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解題也樂趣
撫卹金不屬於遺產,這筆錢,應該父母妻子兒女平分。保險金直接給受益人,這屬於他丈夫指定的。其他的家產,按照對半的原則,先分一半給女方,另外的一半是父母妻子兒女平分。
至於孫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父母,如果有證據證明某一方沒有做到監護人的責任,那麼爺爺奶奶可以以證據去申請監護孫子,如果女方做到了對孩子正常監護,那麼除非她放棄監護權,否則是很難改的。不過爺爺奶奶有權利去看望孫子。
我的意見是,既然女方貪錢,那麼就和她商量,索性把錢都給她,換個孫子的撫養權。當然,前提是爺爺奶奶家本身殷實,無所謂這點錢。
賠償金是他的父母,妻子,兒子平分,這是法律規定的,這三代不分先後次序。
繼承人第一順序是父母,妻子,兒子,這三代關係的繼承資格是一樣的,不分先後,三代平均分,這是法律規定的。
媳婦年輕,老人老了,這需要酌情的,多數法院一般都是根據法律條文判罰的,很少會根據實際情況判罰。
沒監護資格的當然沒撫養權,這不是誰願意不願意的事情,法律規定是先父母后其他親屬,除非老人孫子的母親放棄,才能輪的到老人。
農村的房子,要看具體的產權,如果產權是老人的,媳婦當然要不了,不過以後她可以以孫子的名義在老人不在了去要,因為孫子和老人是爺孫關係,一般的遺產在沒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都是由親屬繼承,老人沒兒子沒女兒,就一個孫子,除他沒人繼承,就算還有旁系的親屬,也是要在孫子放棄繼承的情況下才能繼承。
老人的未來如何誰也不曉得,不過可以和他媳婦商量,對老人的以後如何安排,雖然在法律上並沒有絕對的規定要她贍養,但是考慮到實際的情況,她是應該作出一個態度的,不過如果她不做表示,法律也無法處置她。
你說的情況我已經清楚了,雖然我也和你一樣,對她媳婦的行為比較憤慨,不過從法律上她確實能站的住腳,稍微能拿來說的就是老人的孫子佔10w不合理,應該是18w三代平分的,至於其他的都是合理,如果老人想要撫養權,只能去和媳婦商量,或者達成一個協議,保證老人能經常的見到孫子,而且在媳婦再婚後,孫子的撫養權歸老人。至於錢怎麼分,除非她媳婦主動讓出一部分,否則不可能多分。我的意思是,叫老人找上村裡面比較有威信的,或者找讓女方比較服氣的人去和她商量一下,考慮一下老人的情況,適當的對老人一些照顧,畢竟她和人家兒子夫妻一場,儘量的通過協商解決。
不要指望法律,在法律上媳婦沒什麼事的,如果非要去用老人的情況作為判罰依據,上述消耗的精神也多,拖的時間也會很長,而且希望也不大,在實在不得已情況再去考慮用。可以和媳婦商量好,滿足老人的部分心願,老人百年後,房子給她。
另外老人可以拿孫子獲得的錢說話,為了保證孫子得到的錢不被媳婦挪用,要求媳婦寫下保證,並且將錢放到一個雙方認可的地方,比如用錢買房保值,或則買長期的國庫券之類保值的東西,在孫子18歲後交給他自己處置,如果在這之前,媳婦需要動,就要老人的認可,或者得錢而放棄撫養權。
2樓:xiao彭
1,這筆撫卹金應該由父母妻兒女平分。保險金是要直接給到受益人的,這個丈夫指定沒異議的。
2,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的人。
3,然後其他的財產一般來說媳婦先拿掉一半,剩下另一半財產要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孩子,配偶,父母,這幾個人來平分。
4,沒監護資格的當然沒撫養權,這不是誰願意不願意的事情,法律規定是先父母后其他親屬,除非老人孫子的母親放棄,才能輪的到老人。
5,但是老人有探視權的,可以和媳婦協商,多久一次讓老人看看自己的孫子,畢竟血濃於水,兒子已經不在了,也沒有其他孩子,就剩下最親的孫子了,應該讓兩位老人經常的能看到自己的孫子,希望媳婦能夠換位思考,將心比心的考慮兩位老人的感受。
5,以後老人的養老問題,建議可以找個中間人或是媳婦的親戚通個氣做下來商量一下,是否可以多給兩位老人多一些費用,安排好二老以後的養老事宜。畢竟都是一家人,要懂得尊重和贍養老人。
3樓:潘增飛
在工地是因公殉職嗎?如果不是就不是撫卹金,直接說死亡賠償金。在中國通行家庭生產生活方式,賠償的時候首先考慮家庭,預設情況下就是賠付給家庭。
這是賠償的主要一項,數額或者比例得相當多或者大,以個人名義賠付的可有可無,如果賠付需要明確指定人以及數額,注意不能喧賓奪主,模糊不清的歸入賠付家庭。保險的賠付就是給明確的受益人,這別人改變不了
4樓:小先生
這個是婚前財產,她不會來搶的 你放心了她也沒有說啥,說明她是懂法律的。
兒子去世怎麼搞得兒媳婦跟公婆分家一樣,難道不是一家人了嗎?
