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如何分割?
有兩種途徑;一、兩個人協商一致,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如果在結婚前或結婚後有簽定這方面的合約的就要適用其約定。二、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財產分割的問題。
我想大部分人都對第二種方法不瞭解。我來寫一下吧。
用法律來解決夫妻間的財產問題是通過法律訴訟來實現的,我這裡也只是講一下訴訟時適用的法律內容。
1、夫妻間的個人財產仍屬與一方所有。
什麼是個人財產?就是在結婚前就已經獲得所有權的財產。比如說像婚前就購買的手機或電腦,婚前就有的房子等。
2、夫妻間對於共同財產的權益分配各佔一半。
什麼是共同財產?就是夫妻在結婚後所獲得的財產。像婚後購買的汽車、房子,購買股本的利潤等。
這些財產不用是實際所佔有的,一些將來能夠得到的也算其中。像你在婚姻存續間購買的中獎彩票就是一個例子,也要分一半。
3、在財產分割上還有些規定,如一些親屬遺產或友人贈送的財產方面有明確的指明為一方,產財屬與個人財產,沒有指明的還要具體分析。
夫妻間的財產分割還有許多細枝末葉,也不可能完全列舉,這裡也是簡略的講一下基本的法律內容。
我這裡都是用一些比較通俗的話語來表述,太專業繁瑣的術語我擔心一般人看不明白。
希望可以幫到一些人。
2樓:大劉**
回答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還請給個贊,這裡先謝謝您了哦,祝您生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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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分割婚前財產。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離婚時,房產屬於男方;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貸部分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4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5樓:醉生夢豬
誰先提出離婚一般要在財產上吃點虧。先協商,協商不成就法院調解,最後是判決。機靈點得話,在法院受理前先轉移點(比如給父母)也行,這要看雙方關係如何。
6樓:劉大來律師
詳細情況可**或qq聯絡
北京婚姻家庭 劉大來律師
離婚時,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7樓:北京劉輝律師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離婚時,財產分割往往是一個很重要的,也很有爭議的問題。《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般來說,在離婚時,首先應該明確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涉及到分割的問題,而那些只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就不必分割。然後,夫妻雙方應當協商如何分割財產,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共同的分割協議,那麼就可以按照該協議進行分割。如果雙方達不成分割協議,在法院的調解下也還各持己見,那麼就要由法院來判決財產的分割了。
分割財產原則上是雙方平等,但是也要根據實際情況,照顧到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生活困難,子女撫養,對共同財產的貢獻,有無過錯等因素都會對財產分割產生影響。在財產分割時還應注意一個問題,就是要保護每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尤其是對離婚婦女,她依法仍舊享有此項權利,不會因離婚而喪失的。
9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分割婚前財產。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離婚時,房產屬於男方;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貸部分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0樓:北京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
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
(1)對約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者,應按約定處理。
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對財產約定合法有效的條件是:
①約定的主體要合法。
約定的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
約定時,雙方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責任能力人。
②雙方意願表示要合法。
雙方的意願應是真實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騙、威脅、脅迫等手段,顯失公平的約定也不得成立。
③約定內容必須合法。
約定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及社會公共道德,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義務的約定無效。
④約定的形式必須合法。
約定應以書面方式進行,口頭約定如雙方承認的也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約定,才能按約定處理。
(2)對法定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雙方無約定、有約定但雙方有爭議或約定內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來處理,即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在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下均等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因丈夫有外遇決定與其離婚。開始,他不同意,而後同意離婚,但要求除分割婚後所得外,還要分割結婚前我孃家的嫁妝——彩電、錄影機、洗衣機等物和陪嫁金30萬元的婚前財產。
我後悔結婚時未寫約定。請問題:夫妻離婚,婚前財產應如何分割?
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的範圍一般包括:①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例如,婚前個人所有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等。
②婚前個人繼承、受贈所得的財產;③婚前自為結婚所準備的物品;④結婚登記前,各自親友贈送給個人的金錢或物品;⑤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以及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療費;⑥婚後共同購置供個人專用的衣物,一般的生活用品和價值不高的工具、圖書資料及個人專用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3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和2023年8月30日《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的規定的精神:夫妻離婚後,婚前財產的分割按如下情況辦理:
①離婚時,婚前個人財產實物仍然存在的,如無特別約定,原則上仍歸各方所有;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不再補償。②依雙方合法約定歸個人所有的財產,按約定歸個人所有。③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未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未經過4年,歸個人所有。
12樓:華律網
夫妻財產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夫妻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包含:(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3樓:北京劉輝律師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就財產分配簽訂協議,雙方協商處理即可。對於訴訟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主要判斷該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個人財產則在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平均分割
14樓:康波財經
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根據財產形成時間進行判斷;根據資金**進行判斷;根據產權登記情況進行判斷。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也考慮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可以有所差別。房產為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姻存續不足八年,產權很明確的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方法很明確,按照一方的個人財產處理。
婚後購買的車輛,應當由雙方平均分割。
由雙方協議處理是指由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協商解決。協議可以在人民法院調解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其他時間地點進行。協議的內容應記載在離婚調解書上。
之所以由夫妻雙方協議,是因為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用途、性質、功能有更加深刻的瞭解,使達成的協議不致脫離實際情況,同時也有助於雙方的自覺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財產的協議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動干預。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15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譚某(男)和牛某(女)是大學同學,大學時候就開始談戀愛了,畢業後不久便辦理了結婚登記,結婚後,兩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用於居住。三年後,由於生活瑣事兩人開始產生爭執,之後爭吵越來越激烈,終於在幾次深談後,兩人決定離婚。兩人對於各自名下的財產如何分割沒有意見。
但對於房子該如何分割,兩人均沒有了主意。那麼對於該房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分割房屋的關鍵是看雙方是否主張房屋的所有權。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可以通過競價的方式來確定由誰取得;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條連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對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財產如何分割,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 1 對約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如何分割?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 1 對約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
離婚後財產和孩子應該如何分割,離婚後財產和孩子應該如何分割
如果是協議離婚,什麼條件都可以提,只要對方答應 財產分割要根據財產的性質決定,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割,沒有就不分。法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至於司法實踐中,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