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認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自動離職可以申請工齡認定嗎謝謝

2021-08-03 02:06:50 字數 2001 閱讀 5994

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現在職業流動性大,誰耒認定工齡?工齡

有何用?只講投保保年齡,保險**機構

保險**,沒有工作自己交,只要不斷保

就行了。詳情請向社保大廳諮詢。個人建

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工齡認定相關政策依據

2樓:小格瑞普

工齡-公開制度

(一)承辦單位

。(二)政策依據

**、省人事、勞動部門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問題認定和因公(工)傷殘人員醫療技術鑑定等檔案規定。

(三)工齡認定和工殘鑑定程式

1.要求認定(變動)工齡者或要求評定因公(工)傷殘者寫出書面報告交人事處。

2.評定傷殘由人事部門指定專人陪同到指定醫院醫療技術鑑定並取回鑑定結論。

3.人事處認真調查情況和審查有關材料。

4.按人事管理許可權上報審批。

5.反饋認定或評定結果。

(四)辦事職責

負責接待要求工齡認定和工殘鑑定人員,收集整理有關材料,提交人事處集體討論後,報上級審批,有關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五)違章處罰

1.對工作人員處罰。工作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被發現或檢舉核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2.對認定和評定物件的處罰。物件有弄虛作假的,除取消和追回被騙取的有關一切待遇外,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公開形式

1.政策依據公開。

2.結果公開,將審批認定的結果在所在單位公佈。

(七)公開時間

及時。計算原則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係)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併,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併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稽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3樓:不是小號

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檔案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週年才能算一年。在

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

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所謂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或全部**的工作時間。對計算社會保險待遇有法律意義的只是連續工齡和繳費工齡。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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