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外面借了人家的錢,其中給我花了點,我該和他一起還嗎

2021-07-22 21:08:25 字數 5939 閱讀 9571

1樓:七巷

我覺得沒有什麼難題是兩個人沒有辦法解決的,我知道男生一般對於這種沒有錢很難開口,但是既然你們倆決定在一起了,那就要一起去面對這個問題,畢竟錢也不是男生自己花的,那女生肯定多多少少也花了,那男生沒有了錢,那女生也可以給他花一點嘛。我覺得一般的女生都是通情達理的,不可能說一點也不給你花。

我覺得情侶之間有什麼事一定要溝通,溝通才能解決問題。

2樓:

那又在外面借了人家的錢,你也用了。其實你不用還。男人給你用錢是天經地義的。

假如你經濟條件好,願意幫他一起換也行,畢竟你兩個是男女關係。 也不存在好大的問題。那要看你自己願不願意幫她還。

不幫的話也說的過去,幫他換也行。看你自己吧。

3樓:晉方美

男朋友在外面借了錢,其中你也花了,既然是朋友們,你有能力可以幫他還點嗎?這沒有毛病,沒有什麼毛病啊

4樓:化潤

你男朋友在外面借了錢,如果他能承受這點壓力的話,如果他經濟不是太遭糕的話,應該是不用你幫助還的,因為男人都是好面子的,自己有能力就不會靠女朋友,這也是一個證明男朋友能力的考驗,如果他這點能力都沒有,你將來嫁給他,還會幸福嗎,所以說嶄時不用你出手,讓他自己搞定吧!aqui te amo。

5樓:大嶽記錄

同甘也能共苦的兩個人,是幸福的!

6樓:韶光

這是他個人行為,如果沒有結婚你沒有義務和他一起還,

7樓:

我覺得男友如果是為你借的,你們又非常相愛,那就不分彼此,你也可以幫他承擔點。如果是打牌或搞什麼不正當的去借錢,哪你可以不去幫他還了。讓他自己想辦法去。

8樓:

你的男朋友他是自願給你花的,你沒有償還的義務。

9樓:農霽昀

隨便你了,看你男朋友對你好不好啦

10樓:40歲女人

不要主動幫他還錢。因為以後你們的關係還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分手了。而一旦分手以後,就意味著你投入的時間、愛、金錢,可能都會化成烏有。

而如果已經踏入了婚姻,成為夫妻,那就不一樣了。婚姻中的夫妻雙方是經濟共同體,家裡的收入、債務就需要一起承擔。

男友借我錢,他還給我,我應該要麼

11樓:天外天手

要,不管有沒有錢了,都應該要。

1)這錢是他借你的,殺人償命,借債還錢這是最理所當然的事。無論你們有多好的關係,這錢都是應該是要還的。請客是請客,借錢是借錢,這點必須區分的很清楚。

一碼是一碼,分清楚了什麼都好解決。不必有任何糾結。如果覺得過意不去,請客時,多請一次就好了。

但你要不要錢就是不尊重或破壞他的人格。

2)男女戀愛期間,男孩子多花一點無可厚非,不僅在中國,在國外也是這樣子。

3)在戀愛期間,女孩子的某些自尊自愛的表現會贏得男孩子的感激、欽佩和傾心。如;不隨便接受男孩子的禮物,不花對方的錢,主動承擔一部分共同消費,替對方省錢。

4)你們現在都還是學生,能省就省點吧。戀愛也要把握底線,儘量不要耽誤學習。

12樓:匿名使用者

他要是還了你錢,你就接著啊。。。

出去玩男方付錢是應該的啊。。。

男方也是要面子的,用你的錢,那不是吃軟飯啊。。。自然點不要做作。。

你覺得心裡過意不去,可以拿那100去買點禮物,絕對比不要強

13樓:百家帝君

還是收下吧!沒聽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道理嗎?你可以去請他吃飯,但在錢上面還要有專利權的。

不能讓他養成不還錢的惡習,何況學生的戀愛關係不穩定,哪天散了,錢你要不回來的。既然錢很拮据,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呢?他借你錢,要還,你借他錢也要還,兩清了,大家都舒服。

都會理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說是借的就要還啊,這對你對他都沒什麼好糾結的,如果他借你錢認為是女友不需要還,說明他不怎麼負責有擔當,你收回自己借給她的錢也並不是你想什麼都和他分的很清。

15樓:宇祥飛

呵呵呵 是有些難為 但你要很清楚的認識到現在是靠父母來養活你 父母給你的每

一分都是辛苦錢 真個也許你也明白 這樣你也可以以借的方式向他借錢 隨便找個理由哦! 這樣就不會產生那種想法了

16樓:千落崽崽

你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你是他的話,你們日常的花銷,會比這1百塊錢少麼?然後,他竟然會向女友借錢,勞資就無語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貌似又一個戀裡的白痴

他給你就要! 這麼簡單 貌似你倆在一起不是互相照顧? 下次出去吃飯 你給錢不就好了 還能表現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高中的感覺很難長久的,之後分手的可能性比較高。如果真需要錢就要了。不能虧了自己。如果感情真的很重要你就不要。畢竟在一起,你的錢就是他的錢一樣好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不要都沒所謂,愛情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只要大家在一起無論錢在誰的手裡都是快樂的...

