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狼博士
這事不是一個人能解決的,你想改變,請問如何改變呢?設定什麼法律?怎麼監督?
其實你換個角度,如果你是當官的,你親朋有求於你,找你託關係,你答應還是不答應呢?這些都是人之常情,至於你說的本身沒有能力,但通過關係處在一個崗位上,造成了危害,這些畢竟是個例,否則也不會是新聞,我想你還是學會適應吧
呵呵,你想法是好的,如果你想法能實現那咱們老百姓的生活還會更好,不過請問你怎麼實現人民監督**,下級監督上級呢?
2樓:旅幻飇
又一個憤青…我說你你也彆氣…幼稚,單純…你所經歷的磨難與不公太少,
3樓:lsl翼兒
你的想法、、、現在的社會現狀就是這樣,你自己努力當主席是最好的辦法,呵呵!社會本來就是有些不公平的,沒人能改變
4樓:個人觀念
感覺你還是個小孩子,對社會不夠了解
5樓:匿名使用者
資本社會就是這樣,永遠都是資本至上~~
這道題這樣做對不對?求正確答案
6樓:匿名使用者
做的不對,因為弟弟的年齡是你假設的。
7樓:北極星
(57+4×2-3)÷2=31媽媽今年31歲,爸爸比媽媽大3歲31+3=34歲(73-31-34-2)÷2=3弟弟今年3歲,麗麗比弟弟大2歲3+2=5歲
這樣做對不對?
8樓:
不 對吧,再怎麼說蚯蚓也是條生命,不能胡聽了別人的什麼話就去弄,萬一弄不好,就是犯罪啊!
9樓:花痴依舊
這樣的做法沒問題,蚯蚓不會死的。
10樓:花杜鵑
對,因為可以生出好幾條蚯蚓
11樓:僑宇唐向榮
祝你幸福o(∩_∩)o...
真的。很真心的祝你幸福。
o(∩_∩)o...抱抱你(願你平安、快樂)
12樓:房峰睦思鬆
沒有什麼不對的!
這樣的人值得你去愛嗎?
13樓:鈄戈苦水瑤
愛她就尊重她的選擇!
14樓:卷玟鄲顏
這樣的愛
是該放棄了。。
但是也不要自暴自棄,,,
自己去找自己一個適合自己的男的吧。。
祝願你。。
15樓:欒聰丘夜梅
錯過就是錯過咯
你會把她讓給別人只是因為你不夠愛她罷了
16樓:步彤尋春綠
經歷了愛與被愛
卻沒學會愛
最終讓愛離開了
也許祝福
也唯有祝福才是你最好的面對方式
17樓:閆叡卷古韻
你在乎,所以你介意,但其實答案你已經很確定,只是你不夠堅定,不夠堅強,你希望有人肯定你的答案,但實際上你比誰都清楚,這個世界最最可靠的是自己。沒有誰可以照顧你一輩子,堅定自己的信念相信自己,他,不值得!原先的愛,已經變質成為了什麼?
難道你的心被腐蝕的還不夠嗎?這個世界人很多,愛你的不是他,你愛的也不應該是他,好好放開自己的心。這樣才能感受到別人對你真正的愛,你才能夠勇敢站起來,擁有一份獨一無二屬於你的真感情,要不心裡被這些煩事鎖住,怎麼能得到幸福呢?
我這樣做對不對,我這樣做對不對?說明什麼?
不對.也許這樣說不好.因為在愛情裡本沒有對與錯。如果她有足夠的勇氣去喜歡你,就會跟你一起,不管別人怎麼想怎麼看,既然她對你只是這樣,那麼我覺得作為你,也沒必要再耗下去,好女孩不只有一個,你會遇到一個只喜歡你的女孩。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說,我只是覺得這個女孩這樣優柔寡斷,無論是對你還是對她的男友,都是...
大家說說我這樣做對不對,大家說說我這麼做對不對,是正確還是錯誤
這種事情如果當時沒不說清楚,後面也是很難講請了,吃一jian,張一智 大家說說我這麼做對不對,是正確還是錯誤 110 1.你的做法肯定是錯誤的,感情不是物件可以讓來讓去,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情。2.愛情面前人人平等,你倆可以公平競爭,你完全沒必要退出,再說了,選不選誰,你倆說了都不算,決定權在於女孩,...
這麼做對不對呢
不對。你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才行,要是每次都因為他見異性朋友你就和男朋友鬧的話,你會把你身邊的男士嚇跑的,誰也不希望找一個事實都懷疑沒有一點自己空間的老婆。首先在你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下,就枉加推斷導致分手,這肯定是不對的,他不承認他錯了,也許他自己就認為他根本沒有錯的地方。你的做法,使他覺的你根本不信...