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房子是你父母付全款也就是他們的又不是你的。憑什麼加你未來老婆的名字?絕對不可!
2樓:賴永周
必須加啊!你應該這麼想,在你找到你女朋友之前,你父母就給你買了一套房子了,然後之後找了個女朋友,那你說加不加名字。不加真的太沒誠意了,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之後的事情了。
3樓:傾聽**
這種事多的去了,因為結婚婚房的事情,分手的也不少,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萬一有什麼事的話會分他的嗎如果不分財產的話寫他的也無所謂,現在法律法規有點變動,具體情況自己去查查,如果不分財產你爸媽也就讓她寫了
4樓:好子
她沒出錢,當然房產證不應加她名子。
5樓:一個人oo小不點
如果你們準備要孩子的話 放孩子的名字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還不想的話你也應該像個男人一樣和她說這房子是我父母的應該放他們的名字 以後我一定靠自己的努力買一個只屬於我們的房子 這樣萬事大吉
6樓:oo終迂朙絔
那必須加啊,不然她回頭離婚等於淨身出戶,誰願意啊?你們家太沒誠意了,結婚了還不加人家名字
7樓:鄭卡農
聽說過。我覺得雙方都有理。我也和我男朋友說我家人是要求不讓我還貸的。但是房產證要有我的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她本來也不是要和你結婚!她是想和房子結婚。
9樓:hlm大愛無疆
我個人認為,如果跟你結婚是為了套房子而不是愛你的人,那這婚不結也罷,畢竟是要兩個人過一輩子,如果結了婚後因為某些事情而使你破產的話,那我想你們的關係也將破滅,雖然說家庭需要有點經濟來維持,但這個世界從來不缺少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真愛。
10樓:仵喆
婚前財產是你父母辛苦為你攢的,她這樣是衝著你的房子來的,這種人不結也罷
11樓:仙女來人間
加她名字啊,要不說服父母,要不就不要結婚了,
12樓:隔世的等待
這事好辦 你倆拿出一半錢抬給你父母
13樓:手機使用者
問一下專業人員,婚前財產加上女友名字,日後如果分財產,有老婆的份嗎?如果有,那就告訴她,堅決不加,愛嫁不嫁。如果沒有,那就哄哄她,你說加就加嘛,反正你是我的老婆了,加。
14樓:
這個很正常,有了她的名字才會住的心安對自己也有了保障可惜理解的
15樓:靜坐
房產證上寫她名字不是她的,房產登記冊上登記誰的名字誰就有這個房子擁有權,你看你女朋友是否值得你一輩子擁有,如果是的話,你應該努力說服你父母,不知道你的父母怎麼看待你的女朋友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和她說房產證上是你老媽的名字
17樓:小率別小看
你父母不幹是正確的,這女的不識相
18樓:一匹漂泊孤狼
你這是婚前財產,是你父母的不是你的更不是女方的。
19樓:青燈
我也是醉了,那門啥子碰到錢都退縮了呢?愛情竟然輸給錢……
20樓:手機使用者
房產證可以加她名字,有必要的話到公證處做婚前財產登記。
父母婚前全款給我買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
2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這是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如何處理,需慎重權衡後再做決定:
1、父母婚前回花全款購置的房子,答名字寫的是你,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權人,對房子擁有完全主權。
2、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產證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著你同意將房子的部分產權贈予給她,除非有約定,否則,將視為房子共同共有。
3、產權證一經變動,女方即合法擁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權,離婚時自然有權要求分割。
4、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產權變更(加名)時,是不會同意你關於「寫好當時買房的出資份額」的要求的,因為那是公證部門的職責範圍。倒是可以考慮採取贈與適當產權比例(比如10%—30%)的方式。但是否可行,就要看女方的態度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
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沒她的份。
如果是你的名字,
無論是專否加上她的名字,
只要不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後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有她的一份。
也就是說,如屬果想要沒她的份,
只有兩個辦法:
一是用你父母的名義購買,
二是做婚前財產公證。
至於籤不簽署他的名字並不重要。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房子屬於你父母贈與你個人的,你要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一種約定共同財專產,她的目的就是考慮屬到離婚了能得到一半的房產。如果你 再有什麼約定離婚不能分這個房產她是不同意的了。非要加上她名字,只能是婚前協議了,幾年內女方提出離婚就不得分房產,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有權獲得一半房產。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上她
抄的名字的話 就算你的襲父母贈與你
25樓:bayern蘭蘭
加唄。。。。@_@如果你真想跟她過一輩子,就加,如果吃不準過一輩子,請換女友@_@反正還沒結婚,不是每個女孩都會這麼想的。找個不會這麼想的結婚過一輩子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上她的名字的話 就算你的父母贈與你朋友的一半,當然你也可以去公證處做個公證,讓你父母證明只贈與你一個人,其他無效 //....或者可以籤婚前協議, 幾年內離婚女方無權取得房產權
27樓:陳瑞
應該會分給她,你可以看看新婚姻法
28樓:匿名使用者
加個屁!憑什麼? 你父母出的錢,,不是你出的錢!! 你父母出的,你父母出的!!!!!!!