20樓:藍蝶雨飛

當然了,一碼歸一碼,以後出去吃飯的時候自己記得花點錢,別總讓對方出錢。你現在花的父母的錢,還是收著吧

21樓:承載故事的包包

給了 你就要 這是他在借錢時答應還你的,而且這樣他才能不被說吃軟飯

22樓:儀婷

其實你直接收到就好,如果他還要用錢的話會問你要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是借的那一定要,如果次數多了,那他就成習慣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要啊,幹嘛不要,感情多少錢一斤,能當飯吃啊,而且你又不知道你們以後會怎樣

25樓:匿名使用者

要,可以再請他吃頓飯

前男友借了我錢,我現在和他分手了,沒問他要錢,他說還給我,我開始說不要的,但他說給我,

26樓:小迷糊

我其實沒明白你的意思,是你把給他買衣服買鞋的錢算出來讓他還,還是說他自己主動把衣服和鞋子的錢算出來一起還給你?

如果是前者,說句實在話,真的沒必要。我覺得有點計較過分了,談戀愛花錢哪有分得那麼清楚。

如果是後者,那證明這個男人辦事還是可以的,不貪你便宜,斷就斷乾淨,不虧欠別人什麼。當然,自己人除外。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放心,這不會的、戀愛期間的錢,連口頭約定都沒有了! 再說了,立案的條件也不足夠啊,他又拿不出證據、 這樣的男人別搭理他,欺軟怕硬的貨色!

28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你們還是有感情的,從他說給你的話中可以看出他估計也是一般的人,錢就不要要了,省得以後會想起來然後不舒服,他如果真有錢一下拿給你就好,幹嘛還要問,你說是吧

29樓:醉眼醺人

確實有點作。他還你錢你收下應該的畢竟親兄弟還明算賬你們都前任了。但是你還給他算買衣服的錢。畢竟跟他在一起你是心甘情願幫他買衣服也沒什麼。還問他要回來確實有點作。

30樓:天若有情

單純的說你壞也是不妥的,男的有可能也有問題。自己的事情還是需要自己做決定

31樓:朱天武

是不是一氣之下算的,還不算壞。他給你也是不想心裡有疙瘩,有虧欠。做個平和的朋友挺好的。

32樓:千面千喜

只要借你的錢那部分就好啦,其他的就算了

33樓:春常草

達到多少數,如果多,該還就還。衣物這些沒必要每件都算進去,真的分了嗎?不是情人可以做朋友。

34樓:匿名使用者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何況你的身體被他免費「用」了那麼久,你居然還覺得「虧欠」他?

我倒想問問你:你為什麼那麼賤?你父母要是知道了,不氣個半死才怪!

35樓:匿名使用者

單獨借的錢財是的還的 買衣服買鞋的錢就算了吧 除非花了很多

3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朋友也好夠損的了。交朋友要慎重

37樓:姜亨俊

既然他說了還給你,不管怎樣算都是他應該的

38樓:tenyue愛

借的錢可以要,兩人戀愛期間對方互相買的東西沒必要斤斤計較吧

39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倆位眼瞎?人家說的是前男友堅持要還自己錢,

40樓:匿名使用者

要應該還你錢呀,在一起可以不計較,分手了,他還你的錢,你應該拿著,分手就是朋友了呀,朋友借錢是要還的呀,你毫不猶豫的收下

4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要下一種斷絕關係的決心啊,從此兩不相干,兩不相欠

42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就要唄!那有什邡壞,他要給你就收吧

43樓:4411明

有點,在一用的錢,就不要在意那麼多,如果是找你借的,就應該要,一起用的就不應該要拉

老公揹著我在外面借了許多錢,請問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4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算的,共同債務是需要用於共同生活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5樓:上海笙銘律師

1、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配偶要承擔償還責任;

2、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覆》((2014)民一他字第10號)

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

你院(2014)蘇民他字第2號《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

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6樓:千山慕雪

沒離婚的情況下應該是,但是,還要看他把錢是不是用到你們共同的家或孩子身上!

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他問我借了一千塊錢,現在分手半年了,我該問他要回來嗎?

47樓:

當然得還啦·· 欠債還錢,天公地義!借女人錢不還··算甚嚒男人啊···

48樓:匿名使用者

他說是機器磨損會,不還了

49樓:於微齋

要回來,以示不談的態度很明確。

前男友之前給我花的錢要還麼,跟前男友分手後,他曾給我花的錢要不要歸還他

如果是和平分手,而且金額又不是特別巨大,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歸還的。如果是你主動提出分手,而且本人經濟條件尚可,從做人做事上來講,理應和他算清經濟賬目再離開。日後成不了朋友,至少沒留下什麼話柄讓人低看。如果是他提出分手,你的經濟條件又不如他,作為大氣點的男人,廉政英雄他也不好意思向你要回來,你硬生生...

覺得花男友的錢特別不好意思,他要給我買衣服我都不敢,會特別尷尬。但是上男朋友跟我一起的時候,我

不是真心 你拿 了他的東西就會心虛 既然不真的喜歡 就別處了 不然 浪費別人的感情也浪費自己的時間 你是真心喜歡現在的男朋友嗎?你和他還沒有熟悉到不分彼此的地步 你自己也說了,是不敢 為什麼一些女生特別不好意思花男朋友的錢?是對感情缺乏信心。以前特別不想花男朋友的錢,花了也會有內疚感,巴不得自己趕緊...

我老公給我家彩禮錢的時候借了他親哥一萬塊錢,出門在外我們和他

你沒有必要對這樣的人客氣,你要強大起來,你差她家錢也不是不還她,何必總是怕她,你越是遷就,她也越是欺負你,所以你以後不要在給她面子 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我們過我們自己的,不然就像 別人放什麼屁你都得兜著 你老公你倆人好好過,把錢趕緊還人家,然後儘量能離她遠點就離她遠點 以後發達了 拿錢砸死他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