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去法院起訴,彩禮能要回嗎

2021-05-24 08:51:38 字數 1872 閱讀 2732

1樓:戚廣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二)〕第十條作出瞭如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此條規定所堅持的基本原則是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的。即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第(二)、(三)項的情形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此條司法解釋為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婚約階段(即未締結婚姻關係階段)和合法婚姻階段(即已締結婚姻關係階段)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對於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同居關係)而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該如何處理並沒有規定。

2樓:go黑暗天使之翼

能,因為那不算結婚呀

沒有結婚證一共生活了一個月上法院起訴能要回彩禮錢嗎

3樓:熱浪人間

可以要回。

沒領結婚證的屬於同居關係,不存在婚姻問題,因此,只要解除婚約,就應該退還彩禮。不退的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判決退還彩禮。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彩禮返還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樓:

可以的 沒領證法律上來講不承認的

結婚證丟了,起訴離婚必須提供結婚證嗎

6樓:土流集團

一、起訴一定要原件

,因為**時,法官會要求出示原件;

二、結婚內證遺失的,

請至婚姻登容記所在地檔案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

三、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2)《結婚證》(或婚姻登記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影印件交給法院;

(4)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5)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6)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沒有結婚證男方起訴要求賠償彩禮錢女方應該給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你們沒領結婚證,應該要退還彩禮;當然你可以講你不退還或不予全額退還的理由,爭取法庭支援不退或少退。

8樓:那天與你的相識

這是在威脅你們,反告他家去

9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沒到年齡結婚,是否賠償彩禮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怎樣起訴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

剛結婚想離婚,但沒領結婚證,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這個是很難的。不想在一起的話。為什麼要去結婚呢。結婚不是兒戲啊。沒有領結婚證,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的彩禮能要回來嗎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

沒有領結婚證彩禮錢能退嗎,結婚沒領證彩禮錢能退嗎?

按照我國傳統的風俗習慣,在結婚時,男方需要向女方贈送彩禮,但是如果婚約反悔,是否需要返還?看完本文,您就會找到答案。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以下簡稱司法解釋 二 第十條作出瞭如下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