農村的觀念真的有時候難以理解!!兒子的去世也不是兒媳婦害的,你也要站在兒媳婦的角度考慮下,她自己老公去世以後一個人帶孩子也是不容易的。
如有幫助請採納!!
如有疑問繼續追問吧!!
5樓:精蟲法王
法院判的沒錯啊 就是這樣分的 保險受益人指明瞭是你兒媳婦 保險金當然屬於她的 你們是分不到的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都是均分 遺產則是首先配偶拿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配偶 父母 子女三方均分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希望你能花點錢去專業的律師事務所諮詢,而不是上網來找網友,網友們說的不一定準確。
你這個案情比較複雜,所以建議你列一張清單,整理一下思路,然後再去諮詢,避免答非所問的現象。
7樓:情逝的城市
合法。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定義務,也不是公婆的法定繼承人,所以,兒媳根本沒有法定繼承權。但是,兒媳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公婆的遺產。
8樓:天然綠水晶
不幸的他因何身亡,你沒有將清楚哦。所以,法院是否有錯,不便評判。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撫卹金可以被繼承,也可以不被繼承,要看死亡的原因啊。
撫卹金又稱撫卹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卹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為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後,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於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
1、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死亡時,定期按一定標準發放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的撫卹金,直至受供養人成年或失去供養條件為止。這種撫卹金是發放給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的,因此,屬於直系親屬的財產,不能作為死亡職工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撫卹費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單位應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數額的撫卹費。這些撫卹費是發放給受供養人的,屬於受供養人的財產,而不是死者的遺產,不能以遺產繼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軍人致殘、犧牲而發放的撫卹金依照我國兵役法的規定,現役軍人蔘戰或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殘廢等級,發給殘廢軍人撫卹證和一次性發給撫卹金,這些撫卹金是發放給殘廢軍人的,屬於其個人的財產,在其死後可以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現役軍人犧牲、病故的,我國兵役法規定的應由國家一次性發給家屬一筆撫卹金;其家屬無勞動能力或者無固定收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再由國家定期發給撫卹金,這些撫卹金屬於軍人家屬所有,軍人死後不能作為其遺產處理。此復
9樓:匿名使用者
把分給2樓吧,他的回答已經很清楚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法院的判決滿公平。
按照繼承循序配偶是排在兒子和父母前面的,妻子多分理所應當。
11樓:尉易壤駟茂典
兒子媳婦,就算沒有離異,媳婦也沒有公婆財產的繼承權。因為兒媳不是合法序列繼承人。
除非公婆留有遺囑,指定這位兒媳一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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