要。
3,禮物的物質價值是否可能導致爭議;或其他可能未來發生的糾紛。
22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還給他吧,一是不會睹物思人了。二是把以前的記憶也還掉。三是,沒有什麼虧欠了,自己也過得踏實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你們是和氣分手的話,建議你留著做個紀念,如果太貴重的話你就還給他吧,他不要的話又是一回事。如果你們矛盾鬧的很大而分手的,而且主要是因為他的原因,那就分得徹底一點。巧克力都還給他吧。
一般來說,如果曾經你借過他的錢,或者用他的錢添置過什麼東西,那些是有必要還的。如果是一般的禮物就沒必要還了。
24樓:動感蒙牛
項鍊就還吧。如果你很喜歡,不還也行。
我想他是出於真心送你的,還你就誠懇點,不要扔給他哦。
25樓:秋沙華楓
老大,別搞得像一個土鱉似的,現在那個還搞還禮物這一套嘛,即使不是情人,以後還是朋友噻,要是還了,搞得大家都很尷尬,說不定以後朋友都沒得發做了,彼此間大方的,不要這般小家子氣!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接受的話他還要來找你的
不要給你給他機會吧
如故你決心和他分手的的啊
2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他提的分手.哪就告訴他你不需要禮物了.分手了.看見這些禮物必定會不好受..
至於怎麼處置.哪就看你自己了..找機會聯絡上他..然後間接的把東西還給他..可以通過他朋友..實在不行就拿去做慈善活動..把東西捐出去
28樓:
他對你這麼好,為啥要分手啊,而且還是選在七夕和他分手,挺打擊人的哦,你從來沒喜歡過他嗎,既然是這樣,就把禮物留著或是送給別人吧,別還他了,會讓他更傷心的哦.
29樓:資中2流子
那就要看你對他還有沒有感情了喲,你真的覺得點感情都沒得了就給他嘛,畢竟那是他給你的心意,你再還回去有點打擊人,要是覺得你們還有機會,或者你還想原諒他,那就先暫時放著吧……不知道你們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如果感情深,只是你一時的情緒,我想早晚你們都還要合好的……呵呵……就這些……謝謝……純屬個人見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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