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媳婦分居一年了,我起訴離婚,如果他不同意法院會怎麼判決

2021-05-05 13:36:08 字數 3479 閱讀 5349

1樓:統軍

離婚訴訟立案,並不意味著一定會判決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看你是否達到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如果達到了,就判決你們離婚,如果沒有達到,就會判決離婚!如果判決不準離婚,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方6個月內不能再起訴離婚!

認定感情破裂的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其中以《婚姻法》32條為準,以2023年司法解釋為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樓:徐州小陳律師

做出離婚判決法院是會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的。法律規定分居滿兩年才可以判決離婚,你的情況明顯不符合法律標準。另外分居還需要相關證據證明,根據你說的情況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如果真的想離婚,準備好半年之後再起訴吧

我第二次起訴離婚,我和他分居一年多,如果他還是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嗎?

3樓:安律師

你好,法院是以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為判決離婚的標準。如何你們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4樓:simy藍

您好,第一次法院一般不判離,如果您還想離婚,6個月之後可以再次提起訴訟,法院一般認定你們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判離

老婆起訴離婚我不同意,法院可以強制判決和我同居嗎?

5樓:心冰

首先,對你這種情況,法院第一次是不一定接受判決離婚的,如果你老婆第二次起訴就說不定了.而且,法院沒有權利判決她和你同居,因為人都有自由,有人權.

所以,最重要的還是需要你和她自行溝通,有什麼事情是不能解決的,還有孩子呢.好好說,祝你好運!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現時的法律規定,沒有強制同居的規定,你的要求於法無據。

相關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7樓:戚廣利

法院可以判決不予離婚,但是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同居。因為法院只能執行具有財產內容的判決,沒有財產內容的不需要執行。特別是涉及感情方面的問題法院管不了,只能當事人自己溝通、交流。

8樓:吃俺老孫一鐵棒

1.離婚糾紛法院一般都會先調解和好的,不會判離婚的,在6個月內無新情況新證據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2.分居達到兩年以上,雙方確已感情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的。

3.解鈴還須繫鈴人,要問有什麼方法不讓妻子離婚,那還有看你自己的了,誰都幫不上忙,檢討自己,審視對方,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問題,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畢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西北政法大學 宋立 為你回答,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9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你妻子已經起訴離婚了,法院應該是先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判決的。一般情況第一次判決是不會判離的。但是,如果你妻子在規定時間內再次起訴,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你希望通過法律讓妻子不和你離婚的可能性不大。你或許可以採取其他的方法,比如情感的溝通和交流,親情來挽回她的心。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本來就是基於雙方自願而成的,如果一方去意已決,最終還是會離婚的。法院不可能強制判決你們在一起,這是違反根本的人性的。

但是一般的初次判決可能會判不離,但是隻要你老婆有決心,幾次起訴,最終還是要離的。

因此,你想不離,最終還是要做好你老婆的思想工作,法院也幫不了你。

11樓:中顧法律網**

法院不會判決你的妻子與你同居,因為人都有人身自由,夫妻離婚以感情破裂為基礎,只要你們尚未達到那種地步,法院不會判你們離婚,至於不讓你妻子與你離婚,這要看你如何表現了。祝你成功!

12樓:和歌山上

能判決不離婚和同居的只有你老婆,好好談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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