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郭浩律師
你可以起訴出租人,讓出租人賠償你的損失。
公安部門凍結房產應符合哪些法律規定
2樓:戚廣利
公安部門凍結房產是依據《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規定: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檔案,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檔案,不得查封、扣押。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複凍結。
公安局有權利查封別人的房子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
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6303664有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查封涉案房產。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
1、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扣押財物、檔案的,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
2、在現場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財物、檔案的,由現場指揮人員決定;但扣押財物、檔案價值較高或者可能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
3、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動的大型機器、裝置等特定動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並製作查封決定書。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公安局封的房子一般是涉案暫時查封以保護現場
5樓:法律實務研究
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查封內
涉案房產。
公安容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二百二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扣押財物、檔案的,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在現場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財物、檔案的,由現場指揮人員決定;但扣押財物、檔案價值較高或者可能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
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動的大型機器、裝置等特定動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並製作查封決定書。
6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法院才有權利查封個人或法人的房產。
7樓:還需要等多久
出於辦案需要,可以查封
公安局偷換證據觸犯了哪條法律,公安機關的這種行為觸犯了哪條法律
情況不明不好講,如果有證據證明,其這麼做,肯定是不合法的,具體需要看具體情節後果等方面如何了,具體諮詢當地專業律師 觸犯相關的這種法律,應該對於情況進行處理髮,應該說是違反了相關的證據管理法。關於如果偷換證據的話,涉嫌觸犯國家法律,應該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作 偽證觸 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較輕的,由...
被公安機關傳喚去公安局做筆錄,如果不去會不會被網上通緝
不會被網上通緝。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
誰能詳細的跟我說明一下,公安局法制室是如何辦公的,我去這裡上班的話,需要從什麼學起啊
法制科,就是審查通過治安案件個刑事案件卷宗的地方,你的業務得精,公安辦案常用的法律條文你得熟,辦案流程你得熟,平臺運轉你得熟 我想知道公安局分局的法制處的職責是什麼?1 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 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 提請批准逮捕 移送起訴 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稽核 3 民警的法制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