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僧伽也有存款 僧人自己積蓄個人財富好像是犯戒 但現在時代不同 市場經濟社會沒有金錢無法存活 所以現在僧伽大多不遵循這條戒律 佛教戒律數不勝數 連法師自己也搞不清楚 除非律師 戒律在佛陀在世時 都經歷了大小好多次修訂 所以今天不能死守戒律
2樓:匿名使用者
您的問題是很多的如果太多拉,我個人認為應按繼承法來辦,宗教方面是個與政治離不開的,但是也得依法辦事啊,
3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這個和尚生前有配偶,子女,那他的配偶、女子絕對能繼承他的財產。如果他的配偶、女子不繼承這個財產,也不應當由寺廟繼承,應該收歸國家。本案應該按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來辦理。
公證書具體怎麼寫就不知道了,沒做過。而且人都死了才做公證,好像也不合適哈。
2、如果寺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那就應該由這個和尚的繼承人繼承,如果他們不繼承的話,應該直接收歸國有。
3、那當然不是了,只要他還是中國人就要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4、歸國家
5、宗教事務管理局也沒有這個權力,除非他提供證據說明,該和尚自願把錢捐贈給市廟
6、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我國是大陸法系,是成文法國家,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和尚有配偶和子女,那麼和尚的財產由配偶和子女繼承,如果他們明確放棄繼承權的,那麼就要和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如果和尚沒有親屬了那麼就由國家來接手和尚的財產;
2.如果寺廟沒有證據證明這財產是寺廟存在以和尚的名義開的賬戶裡面的,那麼就會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就認定這財產是和尚的,就由和尚的子女繼承;
3.和尚作為一個公民,其遺留的財產按照我國的繼承法規定繼承;
4.這個財產歸國家所有,寺廟無權繼承,除非和尚和寺廟之間有遺贈的協議;
5.一般開沒有親屬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去開的,如果沒有遺贈協議,那麼和尚的財產由國家接手;
6.建議去宗教事務局詢問一下相關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要看是個人的還是寺廟的,然後才可以處置
僧人遺產如何繼承和處理?
6樓:小砂·藤
在法律上,僧人與普通人沒區別,他是你們的父親,同時你們三人對你們的父親盡了贍養義務,毫無疑問你們都是你父親財產的合法繼承人。
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你父親是不是僧人,而是證明這些財產屬於你父親個人的證據是否足夠有力。
同時,你姐姐是有權利作為有獨立訴訟請求的第三人蔘與到審理中的,因為她也是財產的合法繼承人之一。
至於沒有交訴訟費的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在接到預交訴訟費用通知7日內,未預交又未提出緩交申請的,應該是按撤訴處理。
但她還是可以另行起訴的,她是你父親的女兒,有與你們同等的繼承權。
7樓:匿名使用者
出家是為了什麼?如果本願法師在天有靈,會怎麼做?他身為出家師,為寺院做些事情,那是應該的!
不能說:是貢獻!是寺院給了他機會,財產當然是寺院的。
如果現在寺院的僧人不如法,你可以拿出證據,告到當地宗教局。
8樓:薔高韻
僧人也是有父母生的的,也是有親人的,雖然出家了那是個人的想法,但是人出家了親人親情是沒斷的,親情還是和在家的時候沒兩樣。生病了家裡的親人也會來照顧,他她們也是一樣的對家裡的人,雖然出家為僧人但親情是永遠不變。
和尚,僧人,出家人 財產繼承問題。緊急求助。
9樓:海印放光
僧人出家前的財產可以給予俗家親屬,比如出家前的房產、汽車,社保、存款等,可以給予俗家親屬。但出家後獲得的任何財物都屬於十方常住(寺院)。
佛教規定,出家之後,僧人的一切財產,都歸寺院所有。僧人沒有任何私人財產(出家前的財產除外,寺院發給的單銀零花錢除外)。
.僧人接受供養,錢財要上交寺院。如果寺院允許才可以保管錢財。
僧人的任何錢物,不可以給予俗家親屬(僧人父母年老無依,可以贍養,這是特殊情況)
僧人死後,僧人出家之後的任何財物,一律歸寺院所有。
.僧人生前借給俗家人的錢,俗家人要儘快歸還給寺院,這一點因為沒有證據雖然法律無法追究,但如果不還,是很大的罪過。
以上是大原則, 如果有特殊情況,寺院會酌情處理。
10樓:使用者名稱
僧人的財物屬於受十方供養的,換句話就是從佛教層面說;這些財物在家人不能受領,否則背不起那因果。
至於客觀方面我私人認為,這五個兄弟先去把被寺院佔有的那些要出來後,再回頭去要那2個兄弟的借款吧,因為就那麼點窩裡反的本事嗎,既然認定你們該得已經出家人的財物,那麼有本事去找寺院要啊,能把寺院的要回來,再讓那兩個人吐出來平分,寺院的沒要出來,就別去要兄弟的,因為沒有之前他們二人的借款,那連這錢也是寺院的了,都會被寺院扣下。如果說這僧人的財物屬於寺院,這借款變相等於是他們二人從寺院弄出來的,跟其他人無關,如果說這僧人的錢不屬於寺院,那麼被寺院無理扣壓,有本事去找寺院要啊。趕上蔣介石了,不去打日本人,先自相殘殺,不能這麼做事啊
出家人等於與家庭脫離了繼承關係,只要他生前沒有還俗。寺院扣下,符合佛教規矩,但會顯得不通情理,(通情理就不會出家了),生前他贈與了,也就算了,否則得不到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國佛教協會《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共住規約通則》第十四條規定:「遵照佛制,僧眾住寺,常住供養;僧人年衰,常住扶養;僧人疾病,常住醫治;僧人圓寂,常住荼毗;僧人遺產,歸常住所有」。
按照佛教規制,出家不問在家事,即使是供養父母都不一定是義務,更何況是其他的六親眷屬呢,僧人的一切都是寺院供養的,死後遺產自然也是由寺院繼承。
這是從佛教來說的,至於法律上怎麼說,得去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12樓:薔高韻
和尚妮姑也是有父母生的的,如果不幸死了父母也是很傷痛的。以前的社會貧窮沒什什麼人供養,現在國家富了,人民也富了,供養和尚妮姑當然也就多了。和尚,妮姑人緣好的可以說個人的財產一百萬,有些幾十萬但沒有一個人交給常住最少的也有十幾萬幾萬那要看個人的人品。
按國家定的繼承法是父母繼承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等
13樓:水中映天
僧人不得蓄私產,即便他有死後也是歸寺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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