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嘆笑一世傾城
1、 建議勞動者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後,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後,**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2樓:雪y舞空城
先保留證據、再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案,注意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是在這裡上班受的傷,是不會被認可工傷的,比如你受傷的時候誰送你去的醫院,一定要錄音,是不是工地給你交的錢,還有誰介紹你去的工地、一定要把它錄下來,假如工地派人去給你作護理,你都可以趁空閒的時候給他們錄音,這些都是證據,只要你正確足了就可以做工傷認定了,假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給你認定工傷,你可以去法院起訴,沒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不預認定通知書,和裁定,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只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理完了才能去法院,如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你認定了工傷,你就不用去法院了!
在工地上班受傷了,老闆不管了,該找那個部門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地上班受傷,老闆不管的話,應該找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
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
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
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
待遇。二、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
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理。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
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
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
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樓:楓葉今秋紅
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5樓:卓曉慧
在工地受傷了沒有人管
6樓:安全技術管理
勞動局,打個**反應就行了。
7樓:
建築工地腳受傷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在工地上班受傷老闆不管該找哪個部門?
8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地上班受傷,老闆不管的話,應該找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
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
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
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
待遇。二、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
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理。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
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
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
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工地受傷後,在包工頭不能足額賠償的情況下,在事故發生一年內可以向建築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給包工頭的建築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申請工傷。
10樓:鐵漢暖
我的老闆今天給我發資訊說ct檢查沒有問題我休息兩天不算工傷
11樓:五秀沅
工地上受傷了,老闆不露面,經理和工長一個推一個,前幾天就沒有藥了,沒有一個管事的反而還威脅我
出現工傷工地老闆不管應該去哪個部門投訴
12樓:上海笙銘律師
1、 建議勞動者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後,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後,**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13樓:張春傑律師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勞動者在煤礦受傷,如果老闆不管的,勞動者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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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了工傷老闆不賠償可以找什麼部門解決
14樓:華律網
建設工程領域相對比較複雜,現實中,施工單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個人或其他組織,這些組織招用的勞動者受傷了,索賠往往十分困難,施工單位和這些分包、轉包單位通常互相推諉,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按照法律規定,施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的,是需要承擔用工主體責任的,但同時又確認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部分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能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求提供勞動關係證明,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在工地受傷,施工單位不進行賠償的,則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用工主體責任;而部分地區工傷及勞動保障部門則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勞動者可直接向工傷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用人單位的用工主體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即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15樓:丁志忠律師
1:可以找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滿的,務必15日起訴,因為15日以後仲裁就會發生法律效力。
2:工傷認定標準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工傷
下列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我是農民工,在工地上班,老闆說150一天,不包食宿,結果上班要從下午5 30上到早上5點
時間太長了,真真心累這樣。如如果有籤合同,你就可以去到勞動局告,八個小時以外的要按加班費算,如果沒有籤合同的話就很難說了,希望採納。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不包食宿這個很正常,但是你已經一天工作快要十二個小時了,已經超過了八個小時,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索要加班費的,並且工地上本就比別的工作更加辛苦,那麼累...
老公在工地上上班時被摔成粉碎性骨折,老闆只付五萬元醫藥費,可老公還在住院,老闆拒付醫藥費,老公與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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