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要處以什麼處罰

2021-06-18 11:13:58 字數 5040 閱讀 4527

1樓:華律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應當按照交通訊號使用;在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交警的指揮;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予以保證。通過安全和順暢的原則。

2樓:

車輛駕駛人不按照按照交通訊號燈通行的(闖紅燈),扣3分,罰款20元—200元。行人違反不按照交通訊號通行的,處警告或者罰款5元—50元。車輛駕駛人不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的,處警告或者罰款20元—2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交通訊號燈分為: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訊號燈、人行橫道訊號燈、車道訊號燈、方向指示訊號燈、閃光警告訊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3樓:法律快車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4樓:小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違反該條的行為及記分、處罰幅度為: 1、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不記分,罰款20-200元; 2、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通行的,記分3分,罰款20-200元; 3、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4、行人違反交通訊號通行的,罰款5-50元; 5、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5樓:找法網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扣三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三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的規定、怎樣罰款?

6樓:源於因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應當按照交通訊號使用;在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交警的指揮;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予以保證。通過安全和順暢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如果行人,乘員或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當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不低於5元但不超過50元;如果機動車駕駛員拒絕接受罰款,他或她可以扣留他的非機動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應當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減。

本法另有規定,按照處罰規定執行。

7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8樓:墨汁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裡的「停車 臨時停車 停放」的定義有何區別

個人覺得是時間問題。臨時停車即是既停既走,比如下車取個東西,由於路段車流量大,不提供長時間停放。停車是允許3 9小時以上停車,比如火車站一類。一般都收費。停放是成天數存放。我認為回答正確,加分。路邊臨時停車幾分鐘算不算違章 40 沒有禁止停車的地點,停車時間不受限制,停多久都不算違章。根據 中華人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罰多少錢

道路交通法第56條是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所以違反第56條就是違章停車,依法處罰20 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 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5條是什麼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 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 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 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