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還沒領證,懷孕中因孩子上戶口問題到底該不該繼續

2021-10-14 22:33:25 字數 1754 閱讀 8989

1樓:

首先要問你,為什麼不領證?為什麼在沒領證的前提下和你這個所謂的男朋友要孩子?

難道你還沒有從之前的婚姻中吸取教訓嗎?

你想的是沒錯,注重了母愛在孩子成長中的不可替代性,但我更希望你能在領證的前提下再考慮戶口問題。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是為了生個孩子,就不用考慮太多的問題了,人也變得「便宜」了,不是麼?

自愛,沉穩,而後愛人。

你現在已經挺複雜了,好好愛自己吧。

回答完畢,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如有疑問,請追問,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2樓:

錯就錯在沒領證就已經懷孕。後面一系列問題都有歸因。有些事情說在前面就會是另一種結果。

到現在的程度,兩個人都不退讓,最後很可能就分道揚鑣,如果你們兩個人真的合適,就要多一些包容忍讓,一起商量規劃兩個孩子的未來。你不能以為孩子好的名義做事,他也不能用家裡老人沒有孫帶而做事。兩個人在一起就要一起面對攜手同行,別去指望別人的意見,問問你自己怎麼樣行,怎麼樣不行。

3樓:鷹在天涯

已經有孩子了,應該繼續。沒領證不應該有孩子。太著急了。生米煮成熟飯就好好過吧。珍惜吧。

4樓:

這本身就是你的一種錯誤和失誤,原本第一段婚姻是怎麼離的婚你應該想清楚?就沒有想清楚就開始了,第二段還有沒有結婚領結婚證就有了孩子?這就不算是一種很大的錯誤,我建議你的她家不同意,如果他也不想和你結婚的話,你不要和她在一起快30歲的男人沒有自己的一定主意,自己喜不喜歡和愛不愛個人?

他自己都決定不了,那麼你和他也會有離婚的那麼一天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夫妻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裡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

女朋友和別人有一個孩子,但沒領結婚證,小孩跟她,還沒上戶口。我和她去領證應該怎麼做?有影響嗎?

6樓:熙媛

你們辦結婚證和她之前非婚生育這是兩碼事兒。不會影響你的婚姻。但孩子算是你的繼子女,在計生方面怎麼算你就得去問計生辦了

7樓:夙古

你們兩領結婚證領完結婚證給孩子上戶,孩子是無古的要給孩子一個完正的家。

8樓:

沒有任何影響的,放心吧

我跟孩子媽媽當年因為年齡不夠,沒領結婚證,現在分手了,孩子跟我,現在涉及到孩子上戶口的問題。求解答 10

9樓:淇水蘭天

現在戶口和計生脫鉤,未婚生育有出生證明可以上戶口,並且派出所不罰款。具體需要提供什麼你去戶籍地派出所諮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按戶籍警告訴你的準備齊全就可以給孩子上戶口了。

但是未婚生育計生部門要徵收社會扶養費和上戶口無關

10樓:〃暖心的人兒

親子鑑定2000塊錢完事

不可能結果領證。但是孩子要生了,以後孩子能上戶口嗎?

11樓:廣州遊戲人生

生孩子的時候,爸爸必須到場簽名

否則以後上不了戶口

即使你們沒有結婚

簽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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