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淮安浙江人
你哥哥的話,無論從法理上,還是從民間的風俗上看,都沒有道理。
一、任何一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1、原則上,贍養費用應該是平均的;
2、實踐中,也要根據各個子女的能力,合理負擔。
3、至於撫養方式,在尊重你母親個人意願的基礎上,子女之間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二、你們九個子女之間應當互相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只能訴訟解決。
1、你是不能起訴的,你只能以你母親的名義起訴,要求所有子女承擔贍養的責任。換句話說,讓你媽媽把包括你在內的所有子女都告上法庭,由法院來決定,每個子女的責任。法院到時候,一定會調解的,如果你自己做不通哥姐們的思想,那就法院出面來做哥姐們的工作。
2、你將來可能面臨一個問題。即你母親的財產的繼承問題。
你父親與其他哥姐在法律上是繼子女關係,一般情況下,不存在互相繼承的問題,即你父親的財產全部由你一個人繼承。
三、據你所述,其他哥姐都是由你父親撫養長大的,這個反而是比較麻煩的。
因為如此一來,你父親與其他的哥姐之間就成了事實上的養子女關係,那他們對你父親的財產就有了繼承權了。因此,從你個人角度出席,你反而是不能主張你父親養大了哥姐,你應該強調是你母親養大了哥姐!這樣一來,你父親與其他的哥姐在法律上就沒有關係了,他們對你父親的財產也就沒有繼承權了。
那你最起碼能繼承父親的全部財產,以及母親的九分之一財產。
你母親的財產,應當是你父母財產的一半,這一半財產應當由你們九個姐妹共同繼承,你只能繼承九分之一,因為你要求他們承擔贍養費,他們也極可能在將來來爭奪財產繼承權。
在民間,一般情況下,父母的財產由誰繼承,贍養問題也就由其承擔。雖然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法律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義務,也都有繼承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每個人都有照顧老人的責任,應該平均
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3樓:速影流光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是家人與你的關係.
這我在高中填高考資料的時候老師說的.
4樓:大風大浪
家庭成員關係當然是寫父親、母親,再分別寫名字;
關係一寫哥或姐,再寫名字。
5樓:匿名使用者
日常**填寫時,其中“家庭成員關係”欄後面都是先填“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然後填寫其對應“姓名”。
6樓:要個孩子
有父親,母親,我去年因沒法生養而離婚,父母年輕
7樓:段新場
我以前做的不對,想看看女兒,
8樓:宋軍濤先生
寫父親、母親、哥哥、姐姐
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係稱謂如何填寫
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是指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等。
”主要社會關係“一欄,主要填寫與本人關係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戚、朋友。
10樓:天使じ☆羽翼
家庭主要成員:
未婚的:父親、母親、哥哥、姐姐、妹妹、弟弟 已婚的:配偶社會關係:
普通人什麼也沒有:群眾
28歲以下在學校加入中國共青團:團員
加入中國共產黨:黨員
11樓:愛上千色
家庭主要成員 年齡 職務 家庭住址 社會關係父親、
母親、哥哥、
姐姐、妹妹、
弟弟已婚的:配偶
1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應填寫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含養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係”,應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對本人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不能把“家庭成員”理解為戶口簿內的人,即:
不能把分居立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在“主要社會關係”欄內,也不能把戶口簿內的公、婆等非直系親屬填在“家庭主要成員”欄內。
13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跟你住一起的人!社會關係就是。少先隊員。團員,黨員。平民。等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母親,群眾,黨員,團員什麼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這個答案
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填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是你的直系親屬 父母
或者監護人
16樓:哈哥
家庭關係填直系親屬即可
一般包括父親、母親、配偶、兒子、女兒
17樓:木瓜劉
填直系親屬,父母或兄弟姐妹,直接監護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父子(女):某某某(你爸爸的姓名)
母子(女):某某某(你媽媽的姓名)
然後寫你親的兄弟姐妹,如:兄弟或(兄妹):某某某(寫你兄或弟的姓名)如此類推···
19樓:耕耘之人
要填寫現在跟你一起生活的人,共四個欄目:
稱呼 姓名 年齡 職業
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他們現在與本人關係如何指的是什麼?是什麼意思
20樓:毛毛熊
你未婚的話:
主要成員:父母、兄弟、姐妹;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屬;
你已婚的話:
和父母一起的話,主要成員:配偶、子女、父母;社會關係:同上
2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一般填:父母、配偶、子女。
主要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戚,但一定在社會上有地位。如果沒關係過硬的關係,就不用填了。
關係填:良好就行。
22樓:大師傅
你家裡父母妻兒兄弟都有那些人?都是什麼社會身份。
你和他們現在關係可以填良好或者未聯絡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稱謂
23樓:老巫婆你送後
1、子女稱父母雙親,口語稱爸媽、爹孃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雙親、二老、父母、娘爹等。
2、子女稱母親,口語稱媽媽、娘、嬤嬤。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母親、家母、老姥、老孃、老太太、老姥子等等。
3、子女稱父親,口語稱爸爸、爹、大大。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父親、家父、老爺、老爹、老太爺、老爺子等等。
4、子女稱母親的母親,口語稱姥姥、姥娘、毑婆、姥婆。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外婆、毑母、姥姥、大母、王母。
5、侄子稱姑母,口稱姑媽、姑娘、姑爸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姑母。
家庭 關係 5
24樓:吳小娥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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