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員工離職之後,在廠裡面的上班打卡記錄會保留多長時間

2021-06-07 04:28:14 字數 1095 閱讀 1461

1樓:蘭花間

我要看你確定入職的公司的規模大小。如果是大公司或者國企或者外企之類的,他們可能會因為人太少事務繁多而忘記這件事情來處理,但是一般兩三個月之後,公司的人事負責這塊的,他都會相應的提出來把你踢掉。如果是小企業的話,他可能根本就沒時間去管這個問題,只要系統裡鬥得出來,輸入你的名字,其他都還有可能你都還能查詢得到。

因為一般的公司流動性很大,規模變化很大。他們去都找得到的公司的人士都會的。

2樓:

公司的打卡記錄那就只有在公司的系統裡面才有的,你本人是沒有辦法去查詢的,公司的人事可以去查詢的,你要是有需求可以跟公司協商,不過願不願意提供就是他們的事情了。

因為公司的考勤制度要求。

每個公司都有上下班時間方面的要求,因此,打卡能夠確保公司能夠監控到員工上下班的時間,是否符合公司考勤制度的要求。

另一方面,目前的勞動法規定,如果公司扣減員工薪資、解除員工等時,必須由公司拿出證據,證明員工違反規定,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曠工、遲到、請假了,相應的工資上就會有變化,這種變化,就需要證據支援,這個時候打卡記錄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據了。

3樓:**愛學習

勞動者離職後,用人單位會依法保留勞動者相關資料兩年備查;出勤記錄是計算工資的重要原始資料,用人單位也應該依法儲存兩年以上。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4樓:

這個不一定吧?有些單位會儲存一年,有些會儲存幾年,估計也有儲存幾個月的!!

5樓:來自赤壁古戰場眉開眼笑的側柏

你答卡是紙卡,還是電子卡,電子卡會儲存好長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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