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右軍
從法律上分析,女兒與父母之間有借貸關係,女兒借了父母錢,是債務人,父母給女兒借了錢,是債權人。這是一個基本法律關係。問題是父母在借錢時是否有約定,尤其是是否有擔保的約定,即以女兒的房產作抵押的書面約定,這一個約定特別重要。
直接決定著你的起訴法院能不能受理,你的欠款能部不能追償。根據法律規定,擔保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的書面形式,否則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根據你的情況,如果擔心女兒以後不還欠款,安全考慮,還是簽訂房產抵押合同為上,以防萬一。
親人之間因財產鬧矛盾的先例特別多,慎重考慮,從保護雙方親人利益方面考慮,簽訂抵押合同更加能維護大家的關係。所以我建議必須籤,不要顧及情面。
2樓:一杆風月一蓑煙雨
這種家人之間的借錢根本就沒有借條,即便打到法院。證據也不足。如果能有證據,父母親也願意告到法院,是可以抵押他們房子,從法律層面來講是這樣,但是具體執行可能又另當別論。
3樓:來自**山有趣的杜鵑
這個房子如果是父母的名字,那沒問題,畢竟財產是父母名下的,但是如果不是他們的財產是沒有權力抵押的,但是子女贍養老人是道德上並且法律也有規定的,真的想要回錢,可以私下調解,實在不行可以找律師
4樓:
女兒借父母的錢不還。這是不對的行為。但是你們要是協商不好的話。只能走法律程式,你可以去法院去起訴他,但是你沒有權利。能去抵押她的房子。
5樓:崇名殊
你好,從法律角度看,女兒借父母錢不還,父母只要是通過法律程式,是可以抵押女兒的房子的,只要父母起訴,事實真實,法院是可以支援的。
6樓:愛笑的睡醒了
這肯定是不可以的了,女兒借父母的錢不還,如果父母與女兒協商達不成一致的話,那麼就只能走法律程式了,父母是沒有權利直接抵押他們房子的
7樓:改善美好生活
嫁出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借是借給是給,這個要弄清楚,女兒借父母的錢,他們都老了,那肯定一定要還的,房子就不要抵押了,也不要做的如此過分,這樣的話連自己的女兒都沒地方住,他有就還。沒有的話做父母的只能,支援她一點的,如果抵押房子的話,不要這樣子做了,何必做那麼絕呢?祝你全家幸福
8樓:人累撿屎
這就沒辦法了,如果有借條那就上法院,如果沒有就麻煩了,認倒黴吧,自家孩子也是自己教育出來的,能怪誰呢?
9樓:
女兒找父母借錢還不還,這是什麼女兒喲?怎麼好意思在這上面說?父母把你養大。
他老了你就應該養他。你還借他的錢不還?要不要臉呢?
這種人都應該去告你。告了讓你坐牢。
10樓:tf田彥芬
兒女借父母的錢不還,父母可以去起訴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11樓:勢奇略
沒有房產證和房主的簽字委託是不可以的
房產是屬於家庭成員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哪條哪款?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實在有必要的話可以去諮詢律師。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就是說,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所以,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婚前個人出資買的,現在仍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仍然屬於你。當然,如果你和你妻子另有約定的除外。不知以上回答對你有沒有一點啟示。
13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地說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是依據那條法律 是依據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制。
1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財產(最新的婚姻法)
歷史遺留下的家庭房子財產糾紛,從法律上應該怎麼解決?緊急求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遺bai囑的話du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
zhi繼承:
第一順dao
序:配偶、子女、父母。回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答、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關於家庭房產問題 肯定懂法律的人進!
16樓:水清游魚
你拿著你的房產證和當時籤的合約,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你的親戚限期搬出房子,法律會還你公正的。
17樓:可勁禍禍
去法院起訴,然後勝訴,由法院強制執行。
18樓:用一生**你
我剛看到題目以為是繼承問題呵呵 。你這個就簡單了你可以去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有幾點需要清楚:
一、你們之間簽署的約定具體有什麼條款?
二、此房產的戶主是誰與他是什麼關係,他的戶口是在你這個房子裡嗎?
三、這個房子屬於怎麼樣的性質?產權房亦或承租公房?