和女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準備明年結婚,現在在選房,父母準備幫我買婚房,我還貸,但是女朋友和她媽提出
29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用個人婚前
bai賬戶du還貸屬於婚前財產
,但你要證明zhi是婚前賬
dao戶的財產,否則算婚後夫妻專共有財屬產,寫不寫名字一樣,離婚時要分的,扣掉首付後再平分。要是不想分房產,只能婚前一次性付寫自己名字,如果不是,何必為了遲早要分的房產影響現在的感情?而且,未必會離婚啊,還沒結就想可能會離,多悲哀的婚姻?
男人多呵護女人,讓女方多點安全感,生活會和樂些。祝幸福!
30樓:青春
如果她願意跟你共同還貸款 就行 就合理
31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沒有是別人,反正要結婚了加上也沒什麼,結了婚同樣是雙方共同財產,版加不權
加,也有她的份。就是你這樣做太傷女孩子的心了,她嫁給你你連房產證上加她名字都不願意,她還有什麼安全感呢,她媽媽會更難受,把女兒嫁出去你還什麼都不願意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copy貸,你打算還多長時間?bai你們結婚後,還貸du自然是你們兩個人
zhi的事,為什麼不能寫上她dao的名字呢?如果你的父母給你付全款,那寫你的名字就行,關鍵是還款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是你們兩個人的責任,結婚後你自己還貸款?既然明年要結婚了,為什麼不能寫女朋友的名字?
不理解。
33樓:核潛艇哈
不合理,雖說首付是你父母拿的,但是在今後的生活中是你換貸款,連線的也是你的妻子和你一起還貸。如果結婚後你父母或者其他人幫你還貸就屬於合理的
34樓:匿名使用者
你過分了。結婚了,就是你們倆的財產了。就寫你倆的名字上去。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結婚後想離婚嗎?沒有想過的話,誰的名字有關係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寫她名字了,她沒在房子花一分錢,離婚後是分不到的,還是諮詢律師比較保準
37樓:匿名使用者
一起還貸,結婚證領了在辦房產證
38樓:匿名使用者
去諮詢哈律師!現在什麼都說不準!
3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結婚了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沒有什麼你我之分
40樓:匿名使用者
真正夫妻圖的是信任,快成一家人了,何必在乎這個呢?寫就寫嘛!
41樓:和我講話你別繞
一般都會有這樣的要求
42樓:驚鴻一瞥
你還貸款當然寫你名字
婚房是女方家人婚後全款買的,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離婚後男方
這房子屬於房地產。適用房地產登記制度的房屋所有權原則。通常,房地產許可證上的名字是,房子是誰。但是,當房屋與婚姻交織在一起時,房屋的所有權和分工變得複雜。如果房子是由婦女的家庭購買的,即使在結婚後發生,通常也只是婦女的個人財產。當然,有特殊情況。結婚後,父母買房登記。以孩子的名義,他們通常是孩子的個...
如果婚房是老婆父母買給小兩口的婚後婆婆說她在婚房附近上班婆婆家離得遠讓她每天白天都在老婆父母
有這想法人之常情,不過最後的決定看夫妻之間的生活是否會因此而被打擾,如果沒關係,那就讓老人進來,跑的大老遠也挺累的,如果打擾了,就勸勸老人,以最溫和的方式來說服她。有什麼不合適嗎?就因為房子是女方父母買的?試問,不知天下有多少女方父母住進了男方父母給小兩口買的房子裡呢!何況婆婆只是休息一下,這都不可...
女方父母給小兩口買的婚房後來小兩口去外地上班了每月偶爾回來一下。男方的媽人住在婚房裡面合適嗎
我覺得不合適!看婆媳關係怎麼樣唄,好的話無所謂,不好的話就不行了!媳婦會想我爸媽給我買的房子,你一分沒出住裡面算怎麼回事?在一個,女方家父母怎麼看呀?所以覺得不合適!這要根據具體的家庭情況。不就是避嫌麼,雙方若都是豁達之人,怎麼著都行。如果以兒子盡孝為重點,那也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情況,沒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