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禁忌症公司該怎麼處理,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同意公司為其調整工作崗位怎麼辦

2022-01-23 21:16:10 字數 5572 閱讀 4272

1樓:娛眼大觀園

如果得了職業禁忌症,員工可以調換崗位,但工資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調崗,可以解除合同。

職業禁忌症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擴充套件資料

職業禁忌症的判定:

1、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能使勞動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後能誘發潛在疾病的發生;

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會影響子代健康;

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進入特殊作業崗位會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

2樓:

退休前四個月判定職業禁忌,調換崗位了,退休可有賠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職業禁忌症是相對入職職業健康檢查而言的,入職時發現有職業禁忌症不得安排其從事相關接害工作;

其次,如果已經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那在職期間發現職業禁忌症機率非常小,除非從業人員自身發生意外,導致與工作無關的事故性損害出現職業禁忌症,否則在崗期間檢查與接害崗位相關的損害不應定義為職業禁忌症,因為那是接害後發生的,應定義為職業病,很多體檢機構為了幫企業規避風險,選擇打擦邊球,但是如果真正做職業病鑑定,到了法庭上,判決仍然會傾向於勞動者的職業病。

4樓:匿名使用者

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所以,對在職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這種調崗是法定調崗,不論員工同意與否。

如果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繼續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其禁忌的作業,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限期治理,並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5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如果得了職業禁忌症,員工可以調換崗位,但工資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調崗,可以解除合同。

職業禁忌症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職業禁忌症的判定:

1、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能使勞動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後能誘發潛在疾病的發生;

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會影響子代健康;

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進入特殊作業崗位會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

從事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需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的結論有五種:目前未見異常、複查、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症、其他疾病或異常。因此,職業禁忌症是通過職業健康檢查發現的。

可以申請調崗的,親親~

提問我有患有職業禁忌證不同意公司調崗

回答(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違法的,親親, 可以去申請仲裁,要求補償!

提問職業禁忌證不是職業病也有補償

回答如果您患病的原因是職業性質導致的危害結果,那麼您是可以以患職業病為由申請工傷保險補償的。

職業病的類別大體上有十個種類,您可以參考下面的列表確認所患的疾病是否屬於法律上定義的職業病:塵肺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以及其他職業病。

這裡建議您儘快進行職業病鑑定,職業病的鑑定申請可以告知您所在的單位,由您的單位提出申請,但如果單位拒絕的,您也可以自行向醫療機構提出職業病鑑定申請。您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後即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會根據您的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進行補償。

提問躁聲職業禁忌證是要到有診斷職業病資質醫院給出的具體結果在有用嗎

回答可以的,親親,按照上面去申請就可以啦~

更多18條

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同意公司為其調整工作崗位怎麼辦?

6樓:小俊七七

1、解聘員工

公司可以採取強硬手段,按照相關規定強行解聘,再給予一定賠償。不過並不建議實行該措施,避免傷害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

2、加強溝通

可以安排公司的相關人士去與其進行溝通,通過講述公司為其調崗的意義和對其自身未來發展的作用來說服當事人。公司可以通過他的家人或者關係比較親密的朋友去旁敲側擊地去說服當事人,這樣效果會更好些。

3、雙方協商

如果員工不同意調崗可以做好調查,瞭解員工不願意調崗的主要原因,儘量消除當事人不滿意的地方,讓其能接受調崗。

擴充套件資料

職業禁忌症判定標準:

1、有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導致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更易吸收或對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易感,較易發生該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所致職業病;

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能使勞動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後能誘發潛在疾病的發生;

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會影響子代健康;

5、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狀態下進入特殊作業崗位會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

6、依據毒物性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情況,結合以上判定條件進行職業禁忌證的判定。

7樓:劉萬允

對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同意公司為其調整工作崗位的辦法:

第一,當然公司可以採取強硬手段,按照相關規定強行解聘,再給予一定賠償。這是下下策,毫無人道可言,讓人心寒,只有迫不得已的時候才能採用。

第二,安排相關人員去說服,只要道理講的透徹,當事人會聽得進去的,通過他的家人、朋友,旁敲側擊地去說服,這樣效果會更好些。

第三,員工不同意安排主要是因為新調整的職位不如舊的。不妨做下調查,是工資待遇問題還是工作量問題,通過協調儘量消除員工不滿的地方,他會更容易接受。

公司處理問題的時候不要動不動就解聘,要想想他們的生活,大家都是出來混的,搶人飯碗如殺人父母,給別人一條活路,也給自己一個方便。

8樓:匿名使用者

與員工協商,

實在不行就以無崗位或其它理由支付經濟補償金,與員工解除合同。

職業禁忌症都是參照工傷執行。具體諮詢當地勞動部門就可以。只要單位不怕事。可以依法處理。

9樓:浩瀚圖騰

如果調整後的崗位確實存在職業禁忌症危害,應該積極主動與公司溝通說明,假如公司堅持要調整,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10樓:鑫彬海焱

首先找相關領導如實說明原因,請求調換其他崗位,一般公司領導會同意的,不行的話試試去工會反映情況。

11樓:《讓愛做主

在國營或正規單位,你還真沒辦法,在私企可以直接解僱

12樓:羿洋然闖天涯

可以根據其特點額外費點心思唄。

13樓:匿名使用者

用法律的** 要麼他同意調整職位 要麼就開除

職業病禁忌症公司要求停工我該如何維權

14樓:嘆笑一世傾城

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所以,對在職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這種調崗是法定調崗,不論員工同意與否。

如果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繼續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其禁忌的作業,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限期治理,並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在職期間患了職業禁忌症,公司有權利和我解除勞動合同嗎?

1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患有職業病禁忌,單位需要為員工調換崗位,是不能直接辭退的,如果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辭退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如果員工還屬於試用期,那麼單位是可以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拔罐的禁忌症是什麼,拔罐的禁忌症是什麼?

拔罐時間不宜長。前心 眼部 潰瘍處 刀傷處不可以拔罐。中重度心臟病 全身性水腫 有出血傾向 白血病 高熱 全身劇烈抽搐或痙攣 高度神經質 活動性肺結核 婦女月經期 極度衰弱 過度疲勞 飢餓狀態 過飽過渴 全身性 病 破損 高度過敏 外傷骨折區域性 孕婦腰骶部及穴位敏感部位等。酒後 劇烈運動後不宜拔。...

腰椎穿刺的禁忌症是什麼

你好,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首先,抱歉地表示我手裡暫時沒有書,所以,不能給出頁碼 直覺告訴我 關於腰穿,應該在麻醉學的課本 臨床麻醉學 裡比較容易找吧 腰椎穿刺的臨床意義 1.診斷價值 1 測定腦壓高低 2 有無蛛網膜下腔出血及顱內感染 3 腰穿注氣行氣腦造影,注射造影劑行椎管造影 4 奎氏試驗...

常年在客廳睡覺在風水學上的禁忌症

客廳是待人接物,聚氣生財之所,常年睡在客廳,會不聚財。有風水 問題可內來八宅明鏡吧發帖容 風水學中人是不是不能睡客廳 這樣不好,床頭櫃臺不安全,萬一不牢容易傷人,在家裡擺放鏡子,最忌諱的地方就是放在臥室的床對面,特別是一抬頭就能看到的地方,如果晚上起床一抬頭就看到自己在鏡子的影像,有可能會受到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