承租公房會有些許麻煩,而產權房只要產權擁有人沒有他就相對好點。
此房的戶主若是與他為直系親屬,相對的更加麻煩。
就算是有協議或者合約,若是他的戶口在你這個房子裡面,相對的有不少麻煩。
通常這樣的起訴法院,最後是調解,然後會需要你出一部分錢讓他搬離並且轉走戶口。
建議你們不要吵架,多溝通,既然他是有房子的,也至少不是無處可去,可以了
解了解他目前不肯搬離的難處,既然是親戚,多溝通,勿因相互的誤解導致更大
的麻煩產生。
20樓:東淫魔王
直接讓他出去,找法院強制執行
他沒房子也可以讓他出去
家庭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21樓:自信才能成功
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你爺爺死後應該先拿出一半給你奶奶,
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姑姑,小叔,依法繼承,嚴格說來,他們四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22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你們簽訂的協議有效。只要你奶奶再立一個遺囑,就可以了。
如果想現在就更名也可以。你根據這個協議,再由你奶寫一個贈與協議,拿去辦理過戶就行了。不過現在房產局一般都要求公證,你要是怕麻煩就公證一下,要是不怕麻煩就告房產局不作為。
現在辦過戶對你們比較有利,別等動遷或者老人去世再辦理,以免夜長夢多。當然除非你家親屬關係非常好,不會爭房子和拆遷補償款。
23樓:星瀚雷聲律師
理論上來說,這不是一個「協商由你父親繼承爺爺遺產」的協議,而是一個其他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協議。粗略看了一下,這份協議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執行起來會比較麻煩,因為房子到現在還沒有過戶到您父親名下。至於奶奶那一份,也可以在這份協議中看做是對您父親個人的贈予了。
現在解決方法最好是立即辦理一個繼承公證然後將房產過戶到您父親名下,這樣即使其他人在拆遷時再有異議,也很難再主張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說來,他們四
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25樓:紅星宣紙
你家的這份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如你的叔、姑反悔,你起訴,你勝訴。如你不想打官司,你叔、姑反悔,你老爸還有這房產的1/2繼承權(你奶奶的那一份屬於你老爸)。
26樓:法律實務研究
各繼承人之間簽訂協議,約定遺產由一個繼承人繼承。視協議的約定情況可構成贈與或放棄繼承。
你爸爸是該財產的合法所有人。
27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通過贈與把房產過戶給你父親,以後就不會有什麼麻煩了。
28樓:小氣大聖
你們最好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你姑姑,小叔叔,奶奶放棄繼承把所有的產權繼承你爸就可以。之後房管局辦理過戶,房產證就可以辦成你爸的名字
29樓:白蓮居士
先要了解一下具體問題:1、協議的具體內容?2、奶奶是否健在?3、補貼錢是誰補貼?是否有憑證?
我老公他爸媽都是二婚,複雜的家庭關係,房子怎麼分配? 5
30樓:
你老公的爸媽都是二婚,這個也不這麼複雜呀,房子他們主要是得有登記結婚的那房子該怎麼回就怎麼分呢?都有比例的。這個沒有什麼,你跟現在有那個相關有法律婚姻法的話,你可以查那個沒有那麼複雜,不要想那麼太多,你們過你們的日子,他們過他們的日子就可以。
農村家庭成員間分割房屋如何確權?
31樓:淮安浙江人
一、一個總原則:宅基地屬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正確確認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係。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所以農村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通過造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個農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屬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並在**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屬於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二、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析產協議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後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議是最有力的證據。
2、也可以依分家析產協議,到房屋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註明各自的份額。
本人有三兄弟,農村的老房子,就是這樣分家的。
三、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性質和特點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通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雖屬公民的合法財產,但由於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於城市商品房和城鎮私房,缺乏市場準入資格,屬於限制市場流通的準產權。
1、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成立,除必須有經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准建房面積權。
現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凡超過**批准建房面積違章建造的房屋,除由**作罰款等處理而予認可的外,都屬違章建築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築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
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2、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的投入
現在批到宅基地才是關鍵,到底誰出錢反而是其次的,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當前,在農村建房中取得用地權、面積權的重要性早已優先於建房的出資的多少。所以在家庭成員中確認農民住房產權時,應當承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者雖未具體出資,但其在建房中已投入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建房面積權,因此所建住房產權中也應當含有他的權利。當然在產權的具體份額上,還應當按出資與用地權、面積權兼顧的原則加以確認,與出資者之間在房屋產權分配上有較為合理的區別。
(這是補充原則,即出錢多的可以適當多分點)
姐妹們,出嫁的女兒該給父母錢嗎,嫁出去的女兒過年應該給父母錢嗎?該給多少錢?過年給父母的錢叫什麼錢?
的說話有點分寸吧 人家樓主就是問下結婚以後要給父母錢嗎 給多少 人家也沒說結婚之後不給錢啊 這種問題人家有什麼不好意思問的 再說人家也沒補孝敬父母啊 你們什麼理解能力啊 要是自己給了雙方父母錢 自己和老公就要上月省吃儉用 下月捱餓 這樣的錢就算給了父母 父母會接受嗎 要是經濟條件允許不給 那當然是不...
父母的房子女兒有繼承的權利嗎,父母去世了留給女兒的房子女婿有繼承權嗎
房子裡有繼承的權利嗎?父母的房子,而你當然有繼承權利了,但是父母的房子的話,你有幾個子女都有其權利權利,如果就是說你想毒藥房子的話,只有就說比如說這房子去估個價,大概多少錢?有幾個,然後雲金多少,然後射完如果你想留房子,你可以把錢給他們,然後房子就留給你自己,一般都是這樣子的,父母的房子的話,我又說...
父母給女兒買房子,房產證可以寫女兒的名字嗎
父母給女兒買房子,房產證當然可以寫女兒的名字,這是屬於女兒的婚前財產。現在很多女孩子,都有自己的房子。只要是婚前全款購買的,不需要婚後支付每個月的房屋還kuan,那麼房屋就屬於婚前財產。即使不做婚前財產公證,按照現在的婚姻法規定,也是不會作為婚後共同財產的。但如果是dai款購買的房產,後期每個月的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