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事情的真相是你所說的,真的不是你造成的,那就不能承認 。
可通過法醫進行鑑定,補人打傷和自己碰傷,造成的原因可以鑑定出來的。
如果對方誣告,你可以反訴對方,賠償精神損失 。
被剪輯過的**可以做法律證據嗎???急
2樓:懿航佳巨集
不可以。
(1)當事人出示的視聽資料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2)視聽資料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3)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是可以 他要懷疑你編輯過製作假象
**在法律上可以是為充足的證據嗎
4樓:水院最美
(1)當事人出示的視聽資料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2)視聽資料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3)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儘量採用先進的錄製裝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儘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製。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製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5樓:匿名使用者
視聽資料 在法律上叫
如果能確定誰犯了什麼罪的話 可以直接定罪,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間接證據不能直接定罪處罰
錄音與**在法律上是否可以作為有力證據
6樓:戚廣利
音證據效力的相關因素:
1.提交錄音證據應當出示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筆、手機等,有些人將錄音內容導至電腦以錄音檔案的形式存檔,向法院出示的僅為燒錄後的光碟,這已經不屬於證據原件了,證據沒有原件會要命的。
2.錄音應當完整。如果錄音掐頭去尾,剩下的內容僅是對自己有利的乾貨,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納的。
3.錄音證據不會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因為錄音本身的侷限性決定其無法證明全部的法律關係及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它更多地是證明案件的部分事實和某些細節,故錄音證據與其他書證、物證等證據一同使用為佳。
**素材法律問題
7樓:鋼鐵中的隱士
作者擁有版權,不能商用範圍很廣,且沒有明確界定,比如你再剪輯上傳網路這種就可是可不是商用,這種看原作者是不是提出了,一般個人使用一下沒有引起什麼關注,作者也是不會說的,但是如果是用作廣告,宣傳,電影電視劇等,就儘量不要使用了,或者購買作者版權後再使用。
8樓:最愛
享有著作權,「商業用途」,主要是基於侵犯著作權罪認定中的「以營利為目的」。在民事責任中,只要你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範疇,均屬侵權,不需作出是否「商業用途」的認定。在行政責任中,只要你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範疇,對權利人實施了侵權行為,同時損害了公共利益(破壞公平原則、市場經濟秩序等,其他人是通過權利人授權或付給一定的報酬獲得,而你卻是隨手拿來就用),就要受到行政處罰,也不需作出是否「商業用途」的認定。
兒子小學班裡有兩個好朋友,那兩個好朋友經常一起玩,我兒子也想一起玩,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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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好朋友,每當好朋友和另好朋友關係親密時(就是手拉在一起,沒有和我拉等等),我就會有
很正常啊,你有沒有看過閨蜜,三個朋友的話這感覺很常見的 不會,愛情是自私的,友情也一樣,不過這種心理要自己客服,或許是你想太多了 我只能說你的性格是比較追求完美,然後就是內心很敏感的人吧!別在意一些事情,抓住自己的目標去實現人生價值,這才是王道 不是。只是你受不了別人無視你而已。可以理解 不是,應該...
我有兩個好朋友,a,b。本來他們也是好朋友,可後來到現在就一
找到他們兩個和a的男朋友,你們幾個一起好好談談。首先要整理整件事,找出真正的原因,再去選擇吧 問題是你該明白什麼具體原因,該怎麼做自己懂 我有兩個好朋友,但他倆之間的關係都快絕交了,夾在中間的我給如何是好?10 不要太偏向某個人,我也遇到過,過幾個星期,淡了就好了 把兩個人都叫上,一起去嗨皮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