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公安局立案偵查沒有期限,如果對犯罪嫌疑人關押是有期限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2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立案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沒有規定。
逮捕嫌疑人之後的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依法批准可以延長1到5個月。
3樓:天生一副傲骨
1、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是沒有具體的偵查期限的,因為刑事案件並不能保證每案必破;
2、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後,一般刑事拘留最多不會超過37天就要提請檢察院批捕;
3、檢察院批捕之後,是一個較長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是2個月,可以延長的,最長可能會達到7個月(2+1+2+2),而且根據法律的規定,需要的話,可能還可以延長;在此期間,公安機關可能會發現其他罪行,這樣羈押期限又從新計算了;
4、偵查完結之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是一個月,但檢察院可以退回補充偵查2次,每次一個月,此時間可能會和第3的時間交叉,所以如果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有心配合,那犯罪嫌疑人從抓捕之日起,可能一年都到不了法院
刑警隊已立案、立案偵查的時間需要多久?
4樓:華律網
刑事案件中僅僅是偵查期限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對於偵查羈押期限是有明確規定的。《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因(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移交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刑警隊已立案,立案偵查的時間最長可以7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拓展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6樓:憑海嶙風
您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的條款規定:公安偵查30日+檢察院稽核7日=立案偵查最長期限為37日,也就是說從刑拘第一天開始一般正常案件37日內必定會有結果(無罪釋放或批准逮捕或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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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最長三十天提交檢察院批准逮捕,七天內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然後兩個月偵查
8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立案後可到破案為止。
9樓:那天使喚醒啦
立案便是做事情的已經把報告採用了!什麼時候審批下來,要看各個部門的效率了,所以這是個沒有具體日子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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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偵查羈押期限是多久,被刑事拘留羈押的期限大概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僅僅是偵查期限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對於偵查羈押期限是有明確規定的。刑事訴訟法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 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因 一 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 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 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