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拱傅香辜秋
申請強制執行,找律師中國用處大。聘請律師作為**人,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的好處:
1、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為當事人作出最適宜決策提供建設性意見,提醒當事人及時採取有效的法律手段。任何糾紛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都表現出對抗性,這種對抗性有些非常明顯,有些比較隱祕,有些比較直接,而有些比較間接。對於比較隱祕,比較間接的權利義務,對並非法律專業人士的當事人而言是比較難以知悉的,而通曉法律、熟悉訴訟程式的律師就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可以採取何種法律手段及其利弊得失,對於實戰經驗比較豐富的律師甚至可以**案件的結果,指點迷津,以便當事人採取最適宜的對策。
2、律師可以根據案情需要及時調查收集證據和固定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這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當事人聘請律師以後,律師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獲取有關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材料,還有權查閱案卷材料,全面瞭解案情;必要的時候,律師會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採取適當的措施固定證據;更重要的是,律師會對所有的證據進行分析整理,提供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而不會一股腦兒地把所有的證據都拿出來,不管對當事人是否有利。這樣,就為當事人處理好糾紛,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基礎。
3、律師熟悉訴訟程式、證據規則和法律法規,為當事人書寫法律文書,親自出庭參加訴訟,能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打官司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專業學問,其中的訴訟程式和證據規則表現得尤為突出。許多當事人有證據、有道理,也能找到法律法規的支援,但依然未能勝訴,這也是老百姓看到的有些該贏的官司沒有贏,該輸的官司沒有輸,究其原因,很多是因為不懂訴訟程式和證據規則所致。
另外律師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依法陳述意見和要求,在法庭辯訟中也能抓住重點,切中要害,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的維護
2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沒必要請律師,自己寫個執行申請就行
強制執行有必要請律師嗎
3樓:爵爺的網路
可以自行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委託律師申請強制執行。居然流程如下:
一、 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應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下列文書: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書,民事調解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以及臺灣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二、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
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一年內申請執行;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後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對方不給,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請律師打官司嗎
4樓:淮安浙江人
請不請律師,由你自己決定。
雙方有了糾紛,爭執不下,這可以起訴到法院,讓法院作個評判,這就是打官司。如果連權利義務都沒有明確,何來的強制執行?官司打贏後,對方還不履行的,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找不找律師,簡單地講,如果本人對本次訴訟涉及的法律問題十分清楚的,可以不請;如果一無所知或半知半解,最好是請個律師。既然這樣提問,顯然對於律師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沒有充分的認識。
1、較少案件可以不用律師**。
的確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請律師**也能勝券在握。但是,不請律師**,不代表不需要律師的專業指導。例如訴訟時效、如何取證等問題, 所以,即使有一些案件並不複雜,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訴訟,是必不可少的。
2、絕大部分案件沒有律師**肯定是要吃虧的。
即使看起來似乎很簡單的欠款糾紛,有借條或欠條,往往也有不少麻煩要解決。比如,欠款人身份資訊(出生日期、戶籍地、住址、聯絡**)不明問題、訴訟管轄問題、訴訟時效問題、條據(借條、欠條)意思模糊問題、借款人用筆名、曾用名或假名問題、民事欠款和刑事詐騙的介定問題、起訴借款人一人還是起訴夫妻兩人問題、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提前評價問題。以上問題絕大部分,當事方是無法自行解決和處理的。
看起來非常「簡單」、「容易」的欠款糾紛尚且如此,法律關係更為複雜的其他法律糾紛會讓當事方更加無所適從。有一些法律問題,律師之間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法官之間出現不同認定,法學家之間爭論得面紅耳赤,但往往不懂法的當事方都覺得很「理直氣壯」,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不懂法的當事方只看到法律事件的表面,只用常理來判斷是非曲直,法律專家卻無一例外地利用法的條文和規則去解析和評斷孰是孰非,兩者的出發點和依據根本不同,因此得到的結論當然很難相同。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打官司遠不象常人所想象的那麼容易,因此這些案件請專業的律師**才是當事方明智的選擇。 如果當事方想僅憑藉自己一己之力,就能把官司搞定,一定會吃大虧的。
3、律師在案件**中的作用。
律師在案件**過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統且程式和實體並重地把握案件脈絡,設計嚴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訴訟方案,調查蒐集相關有利證據,代為起草修改相關法律文書,在**過程中合理運用訴訟技巧,針對爭議對方的證據和理由提出反駁意見,隨機應變,查詢、蒐集相關法律法規,出具詳實、有理、有據、有力的**意見,影響審判法官沿著委託方的有利方向去認定事實和裁判案件。
5樓:
對方不給什麼?沒說清楚問題啊
法院強制執行要多久?訴訟時候請的律師還負責強制執行不?還是另外聘請律師??
6樓:張賽男律師
在執行程式中,需要申請人幫助法官提供執行線索。你看一下,如果你和律師的委託**合同只簽到了訴訟階段,律師是不負責執行的。你可以再聘請律師,也可以自己積極提供線索,督促執行。
7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您好!可能一審法院執行部門比較忙,對執行的事可以自己到法院執行部門問一下。
訴訟時候請的律師已經完成了訴訟**任務,對執行程式不再有**等義務。當然如果該律師有空閒時,向他詢問有關執行問題,也是可以的。
執行除了寫《申請執行書》需要有點法律知識外,當事人經歷了訴訟過程之後,在執行過程中,不存在雙方對抗的問題,對於執行程式應該可以自己把握。對執行知識不懂的,自己可以查閱《民事訴訟法》中有關執行部分的內容。確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詢問別人。
專門請律師幫助執行,沒有大必要。
8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聘請律師的時候說明了請律師的費用包括了律師幫助申請執行,否則是不應該包括這一部分工作的。不過如果只是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執行,有的律師也不會太計較。但是耽誤時間多了,律師可能就要另收取費用了。
你說的這種案情,對方是個工廠應該有賠償能力。建議你向法院多問一問,瞭解一下有沒有采取執行措施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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